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15年度全省五四红旗团委、全省五四红旗团支部、全省优秀共青团员、全省优秀共青团干部的决定
鄂青发 [2016] 3号
2015年以来,全省各级团组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团和全省的工作部署,紧扣时代主题,牢记根本任务,推进改革创新,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全省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更加奋发有为、再创佳绩,共青团湖北省委决定,授予武汉中学团委等79个团委“全省五四红旗团委”称号;授予武汉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客运二部团总支等117个基层团支部(总支)“全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称号;授予李勋等144名同志“全省优秀共青团员”称号;授予杨加等92名同志“全省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勇创一流,不断取得新业绩。希望全省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以受到表彰的先进组织和个人为榜样,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进取、锐意创新、奋发有为,在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的征程中发挥好生力军作用,为推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湖北实施、助力湖北在中部地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1.2015年度全省五四红旗团委名单
2.2015年度全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名单
3.2015年度全省优秀共青团员名单
4.2015年度全省优秀共青团干部名单
共青团湖北省委
2016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