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省县(市、区)、乡镇团组织集中换届工作的通知
鄂青办发 [2009] 60号
发布日期:2010年06月07日   来源:网站总编辑   字号:【
共青团各市、州、县委:

  近期,省委组织部、团省委联合下发《关于认真做好县(市、区)、乡镇团组织集中换届 切实加强党建带团建和基层团组织建设的意见》(鄂组通[2009109号,以下简称《意见》),现就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做好集中换届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准确把握文件精神

  《意见》对做好本次县(市、区)、乡镇团组织集中换届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对加强团的干部队伍建设、扩大基层团组织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完善党建带团建机制等提出了新的目标任务。各地团组织要以集中换届为契机,把换届工作与贯彻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开展第三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围绕实现“两个全体青年”的根本要求,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载体,构建“项目+活动+阵地+团建”工作格局,全面加强县、乡团委思想政治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建设和能力作风建设,更好地履行团组织的基本职能。要通过做好换届工作,进一步提高县、乡团委领导班子的素质和活力,增强县乡团组织的战斗力、创造力和凝聚力。

  二、选好配强新一届县、乡团委班子

  选配新一届县、乡团委班子要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严把思想政治素质关,尤其要着重考察干部的政治立场、发展潜力和改革创新精神,注重综合素质和工作实绩,做到好中选优。要认真执行《意见》中有关提名人选年龄、学历和基层工作经历的要求,同时,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大从基层一线选拔任用团干部力度。新一届县级团委领导班子要有熟悉青年工作、有一定共青团工作经验的人选,以资熟手。要重视做好乡镇专职团干部的选配工作,乡镇确无合适人选的,应采取全县范围内交流的方式调剂解决。

  三、积极做好团干部的转岗输送工作

  各级团组织要积极主动地向党委组织部门推荐干部,及时反映需要转岗安排的团干部情况,努力形成党委组织部门统筹安排、团组织积极推荐的团干部转岗输送机制。要按照干部任职最高年限的规定,对条件成熟的县(市、区)团委领导班子成员及乡镇团委书记,积极向同级党委推荐。要积极争取党委组织部门重视支持,认真做好县级团委机关中层干部培养使用和转岗工作,拓宽团干部转岗输送渠道。

  四、认真履行换届工作程序

  团委换届工作需提前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团组织请示,并向同级党委常委会作专题汇报。要与党委组织部门及时研究团委换届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与上级团组织协商、推荐同级团组织的领导成员人选,配合做好人选的考察工作。团委书记、副书记提名人选,要按照干部双重管理的规定,履行有关程序。在县(市、区)、乡镇团委换届之前,班子成员及正、副书记的人选经同级党委研究后,应以书面的形式征求上一级团委的意见。换届选举工作,要按照《团章》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的规定,认真履行团内民主程序。新一届团的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选举结果,需报同级党委和上级团组织批准。

  五、加强对换届工作的指导

  要尽早制定工作方案,加强对换届工作的指导。在换届选举中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按照有关章程和规定办事,坚决防止和杜绝换届选举中的不正之风。对换届后新上任的团委班子成员,应根据分级培训的原则,有计划地进行培训,尽快让他们熟悉工作。

  各地县、乡团组织集中换届工作安排,以市州为单位于20091130日前上报团省委农村青年工作部。各地要及时上报信息,反映工作动态进展情况以及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团省委将通过调研督办、开办信息简报和网络专栏等方式,对各地换届工作进行跟踪和指导。换届结束后,以市州为单位将团的组织设置和干部选配情况统计汇总后报团省委。省委组织部、团省委将组织调研组赴各地检查督办,并进行通报。

  共青团湖北省委办公室

  二○○九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