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团委,各大型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企业团工委、司法厅团委,省驻外团工委,省军区政治部、武警湖北省总队政治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团中央《共青团中央关于在广大青少年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的通知》(中青发〔2014〕8号)精神, 引导广大青少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奋斗,共青团湖北省委决定在广大青少年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 具体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按照团中央、省委统一部署和要求, 紧密结合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实际, 通过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实践养成相统一, 努力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广大青少年中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 尊重青少年主体地位和成长需求, 把引导青少年和服务青少年统一起来, 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2.坚持联系实际,注重分层分类引导,针对不同年龄段、不同类别青少年群体,采取不同的目标、内容侧重点和方式方法,增强思想引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坚持常抓不懈,全团动手,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一项长期任务,融入共青团工作和建设的全过程。注重运用新媒体手段和青年喜爱的表达、审美、聚集方式,拓宽教育引导渠道。
4.坚持思想育人,以理想信念为核心, 抓住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 引导青少年牢固树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理想、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 着力铸牢青少年的精神支柱。
5.坚持实践育人, 发挥团属活动阵地和品牌工作项目的优势, 让青少年在实践中了解国情、感受成就、经受锻炼, 提升思想认识, 养成良好品行。
6.坚持文化育人, 积极运用文化产品、文化服务和文化活动潜移默化地进行价值观引导, 尤其要发挥好优秀传统文化怡情养志、涵育文明的重要作用。
二、主要活动载体
1.开展宣传教育
在青少年中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个字的基本内容。围绕“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这一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自由、平等、公正、法治”这一社会层面的价值目标,“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这一公民层面的价值准则,利用公共媒体、自媒体平台、漫画、微电影等宣传方式,在青少年中广泛传播,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在青少年中广为知晓。
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 在青少年中唱响坚定理想信念、勇于追梦圆梦的主旋律。充分利用“六一”、“七一”、国庆及甲午战争120 周年、新中国成立65 周年等时间节点,广泛组织开展主题团( 队) 日、交流分享、寻访实践等活动, 引导青少年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举办青年理论骨干培训班, 培养不少于500人的青年理论骨干,帮助青少年加深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解认识。各地团组织要充分利用青少年教育基地、历史文化遗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场所, 深化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革命传统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开展青年理论骨干培训和“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
广泛开展公民意识和公民道德教育, 提高青少年思想道德素质。深化仪式教育, 在重要场所和重要活动中升挂国旗、奏唱国歌, 结合入团、入队和主题团( 队) 日等活动, 举行庄重简朴的仪式典礼。以6岁儿童入队为源头,以14 岁集体生日为起点, 广泛开展“ 迈入青春门”教育活动; 以18 岁成人宣誓活动为标志, 广泛开展“ 走好人生路”教育活动, 引导青少年养成公民意识, 增强社会责任感。结合团、队活动和团员管理, 积极开展文明礼仪宣传、道德评议、“我身边的好人”等评比活动, 在青少年中大力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强化媒体传播, 不断巩固壮大健康积极向上的主流思想舆论。团属媒体要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 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到日常形势宣传、主题宣传、典型宣传、热点引导和舆论监督中,加强对青少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要突出运用新媒体, 依托共青团系统微博、微信、网站、手机报,积极编创、广泛传播内涵丰富、形式时尚的图片、文章、微视频、微访谈等网络文化作品。加强共青团网络宣传员队伍建设并切实在网络舆论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2.开展道德实践活动
深化青年文明号活动, 组织动员广大职业青年立足岗位践行职业道德。结合青年文明号活动20 周年, 积极开展诚信示范、优质服务、风采展示、选先树优活动, 引导广大青年在为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的过程中提升精神境界,培育文明风尚。
深化青少年学雷锋活动和青年志愿者行动, 大力倡导践行文明新风。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青少年学雷锋活动, 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围绕扶贫济困、大型活动、应急救援、文明劝导等内容, 以“本禹志愿服务队”为品牌,广泛开展青年志愿服务活动。继续深化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 扩大结对覆盖, 增强服务效果。积极利用移动互联平台,开展青少年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互动型”公益活动。
深化保护母亲河行动, 动员青少年积极投身文明城市建设、爱国卫生运动、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婚育新风进万家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实践活动。
3.选树青少年典型
深入开展“青年五四奖章”、优秀团员、青年岗位能手、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优秀青年志愿者、优秀少先队员和辅导员等评选活动, 选树表彰一批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青少年典型, 引导青少年形成“向上”“向善”的精神力量。
积极发挥同伴教育作用, 引导青少年发现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的真善美, 发现身边可学可亲可敬的青年榜样。面向各行各业和基层一线, 广泛开展“大学生自强之星”、“最美青工”、“最美少年”、“最美辅导员”等推选活动。广泛开展“奋斗的青春最美丽”分享团走基层、杰出青年进校园等活动, 以面对面交流、故事分享的方式, 带动形成人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群体效应。
4.实施文化引领
发挥精神文化产品育人化人作用, 创作推介面向青少年、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的图书、影视节目、动漫等优秀文化作品, 弘扬真善美, 贬斥假丑恶, 为青少年提供更多优质精神食粮。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 促进青少年愉悦身心、提高素质。2014 年, 围绕“ 向上·向善”主题, 深入开展青少年微电影大赛、青春座右铭征集宣传、优秀青少年出版物创作与推介等系列文化活动, 展现当代青少年奋发向上、崇德向善的精神风貌。
大力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 引导青少年积极做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传承者、践行者、弘扬者。积极开展经典诵读、国学讲堂、“我们的节日”等活动, 引导青少年继承中华民族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等优良传统,夯实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厚文化根基。
在青少年宫、青少年空间、青年中心、青少年希望家园、青少年教育基地的活动中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 强化教育功能和公益属性, 为广大青少年提供优质的文化服务。
三、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团组织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 各部门各战线要紧密配合、分工协作、形成合力。要结合工作实际和不同青少年群体特点, 细化工作方案和落实措施。
2.发挥骨干作用。广大团干部、共青团员和各行各业的青
年骨干, 要带头学习、宣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用实际行动和人格力量, 带动更多青少年在日常生产生活、工作学习等各个方面发挥作用。
3.广泛发动基层。要充分调动广大基层团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大力创新活动形式和载体, 引导青少年广泛参与。要注重发挥以共青团为核心的各类青年组织的作用, 努力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要加强督促指导, 抓好任务落实, 挖掘基层经验, 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各地工作进展情况, 请及时报团省委宣传部。
联系人: 姚 斌 郑力安
邮箱:hbxcb2008@163.com
联系电话:027—87232542
共青团湖北省委
201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