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0年度湖北省(杰出)青年文明号的通知
鄂青联发 [2010] 62号
发布日期:2010年12月15日   字号:【

省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团委、文明办,各大型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企业团工委,省司法厅团委:

  根据《湖北省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团省委、省文明办决定联合开展2010年度湖北省(杰出)青年文明号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与团组织联合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的系统(行业)(名单见附件1);

  2、团组织独立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的企事业单位的车间、生产线、班组、岗台等;重点建设工程中的青年突击队;机关事业单位的处、室、科。

  二、评选标准

  1、青年集体职工总人数不少于3人,且35周岁以下青年数不低于集体总人数的60%,原则上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集体成员政治立场坚定,积极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模范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服务规范;

  3、集体成员能够弘扬文明新风,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努力学习业务,钻研技术,具备较高的职业技能水平,工作业绩突出;

  4、在工作中表现高度的职业文明水平,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取得突出成绩,创造了较高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人才效益,得到本单位及上级领导肯定,受到群众和服务对象赞誉,社会评价良好;

  5、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了富有成效的创建活动,有明确的创建规划、细化的创建标准、醒目的创建标识、有形的创建载体;

  6、青年集体中团组织健全,重视发挥青年的作用,能团结凝聚团员青年紧密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并根椐青年特点生动活泼、扎实有效地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

  7、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城区内创建单位联系一个社区,县(市)以下创建单位联系一个社区或一个村,并结合实际,在联系社区(村)积极开展结对帮扶、志愿服务、倡导新风、节能环保等活动,促进基层团组织建设和团的工作,服务青年成长发展,工作有形式、有内容、有效果。

  省级青年文明号候选单位,须从2010年度湖北省青年文明号创建单位中择优推报;省级杰出青年文明号候选单位,必须事迹特别突出、工作业绩一流、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各项工作在本行业、本地区处于领先地位,且在近三年内获得过省级青年文明号称号。

  三、名额分配

  1、青年文明号名额分配原则上根据各市州、各行业系统和企事业单位的规模、青年文明号创建现状确定(具体名额见附件1、附件2);各地、各系统(行业)、各单位须参照名额分配,推报候选集体。

  2、不属于联合开展创建活动序列的各大型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可分别推报1-2个青年集体,省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将根据各单位创建工作开展情况,择优评选表彰。

  四、推报方式

  1、与团组织联合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的系统(行业)的推报工作,由各系统(行业)省级主管部门组织开展,但应与候选集体所在市州、直管市、林区团委协商一致后推报。

  2、省直厅局、省属大型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的推报工作,分别由省直机关团工委、省企业团工委、团省委学校部组织开展。

  3、团组织独立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的行业,由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团委组织开展推报工作;原则上,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团委不应推报系统(行业)所属单位;如确有必要推报的,须与候选集体的省级主管部门协商一致后推报。

  4、团组织关系在团省委的大型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直接向团省委申报。

  各系统、各地、各单位推报对象要向一线窗口单位和基层青年集体倾斜。

  五、评选步骤

  1、组织推报(2011315日前)。各系统(行业)、各地、各单位根据创建标准和创建工作开展情况,择优推报候选集体。

  2、审核评定(2011331日前)。省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对各系统(行业)、各地、各单位推报的候选集体进行评审。

  3、公示表彰(2011430日前)。省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对拟表彰的青年集体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团省委、省文明办联合下发表彰文件,根据需要适时召开表彰会议。

  六、推报要求

  各参评青年集体必须在工作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公示,将申报单位的基本情况、创建情况、申报省级(杰出)青年文明号等情况以及省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监督电话、电子信箱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不得少于10天。

  各参评青年集体要认真填写《2010年度湖北省(杰出)青年文明号申报表》一式两份(附件3),并附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表格及事迹材料须同时提交电子版)。

  省级杰出青年文明号参评集体须同时提交8分钟以内的事迹短片。

  请各系统(行业)、各地、各单位于2011315日前,将推报材料汇总,并报团省委城市青年工作部。逾期未报视同弃权。

  联系人:樊俊锋

  地 址:武汉市武昌水果湖东三路7

  邮 编:430071

  电 话:027-87233558(省组委会办公室监督电话)

  E-mailhbqnwmh@163.com

  附件:1、团组织联合开展创建活动的系统(行业)名额分配表

  2、团组织独立开展创建活动的行业名额分配表

  32010年度湖北省(杰出)青年文明号申报表

  共青团湖北省委         湖北省文明办

  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