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农村团建"十佳百优"乡镇争创活动的通知
鄂青发 [2008] 20号
发布日期:2008年09月04日   字号:【

各市、州、县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团的十六大精神,以加强乡镇共青团工作作为突破口,激发工作活力,提高整体水平,增强乡镇共青团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动农村共青团的建设与发展,团省委决定在全省开展农村团建"十佳百优"乡镇争创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团的十六大精神,牢固树立区域化推进工作理念,以乡镇共青团工作为突破口,充分发挥乡镇团委的基础性作用,整体推动乡镇共青团工作全面协调发展;以"十佳百优"乡镇为龙头,进一步加强乡镇共青团工作规范化和品牌化建设,促进农村团的各项工作稳步深入发展。

  二、创建对象

  全省所有乡镇团委(含以农村为主的街道办事处团委)。

  三、创建内容

  农村团建"十佳百优"乡镇以争创"五好"为主要目标,即班子建设好、基础建设好、主题活动好、队伍建设好、服务青年好。

  1、班子建设好。当地党政领导重视,按期换届,经选举产生团委班子。班子成员结构合理,分工明确,整体素质高,热心共青团工作,作风务实,团结协作,开拓创新,出色完成上级团委部署的工作任务。团委书记"龙头"作用发挥明显,敢于面对矛盾和困难,工作能力强,成效显著。

  2、基础建设好。按照与农村经济社会结构相协调、与青年分布相适应的原则,因地制宜地调整团的基层组织设置,建立起灵活多样、动态开放的组织网络,扩大团组织有效覆盖。根据农村团员流动性特征,探索"强乡带村"、"产业建团"、联合建团等模式,力争最大限度覆盖全体团员青年。按照"四有"(有班子、有场所、有项目、有活动)标准,巩固和加强村团支部建设。探索建立进城务工青年团组织。探索建立网上团支部等新型工作方式,将网上虚拟交流与网下实际工作相结合。通过邮政通信、手机短信平台、QQ群、电子信箱、网络论坛等多种形式,实现与团员的紧密联系。开展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团员教育、管理、"推优"等基本制度,完善团日活动制度,进一步规范团的活动和各项仪式,建立起标准化的工作守则和活动阵地,推动农村团组织规范化、有形化建设。

  3、主题活动好。找准党政所急、青年所需、团组织能为的结合点,紧紧围绕建设新农村、培育新青年、展示新风采,实施"青春富康行动",引导农村青年在发展现代农业中增收成才,推进农村青年转移就业,争取实施"田园小康项目",深化"农村青年诚信创业计划"等创业项目;实施"保护母亲河行动",组织青少年植绿护绿,节能减排;以"五进农家"乡村青年文化节为载体,以青年中心、农家书屋、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等阵地为依托,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和读书活动,活跃农村文化生活;开展手拉手、青年志愿者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在促进社会和谐中发挥积极作用。活动制度化、经常化和长期化。活动有阵地,项目有依托,经费有保障。

  4、队伍建设好。积极发展团员,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不断壮大团员队伍,保证区域内团青比例不低于15%。探索流动团员的管理,灵活设置区域内团的组织,实现区域内团员青年的最大覆盖。加强选调生、"三支一扶"大学生、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大学生村官等青年人才的服务联系,创造条件,让他们兼任农村团组织负责人,培养成为农村团组织的骨干。探索田园小康项目示范户等致富能人兼任农村团组织负责人新模式,把农村青年能人培养成团干部,将团干部培养成创业致富带头人。利用青年中心、农村党员现代远程教育基地等,广泛开展农村青年科技教育培训。重视推优工作,加强全团带队。

  5、服务青年好。坚持深入基层、深入青年,通过建立联系点制度,广泛密切联系青年,切实把握农村青年的个性需求。紧紧围绕青年成长、成才、致富、婚恋等现实需要,办好事、办实事,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开展真情助困活动,为留守青少年、残疾青少年等弱势群体提供帮持。建立完善青少年权益保障机制,真心代表青少年切身利益,真情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使广大青少年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能得到及时有效地解决。

  四、创建步骤

  1、自主申报(2008年8月)。创建活动启动后,各乡镇团委结合工作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创建计划,经乡镇党委书记签字同意后,报县(市、区)团委备案。参与创建活动的乡镇团委数量不应低于全县(市、区)乡镇总数的80%。各县(市、区)团委将本地区创建单位汇总后分别报团市州委和团省委备案。

