各市、州、县团委,各大型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企业团工委、省司法厅团委,省驻外团工委,省军区政治部、武警湖北省总队政治部:
为贯彻落实省委“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团省委决定,今年在全省共青团组织中开展“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以下简称“学创”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为主线,以“燃烧青春激情、投身跨越发展”为主题,着力筑牢青年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着力组织动员青年推进“五个湖北”建设,着力提高团的工作科学化水平,团结带领全省广大团员青年进一步奋发进取,开拓前行,为加快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贡献青春力量。
二、主要目标
紧紧围绕“竞进提质、扎实开局”的总要求,以“领会精神实质、牢记职责使命、把握历史机遇、再创发展佳绩”为总体目标,组织动员全省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深化学习、提振精神、真抓实干、开拓创新,把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转化为强大的政治动力和工作激情,为推动“五个湖北”建设、实现富民强省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坚定信念跟党走。坚持分类引导,着力丰富载体形式,不断增强思想引领工作的针对性、适用性和普遍性,努力拓展党的思想主张在青年中的传播路径,筑牢青年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
青春建功促跨越。坚持服务大局,团结带领全省广大团员青年抢抓战略机遇,燃烧青春激情,共推“五大行动”,共建“五个湖北”,在推动湖北率先在中部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实践中建功立业。
服务青年助成长。坚持青年为本,准确把握青年需求,强化资源整合,完善服务职能,拓展服务阵地,提升服务能力,使青年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切实改善青年民生。
狠抓基层强基础。坚持党建带动,加强层级化组织载体建设,巩固乡、村、社区、学校等传统领域团建成果;加强非层级化团组织建设,不断扩大团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继续加大对基层团组织的支持力度,不断激发基层活力,活跃基层工作。
转变作风提能力。坚持严格自律,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及团省委“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青年的实施细则”,不断加强团干部思想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和廉政建设,努力锻造一支让党放心、让青年满意的团干部队伍。
三、主要内容
“学创”活动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筑牢青年理想信念、助力“五个湖北”建设、提高服务青年能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为主要内容,突出以下四个方面重点:
1.学习宣传十八大精神,着力筑牢青少年理想信念。加强青年理论武装,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活动,推动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深化主题实践教育活动,深化“三观”、“三热爱”主题实践教育活动,广泛开展“中国梦·我的梦”、“与信仰对话”、“劳动·创造·奋斗”、“百万学子寻访中国梦”、“学党史、知党情、跟党走”、“红领巾心向党”、“红领巾成长正航向”等活动。加强团属宣传舆论阵地建设,运用微博、微信、手机报等网络工具和公益性传媒等手段联系、服务和引导青年,不断创新思想教育形式。(责任部门:宣传部、城市青年工作部、学校部、少年部)
2.围绕“五个湖北”建设,大力推进“五大行动”。助力“五个湖北”建设,全面推进青春建功、青春创新、青春护航、青春新风、青春关爱等“五大青春行动”。继续实施“四创建功”活动和“双带双新”工程,深化“博士服务团”、“西部计划”等工作;扎实开展“青春创业季”、“百企万岗”大学生就业公益招聘会等活动,实施2013年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计划;组织实施重点青少年“向阳计划”,开展全省“12355阳光行动”;广泛开展“美丽志愿心,文明湖北梦”全省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办好青年相亲文化节等群众性青年文化活动;开展“孩子眼睛好、世界更精彩”少年儿童爱眼护眼关爱服务行动,实施“情系秦巴山、爱撒幕阜山”希望厨房走进贫困山区行动。(责任部门:组织部、宣传部、城市青年工作部、农村青年工作部、学校部、少年部、维护青少年权益部、省青年创业就业促进中心、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省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
3.着眼“两个全体青年”,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中央、省委的部署,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加强教育培养和监督管理等工作,始终保持团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不断提高做好新形势下党的青年群众工作的能力。深入开展“三抓一促”、“三进三送三创”、“团干部素质提升”和团干部群众观、成长观教育活动,狠抓团的作风建设、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团干部直接联系服务青年制度,引导和督促团干部在思想上尊重青年、感情上贴近青年、行动上密切联系青年,不断提高团干部队伍整体素质。(责任部门:组织部、宣传部、农村青年工作部、机关党委)
4.提升基层组织活力,不断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深化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和乡镇、街道团组织格局创新工作,抓好乡镇团组织“五个基本”建设,推动乡镇直属团组织实现“六有”目标。以“达标创优”活动为抓手,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村级团组织、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行业协会组织、青年自组织、网络组织团组织建设,分领域推进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加强驻外团组织建设,确保流入地团组织与驻外团委实现100%对接。认真落实乡镇共青团工作财政保障制度,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团组织的支持力度。(责任部门:办公室、组织部、城市青年工作部、农村青年工作部)
四、活动步骤
主题实践活动从2013年3月开始,至2013年12月底结束,具体分为宣传发动、推进实施、总结提升三个步骤。
1.宣传发动(3月份)。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细化活动方案,下发《在全省共青团组织中开展“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并在团属舆论阵地开设专栏,营造良好氛围和强大声势。
2.推进实施(4月份至11月份)。全面启动各项主题实践教育活动,不断把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引向深入;全面推进“五大行动”,带领广大青年在“五个湖北”建设中建功立业;全面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做好党的青年群众工作;全面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努力扩大团的组织覆盖和工作影响。
3.总结提升(12月份)。各级团组织认真总结主题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和经验做法,对主题实践活动开展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全面梳理,形成务实管用、简便易行的制度成果,探索形成推进工作、推动发展的长效机制。
五、组织领导
1.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学创”活动,是贯彻落实省委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团代会精神、推动全省共青团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重要载体。全省各级团组织要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饱满的热情、扎实的作风投入到活动中,确保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
2.加强组织领导。团省委成立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团省委组织部,具体负责活动的综合协调。全省县级以上团委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配强专班、制订方案、明确责任,部署开展好主题实践活动。各级团委主要负责同志是本次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率先示范、靠前指导、一线督办。
3.坚持统筹推进。各级团组织要积极向党组织请示、汇报,加强与地方党委“学创”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沟通联系,充分借助党组织的力量,推动各项工作和活动的开展。要把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与履行团的职责职能、推进团的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密切联系实际,做好统筹文章,扎实有效推进。
4.营造良好氛围。团省委将联合新闻媒体,对各地活动开展过程中好的做法、好的经验进行集中宣传,对工作推进有力、成效明显的团组织进行表彰和奖励。各级团组织要及时总结实践中创造的新鲜经验,重视培育和树立基层先进典型,加大宣传报道力度,不断提高主题实践活动的影响力、知晓率和参与度。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团委,各大型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企业团工委、省司法厅团委,省级各驻外团工委要结合本单位、本系统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于3月30日前报团省委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活动期间,各地、各单位在每月5日前向团省委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全省共青团组织“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共青团湖北省委
201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