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朝安同志在全省共青团权益工作培训班开班仪式上的讲话
发布日期:2010年12月10日   字号:【

  2010121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举办全省青少年权益工作培训班暨重点工作推进会,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国共青团权益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和安排部署工作,加强团干部和青少年维权工作者有关青少年权益知识的培训,促进相互间的学习交流,提升做好新时期维护青少年权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能力和水平。首先,我代表团省委书记办向培训班的开班表示热烈祝贺,向参加培训班的同志们并通过你们向权益战线的全体同志致以诚挚的问候!向授课的专家教授表示衷心的感谢!

  借此机会,我就共青团权益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 正确认识新时期共青团权益工作的总体格局

  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是与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相并列的共青团四项基本职能之一。经过二十多年的探索实践,全团和我省共青团权益工作已经形成了党政主导的工作体系、社会化的工作载体和法制化的工作基础“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为权益工作的未来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团十六大以来,团中央对权益工作提出了“三个结合一个制度性安排”的总体思路和构想,即在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方面,关键是要抓住青少年普遍性的利益诉求,把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与引导青年有序政治参与结合起来,把关注个案与关注普遍性的权益问题结合起来,把代表和反映青少年普遍性利益诉求与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结合起来,探索建立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制度性安排。“三个结合一个制度性安排”总体思路的提出以及“三位一体”工作格局的摆布,为我们进一步做好新时期青少年权益工作指明了方向。

  当前,全国和全省加强社会建设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大局为共青团权益工作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更加凸显了青少年维权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经过多年实践,我省权益工作在推动制定保护青少年成长发展的法律法规、探索维护青少年权益的制度性安排、加强实证和理论研究、积极整合各层面社会力量和资源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积累了宝贵的工作经验。但权益和预防工作的任务还很繁重,大家普遍感到,对“三个结合一个制度性安排”总体思路的理解和把握还不十分全面,对现有工作载体综合运用发挥的渠道、力量和项目探索还跟不上形势发展的要求,对怎样找准工作切入点全面推进青少年权益工作还存在力量不足、资源有限等问题,因此,希望通过这次培训,通过与大家的交流、研讨,进一步统一认识,理清思路,找准方向。

  二、准确把握当前共青团权益工作的主要任务

  根据全团工作部署,当前全省共青团权益系统要认真贯彻“三个结合一个制度性安排”的思路要求,集中力量做好两项工作:一是全面深化“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二是认真开展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帮助和预防犯罪试点工作。上述两项工作是当前权益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年底工作考评考核的基本依据。

  (一)关于“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

  “面对面”活动是落实“三个结合一个制度性安排”的有效载体,是引导青年有序政治参与的有效方式和重要举措。该项工作从2008年开始,在抓重点和普遍性权益问题的反映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围绕“互联网与青少年健康成长”主题,全省有半数市州和个别县市区团委开展了“面对面”集中活动,营造了声势,提出了一批有针对性、有建设性的建议和提案。但活动的覆盖面还不够,各地工作的发展还不平衡,仍存在一些地方不重视,以座谈会简单代替、流于形式、青少年参与度不足、活动影响力不够等问题。2011年面对面活动的主题是“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融入”,全省面对面活动的基本思路是:统一主题,扩展到县,创建长效机制。各个市州必须全面开展“面对面”活动,有条件的县市区应当积极开展。各级团组织要以各种方式深入广大普通青年,倾听他们的心声,反映他们的诉求,依靠各级青年人大代表和青年政协委员发挥作用,通过共青团的组织化渠道,整体一致地提出意见,通过我们这个制度安排来更加有效和广泛地引导青年有序政治参与。

  一是加强对县级团委“面对面”工作的指导。要在保证活动在地市级团组织全面开展的基础上,推动县级团委按照统一要求开展活动,进一步扩大活动的覆盖面。针对市县级团委的特点,团中央权益部制定发布了《“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规范化流程》,要求具体、步骤清晰、做法明确,是很好的学习教材。省和市州级团委要通过内部网站、专题会议等形式,提供标准化的工作模板和典型做法供县级团组织学习借鉴,增强“面对面”活动在县级的操作性。

