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宗柏同志在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2011年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日期:2011年04月26日   字号:【

2011422日)

同志们:

  刚才,邹霞同志代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了去年的工作和今年的打算,五个成员单位进行了述职,讲得都很好。

  过去一年来,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全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教育帮助和预防犯罪工作深入推进。通过重点青少年群体排查摸底工作,摸清了闲散青少年等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的底数,掌握了群体的状况和特征,提出了教育帮助和预防犯罪工作对策,在此基础上,宜昌和全省16个县市区启动了国家和省两级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帮助和预防犯罪试点工作二是青少年成长环境进一步优化。文化、教育、工商、广电、新闻出版、共青团、妇联等成员单位切实履行职责,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扫黄打非,整治互联网、手机媒体低俗之风专项行动和青少年绿色上网行动,净化荧屏声频;公检法等部门严厉打击针对青少年的违法犯罪,营造了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三是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得到加强。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认真落实中央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配套工作体系的若干意见》,建立健全了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专门机构,落实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措施,在预防、矫治、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四是重点领域的调查研究和理论研究富有成效。围绕闲散青少年、农村留守儿童、新生代农民工,青少年法制教育和安全自护教育等内容,开展了专项调查研究,形成了《三无青少年教育管理工作亟需加强》、《新生代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状况与城市融入研究报告》等调研文章,为预防工作提供了理论支撑,得到省委、省政府、团中央、中央综治委预防办的充分肯定。

  此外,根据省法院提供的数据,2007年至201018岁以下未成年罪犯占全部罪犯的比重分别是:11.95%11.36%10.28%8.19%,连续四年下降,且下降幅度越来越明显。这些工作和数据表明,我省预防工作各项措施都得到了较好的落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都切实履行了职责,付出了辛勤的劳动。下面,我就进一步做好2011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谈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方面,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形势依然严峻。社会环境中还存在多种滋生和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不良因素,主要表现在:我国发展的外部环境更趋复杂,特别是西方敌对势力对我实施西化分化的战略对青少年价值观的形成影响不可忽视;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互联网虚拟社会等新的社会现象不断出现,致使部分地区外来流动青少年和留守儿童违法犯罪问题增多;非法网吧、黄赌毒等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突出问题依然存在。这些都对我们的工作方式、方法提出了新的挑战。同时,我们应该看到,一些地方预防工作基础还比较薄弱,长效机制还没有形成,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特殊人群帮教管理、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综合治理、网络虚拟社会建设管理等方面的任务都还很繁重。我们深切感到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

  另一方面,社会管理创新的新形势对预防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当前,对于闲散青少年、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农村留守儿童、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流浪乞讨青少年等社会管理的重点群体,我们还存在着服务没跟上、管理不到位等诸多问题。如果不加强对这些群体的教育帮扶和正确引导,他们就有可能违法犯罪,破坏社会和谐稳定。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既是化解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抗,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条件,又是创新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内容和具体体现。因此,我们要进一步提高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重要性、全局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二、突出重点,努力形成青少年社会管理创新的长效机制

  (一)深入推进两级试点工作。深入推进宜昌市全国留守儿童教育帮助和预防犯罪试点工作和全省16个县(市、区)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帮助和预防犯罪试点工作,发挥以点带面效应,力争在全国率先形成符合社会管理创新要求的教育帮助和预防犯罪工作体系。要推动各试点地区强化工作保障,落实工作措施,在实践中探索建立青少年社会管理的各项工作机制。针对闲散青少年,探索建立学校、社区、教育管理、劳动培训等部门紧密衔接的闲散青少年信息共享和接续教育管理机制,以及多部门齐抓共管的青少年职业培训、职业介绍、信息咨询和就业保障机制。针对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的青少年,探索建立以专门学校、专兼职青少年服务社工等专门机构、专业工作力量和志愿者、五老等社会力量结合为主,吸收借鉴公、检、法、司等部门专业工作经验开展帮教和矫正的工作机制;建立基层党政、社会组织等正面力量定期接触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教育和帮扶机制;建立支持基层派出所、乡镇综治中心、各类社区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基层单位开展工作的综合协调机制。针对流浪乞讨青少年、服刑在教人员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建立重新回归稳定的社会系统或社会组织的求助管理机制。同时针对所有重点青少年群体,探索建立以社区为依托,动态反映重点青少年群体情况的信息监测和管理机制。通过试点工作,形成各部门既各司其职又齐抓共管的工作态势。

  (二)优化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相关部门要继续定期开展打击互联网、手机淫秽色情和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及时清除低俗网上信息,大力取缔非法网站。要加强青少年精神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和推介,推进青少年活动阵地建设,推动和倡导绿色互联网游戏开发,不断满足青少年精神文化需求。要加大对学校周边网吧、电子音像制品市场和游艺娱乐市场的整治力度,坚决扫除学校周边的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要继续深入开展扫黄打非专项行动,加大对含有不良文化广告的打击力度,坚决扫除淫秽色情等文化垃圾。

  (三)加强青少年教育引导。围绕庆祝建党90周年、辛亥革命100周年,开展系列青少年思想道德主题教育活动。以六五普法实施为契机,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深化法律六进工作,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周等活动。改进宣传教育方式,加强青少年的自护、心理健康、防艾、禁毒教育,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加强各级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组织建设,切实解决市、县和基层预防机构力量薄弱的问题。充分利用基层综治工作平台,强化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村级综治工作站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职能,逐步建立健全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预防工作网络。加强青少年服务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一支熟悉青少年身心特点和现实需求、掌握专业社会工作知识和方法、能对青少年实施有效思想引导和行为干预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

  三、狠抓落实,提升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水平

  首先,既要统筹协调,又要各司其职。一方面要发挥好各级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机构的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的重要功能。建立和完善工作例会、信息沟通、检查考核等工作制度,促进各成员单位信息沟通和项目合作,形成工作合力。对涉及多个部门的突出问题开展联合行动,明确牵头和配合单位分工,齐心协力推动工作深入开展。另一方面强调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省预防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认真研究政策,创新管理,在加强对基层的指导、支持系统和基层做好工作的基础上,注意总结推广基层的典型经验。如果我们每个部门每年能研究创新几条政策,推广总结几个典型,支持基层做几件实事,坚持下去,必有成效。

  其次,要整合社会资源,促进公众参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大力加强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重要性的宣传,营造全社会重视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关注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促进公众积极参与,大力支持预防工作。要加强“12355”青少年维权岗青少年服务平台的建设,采取评优评选等方式,协调整合社会各界力量来为青少年服务。同时,注重培育青少年服务社会组织,整合社会资源,依靠职业化、专业化的社会力量,加强预防工作,提高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实效。

   同志们,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任务艰巨,责任光荣。我们每个单位大都有青年,每个家庭大都曾有青少年,与会同志曾是青少年,现在大都是青少年的父辈、祖辈。从这个意义上讲做好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是我们义不容辞的家庭责任、社会责任、部门责任、领导责任。希望大家每年都能尽职尽责,每件事都能尽职尽责,每年都能办几件实事,无愧于“四大责任”,无愧于党和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