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被实习”成廉价劳动力 企业称也有成本
发布日期:2014年09月16日   来源:主任编辑   字号:【

  不去实习,委实可惜;去实习,前途难卜。不少毕业生面临这样的抉择。按一般程序,企业确定招聘毕业生后,需要签三方协议,以保障双方权益。但现在,不少招聘单位改了方法:先让求职者到单位实习,实习考察后再决定是否录取。但让毕业生犯难的是,如果最后没能通过考察,却也耽误自己寻找其他求职机会。记者采访获悉,实习时间多在两个月以上,甚至有半年以上。学生担心企业借此寻找廉价劳动力,但摆在眼前的机会却又难以割舍,不少学生深感自己“被实习”。

  今年1月份,广东某高校新闻专业的小何就到佛山市某一电视台实习,当时双方协议实习一个月,工作表现好的就可以留用,但没有说明评判标准。由于自认为实习期间表现不够抢眼,意识到留不下来,小杨实习一个月后就离开电视台去考公务员。他清楚记得所在部门主任对他离开说的一句话,“你有其他事就先去做,别给耽误了。”

  找工作要先实习

  当初跟小杨一起进电视台实习的朋友,其中也有人成功获签试用合约,“就算签了,他们也是被拖了3个月,而且还要再试用1个月作为考察期,才决定是否录用。”

  在广东高校毕业生中,与小何有相似经历的毕业生不在少数。虽然总数难以统计,但记者从广东商学院电子商务专业毕业班了解到,该专业29位女生中,有10多人有就业意向,其中四五个人就待在招聘单位实习,所在企业多为民营企业。

  而在广东某高校新闻专业50多人的班级中,约有20多人有工作意向,其中有四五人也有上述情况。该专业一位毕业生告诉记者,自己在单位已实习大半年,如果再坚持一个月后还没有获得聘用,自己就要另谋他路。

  记者随机访问了10位来自广州各个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有5名学生透露,身边有同学朋友曾遭遇“在用人单位长时间实习却不获录用,或没被明确告知可转正”的情况。

  不忍放弃心仪机会

  据介绍,这些单位需要求职者实习的时间长短各不相同,短则两三个月,长者可能会半年以上。

  对于公司设置实习期,毕业生小钟认为也有道理,“在这段实习期内,部门经理能够发现合适的人才。实习期也算是给实习生一个学习与人交往能力的机会。”

  但更多的人则是心有无奈,愿意去单位实习意味着找到还算心仪的工作,内心难以割舍,但在巨大的不确定性面前委实焦虑。在广州某高校的新闻学院就读广告学的小杨,在一间私营网络媒体内实习到现在共5个月,至今仍没接到公司明确可以签三方协议的消息。该公司仅仅与小杨签订实习协议,一直没有对小杨关于转正的申请给出正面答复,“实习协议是催了3个月才签的,每次提及转正的事情,总被主管含糊带过。”

  “公司有提及过转正需要达到业绩,但没有给出明确数字。从现在到拿到毕业证期间会存在很大变数。”工作近半年的小杨显得忧心忡忡。

  

  企业:接收实习生也要成本

  广东联塑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的周小姐则觉得“学生来实习,企业需要付出时间和资源来培训学生,说实话,觉得公司付出更多,如果最终学生走了,浪费的是企业的时间和资源。”

  不过,对此也有反对声音。“实习期推迟了学生的转正时间,相当于变相剥削劳动力。”深圳某食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吴先生说,“转正前的工资很低,这种实习期对学生来说并不公平。学生能力不行去企业实习,是浪费企业的时间。但如果实习期满后,学生有留下工作的能力,企业却拒绝接受,就是浪费学生的时间,对学生不够尊重。”

  专家

  实习时间过长对学生不负责任

  国家在立法层面针对实习生、见习生制定的相关条例要精细到“实习工资多少,单位人员比例多大以及实习后转正的期限多长”。

  广东省就业指导中心主任黄兆团认为,招聘单位要求毕业生实习有其道理,但时间不应太长,否则就是对学生的不负责任。

  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研究所所长周贤日副教授认为,目前国家出台的劳动法条例中,并没有对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兼职、实习或者见习作出明确的司法规定,广东省日前推出的关于大学生实习的规范条例也过于大而概之。

  他表示,在用人单位长时间实习却不获签三方或劳动合同,大学应届生想要在现行的法律框架下维权难度较大,“确实是比较无奈”。他认为,不管毕业与否,只要在用人单位干活,双方就存在劳务关系,需要签署劳务协议。国家在立法层面针对实习生、见习生制定的相关条例要精细到“实习工资多少,单位人员比例多大以及实习后转正的期限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