  二是大力加强活动的规范化建设。团中央陆续出台了一些规范性文件,各地要按照了解诉求、形成共识、集中呼吁、完善制度四个关键环节,结合团中央面对面规范化流程规定的七个操作步骤,进一步推进工作的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务求工作实效。要在各环节活动中设计有形载体,提升青少年参与度。比如,以提案建议为牵动,在走访调研、文字起草、征求意见、提交大会等各个环节设计有形的活动,激发代表、委员的参与热情,创新听取青少年意见建议的方式方法,争取使共青团的提案得到广泛认同并受到高度关注。要改进活动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与各类传播媒介,特别是青少年喜欢的互联网等新媒体开展合作,努力提升“面对面”活动在青少年中的影响力。

    三是探索完善活动的制度化安排。要从政协共青团、青联界别的设置和共青团、青联界别政协委员的职责来把握和深化重点,用足共青团和青联界别的制度性安排,强化共青团、青联的组织约束。政协中的共青团、青联界别,是我们现有的重要制度安排,为共青团代表和反映青少年普遍性利益诉求提供了重要路径。可以通过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开设网站专题、设立“委员活动日”、“倾听日”等方式落实相关工作,以委员履职活动的经常化推动活动的常态化。今年团省委成立了由26名省人大代表和省政协委员组成的青少年事务顾问团,其他省市探索建立了基层社区人大代表工作站、人大代表关心青少年事务小组等长效化工作机制,各市州应积极探索构建。同时要注重完善与人大、政协有关工作机构的合作机制,加强在信息互通、提案、大会发言等各个环节的合作,推动青少年重大权益问题纳入人大、政协的检查、视察和调研工作内容,推动团组织提出的提案成为重点提案。

  (二)关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是省综治委的专项工作,是每年度接受综治考核打分的重要一项,希望各级团组织、预防办高度重视,认真谋划,科学布局,把握重点群体、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扎实推进这项工作。要积极构建针对全体青少年、边缘青少年和罪错青少年的三层次预防工作体系,对应做好超前预防、临界预防以及再犯罪预防工作。去年底全省开展的重点青少年群体排查摸底专项行动,已经大致摸清了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的底数和分布状况。下一步,全省预防工作的主要方向是“抓重点群体注重临界预防”,主要目标任务是抓好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帮助和预防犯罪工作试点,力争用一至两年时间在全省率先建立起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帮助和预防犯罪工作格局,形成符合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要求的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帮助和预防犯罪工作体系,为全省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帮助和预防犯罪工作提供经验和借鉴。

  一是在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建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信息动态监测机制。预防工作重在基层,主要工作任务的承担在县市区和乡镇、街道这一级,掌握青少年的相关信息也要依靠基层。各地要按照“底数清、情况明”的要求,进一步摸清各类青少年群体的基础数据,深入研究和把握各类重点青少年的群体性特征和不同年龄阶段的行为特征,认真分析各类青少年群体违法犯罪的特点和原因,加强针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临界预防。团省委、省预防办要进一步做好全省层面上的总结和研究,各地也要在地方层面上对地方数据进行全面的分析、研究和总结,以此巩固排查摸底专项行动的成果。要按照专项行动的数据框架,依托乡镇(街道)综治维稳中心建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信息动态监测机制。依托排查摸底工作的组织架构,结合各级预防办信息汇总制度的成果,设计预防犯罪工作信息的动态收集和反馈机制,为相关工作的判断和决策打好基础。

  二是以试点工作为抓手,积极探索加强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帮助和预防犯罪工作措施。近期,团中央部署开展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帮助和预防犯罪试点工作,我省宜昌市被确定为全国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帮助和预防犯罪工作试点城市,团省委在与各地协商申报的基础上,确定了16个试点县市区并下发了通知文件。该项试点工作的时间从今年12月至20126月,持续时间长,要求高,任务重,明年上半年团省委、省预防办将适时召开试点工作现场推进会。希望各市州团委加强工作指导,各试点县市区积极探索,大胆创新,认真做好试点方案,扎实推进,在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基础和推进齐抓共管方面率先形成先行经验。其他县市区也要因地制宜,加大对重点青少年群体预防工作力度,推动全省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帮助和预防犯罪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三是积极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考核工作。近期,团中央下发了关于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10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和20102011年度“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进行考核的通知文件,面对面活动的考核将同时纳入预防工作考核之中。预防犯罪工作在综治考核中份量重分值高,每年的考核结果都会作为专门工作纳入到各级综治委对各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评比总体框架内。目前,中央综治委预防办已经构建了科学的预防工作考核体系,每年考核的侧重点虽然不完全一样,但每年考核的主要指标大体相同,今年考核的侧重点主要包括机构设置、工作经费、净化社会文化环境、重点青少年预防犯罪试点工作、法制宣传、工读学校建设、面对面活动、犯罪率等几个部分。各市州团委、预防办要高度重视预防工作考核,进一步完善对预防考核的制度化设计,以考核为杠杆和抓手,鼓励先进,激励创新,不断督促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加强对预防犯罪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基层预防犯罪工作的支持,推动基层预防犯罪工作在组织建设和工作水平等方面的整体提高。