  2、实施创建(2008年9月--2009年4月)。各乡镇团委积极争取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充分整合和调动社会资源,按照创建活动内容和工作标准,强化措施,创新方式,全面开展创建工作,建好工作台帐。同时认真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上报团省委。

  3、指导创建(2008年10月--2009年4月)。各级团委要通过案例分析、现场推进会等多种形式指导乡镇团委开展创建工作,深入到乡镇开展现场指导,解决疑难问题,与党政领导交换意见,优化环境,推动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县(市、区)团委应该深入到所有乡镇进行指导,各市州团委要深入到不低于区域内总数20%的乡镇进行指导,团省委要深入到不低于全省总数5%的乡镇进行指导。

  4、分级验收(2009年4月)。乡镇团委认真总结争创活动的基本做法、取得的成果和主要经验,对照《全省农村团建"十佳百优"乡镇量化考核细则》(见附件1),进行自评。经过县(市、区)、市州团委逐级验收后,根据量化考核分数的高低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淘汰。各市州按照参加创建单位总数的20%择优推荐到团省委参加评选。

  5、评选表彰(2009年5月)。

  (1)评选条件。

  优秀乡镇团委:乡镇党政领导重视,团委班子配置合理,团结协作,积极向上;以青春富康行动为统揽,组织带领团员青年投身新农村建设,在培养农村青年科技带头人、服务农村青年创业等工作中作出积极贡献,全年完成诚信创业不少于5人或贷款不低于20万元;积极探索团建新模式,基础扎实,成效明显,区域内团员组织覆盖率达80%以上,"四有"村团支部不低于70%。量化考核分数在90分以上。

  最佳乡镇团委:乡镇党政领导重视,团委班子配置合理,整体素质高,工作能力强;以青春富康行动为统揽,组织带领团员青年投身新农村建设,在培养农村青年科技带头人、服务农村青年创业等工作中成绩显著,全年完成诚信创业计划不少于10人或贷款不低于50万元;积极探索团建新模式,特色鲜明,工作活跃,区域内团员组织覆盖率达90%以上,"四有"村团支部不低于80%。量化考核分数在95分以上。

  (2)评选办法。本着公开公平、注重实效的原则,采取量化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市州团委验收量化考核分数折算后占总分的50%。团省委组织相关部室人员成立评选领导小组,综合平时掌握的创建情况,进行量化评分,折算后占总分的50%。加权综合评分后按照得分高低,评选出10个"农村团建最佳乡镇"和100个"农村团建优秀乡镇"。对党政领导重视,工作得力,措施落实,创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乡镇,团省委将授予乡镇党政领导"重视乡镇共青团工作领导奖"。先进集体和"重视乡镇共青团工作领导奖"的个人将在《荆楚青年网》上进行公示。

  (3)表彰方式。对获得农村团建"十佳百优"乡镇的集体,颁发奖牌;对获得"重视乡镇共青团工作领导奖"的个人,颁发证书。同时将结果通报给市、县组织部门。

  (4)动态管理。农村团建"十佳百优"乡镇创建活动每年度开展一次。对"十佳百优"乡镇团委,实行动态管理。对于获得全省荣誉后工作不力,不能继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的,要进行摘牌处理,并通报批评。

  五、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农村团建"十佳百优"乡镇争创活动是结合我省农村共青团工作现状,着眼于农村共青团工作与建设的新发展,推出的一个规模大、范围广的工作项目,对促进建设、推动发展、探索机制必将产生深远影响。各级团组织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将此项活动纳入全年工作计划,作为加强农村团建、促进农村共青团工作发展的重要举措,为活动的顺利开展创造环境和条件。要把农村团建"十佳百优"乡镇争创活动的参与面和成效,作为考核市、县共青团年度工作的重要依据。

  2、加强指导,推动发展。各级团委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不断增强服务意识,经常深入乡镇,深入青年,直接听取基层团干部和团员青年的意见,加强对基层争创活动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在创建中发展,在发展中创建,通过创建活动推动乡镇工作规范化建设,推动农村共青团工作整体上台阶、上层次,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3、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团委要坚持眼睛向下,重心下移,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台和网站等媒介,广泛宣传农村共青团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及时推出优秀基层工作案例,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为推动争创活动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各地要认真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上报团省委农村青年工作部。

联系人:彭海军 张珺罡
联系电话:027-87233559
邮箱:chbqnb@163.com

附件:点击下载
1、全省农村团建"十佳百优"乡镇量化考核细则
2、全省农村团建"十佳百优"乡镇申报表

共青团湖北省委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