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日系列活动的通知
鄂青联发 [2015] 41号
发布日期:2015年12月01日   字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团委、青联、学联、少工委,各大型企业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青联,省企业团工委,省金融团工委,省司法厅团委,省驻外团工委,省军区政治部、省武警总队政治部:

  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战略部署,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增强青少年法治观念,弘扬法治精神,现就在全省广大青少年中开展2015年“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日系列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法治精神 点亮未来

  二、集中活动时间

  201512

  三、主要内容

  以青少年为主要对象,集中开展以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湖北省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办法为重点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引导青少年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治观念,推动构建全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营造有利于广大青少年安全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四、主要形式

  1.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以“12.4”国家宪法日为契机,集中开展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湖北省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办法以及与青少年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运用橱窗、展板、现场咨询、发放资料、广播电视、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等多种方式开展内容鲜活、形式新颖、吸引力强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2.组织参与普法知识大赛系列活动。共青团中央、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主办的第十二届全国青少年网上普法知识大赛系列活动已经启动(请登录“青少年维权在线”微信公众号参与),包括微信互动答题、专场竞赛、普法情景剧展演等活动。请各地认真组织,积极发动大中小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参与活动,并紧密围绕活动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学习和交流。

  3.举办专题辅导报告。依托法治课堂、主题团队日活动、社区学校等载体,邀请法律专家、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等为青少年举办专题辅导报告。主要学习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根本任务和总体目标,解读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湖北省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办法等与青少年相关的法律法规,普及法律知识。

  4.开展青少年法律服务。依托“青少年维权在线”、“12355青少年服务台”,认真接待、接听未成年人来信、来电、来访,为青少年提供法律帮助、心理咨询等服务。组织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深入青少年中,开展预防犯罪、远离毒品、防治艾滋病等法治教育和服务活动。面向基层执法人员、学校教师、家长以及与青少年成长密切相关的部门和单位的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增强他们法治宣传教育专业化水平。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紧扣主题。各级共青团组织、青联、学联、少先队组织要按照通知要求,准确把握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内涵,结合本地活动安排和工作实际,围绕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制定好活动方案,设计和组织好相关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2.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地各单位要设计和组织好符合青少年特点,参与性、互动性较强的活动,提升活动对青少年的吸引力。要探索宣传教育的新方式,利用网络、移动载体、手机报、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要丰富动漫、视频、音乐等宣传载体,以增强实效性为目标,加强法治宣传产品的供给。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调动宣传力量,整合资源,加大活动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努力掀起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新高潮,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关注、支持青少年安全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

  各地各单位活动情况请于1219日前报团省委权益部。

  联 系 人:刘磊

  联系电话:027-87233597

  电子邮箱:hbqyb@126.com

                共青团湖北省委

          湖北省青年联合会

    湖北省学生联合会

      湖北省少先队工作委员会

   2015年11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