  各地在抓好上述两项重点工作的同时,明年还要注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根据《湖北省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有关规定,推动在市州和县市区人民政府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工作。二是年底前积极申报新一批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工作,并加大维权岗活动的创建力度,提高工作的活跃度和影响力。三是继续加强12355青少年服务台建设,加强青少年权益工作理论研究和舆情监测,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自护和心理健康宣传教育以及防艾、禁毒宣传教育等活动。

  三、科学谋划,推动共青团权益工作全面发展

  共青团权益工作具有长期性、整体性,非活动性和科学性等鲜明特征,全省各级团组织要紧紧围绕共青团工作的普遍性原则,坚持扎实调研、系统思考,注重工作创新,选择权益工作的着力点和有效工作载体,不断丰富完善“三个结合,一个制度性安排”的具体实现路径,使工作落实到基层,始终面向最广大普通青年,推动解决青少年普遍性的权益问题。

  一是统筹兼顾个案维权和普遍性维权,更加注重青少年普遍性权益问题。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陆昊指出,全团要确立几个重大的普遍性权益问题,长期关注,深入研究。在“三个结合一个制度性安排” 的工作思路中,也反映了全团权益工作理念的转型,即更加注重宏观性维权、普遍性维权和群体性维权。但对于青少年违法犯罪和侵害青少年权益的典型案件,特别是媒体报道的有影响有共性的个案和来访的案件,要迅速反应,争取党政支持,及时协调有关单位采取措施解决问题,掌握工作的主动权。在抓普遍性维权方面,要通过面对面活动和重点青少年预防犯罪工作载体,将党政关心、社会关注、青少年有普遍性诉求的群体性权益问题纳入工作视野,进行深入研究、拿出有份量的调查结果,适时进行集中呼吁,推动有利于青少年成长发展的法规政策出台。

  二是建立健全跨部门合作机制。青少年权益工作,单靠共青团一个部门不可能取得较好的实际效果,需要多部门的协调配合。要切实发挥好各地“两办”——未保办、预防办的协调、督促作用,充分运用“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12355青少年服务台建设等社会化的运作方式,密切联系相关职能部门,形成沟通、会办、联动、协作等制度性的工作安排。省政府正在筹备成立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团省委,各地要参照省级做法成立地方未保工作机构,通过“两办”强化团内的上下联动和横向联合,更好地带动基层团组织和团的各条战线,整体性推进共青团的权益工作。

  三是突出抓好调查研究工作。权益工作要从事务性的活动中解脱出来,更多地深入青年,深入基层,采取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多渠道地了解青少年的普遍性利益诉求。权益干部要静下心了抓调研,经常性地开展重点群体和重点问题的调研,认真抓好青少年违法犯罪和权益保护的信息统计与形势的分析研判工作,准确掌握青少年问题的真实情况,一方面及时拿出一些有份量的调研成果,为决策和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据,掌握青少年问题的话语权;另一方面在营造维权氛围、形成共识、形成制度性安排和推动共同实践中多下功夫,多出成果。

  同志们,做好新时期维护青少年权益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全省共青团权益战线的同志要在全身心投入工作的过程中锻炼实际工作能力,在解决矛盾困难的过程中锤炼过硬作风。希望大家坚定信心,拼搏进取,积极探索创新,务求工作实效,为全省青少年权益工作的长远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最后,预祝本次培训班取得圆满成功!祝愿同志们工作顺利,身体健康,万事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