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祖国在我心中”湖北省青少年文艺汇演活动的补充通知
鄂青联发 [2009] 52号
发布日期:2009年12月28日   来源:网站总编辑   字号:【

  各市、州、直管市团委、各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

  按照《关于组织开展“祖国在我心中”湖北省青少年文艺汇演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在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活动各项筹备工作已经全面展开,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安排:

  “祖国在我心中”湖北省青少年文艺汇演活动时间拟定于2009919日(星期六),在武汉市青少年宫音乐厅举行。具体活动内容安排如下:

  时 间

  活动内容

  活动地点

  919

  上 午

    

  市宫音乐厅一楼

  900-1200

  节目彩排

  市宫音乐厅

  900-1030

  领队人员会议

  市宫B617

  1200-1400

    

  演员候场休息室

  1415-1630

  节目展演、评审

  市宫音乐厅

  1630-1900

    

  演员候场休息室

  1900-1920

  领导参观湖北省青少年宫成果展览

  音乐厅前厅

  1930-2100

  颁奖晚会暨汇报演出

  市宫音乐厅

  二、节目评奖的有关事项:

  1、评委会由主办单位聘请省内有关专家组成;

  2919日(星期六)下午1330-1630,评委会将根据《“祖国在我心中”湖北省青少年文艺汇演评比规则》(见附件1)对参演节目进行评审,并公布评审结果;

  3、荣获一等奖的节目和部分荣获二等奖节目参加颁奖晚会暨汇报演出;

  4、组委会将邀请有关领导进行颁奖,奖项设为:优秀组织奖、一等奖、二等奖、优秀奖、指导教师奖和表演奖。

  三、其它事项:

  1、各参演单位根据《“祖国在我心中”湖北省青少年文艺汇演参赛节目确认单》(见附件2)认真准备,为演员提供排练时间和相关保障,确保演员能够按时参加集体彩排和高质量的演出;

  2、,请各参演单位于2009919日(星期六)上午830之前到市青少年宫音乐厅报到;

  3、承办单位将统一为参演单位安排候场地点及联络员;

  4、参演单位交通、食宿费用自理。需舞台灯光、音响等其他舞台效果配合的,请于825日之前以书面形式传真至组委会办公室,以便协调配合,包括:节目的伴奏带(CD)。

  5、为便于制作《“祖国在我心中”湖北省青少年文艺汇演画册》,请各参演单位将节目形式、节目名称、领队及指导老师的基本情况于910日前报组委会办公室。

  7、请各参演单位制作易拉宝一个,统一尺寸为1M(宽)×2M(高);统一标题为:“科学发展中的      青少年宫(活动中心)”;展示牌内容及编排由各宫确定。易拉宝务必于报到时交组委会办公室,以便统一布展。

  联系人:崔晓颖 陈 鹏

  电 话:027-85260000

  邮 箱:whsqsngxh@163.com

  附件:

  1、“祖国在我心中”湖北省青少年文艺汇演评比规则

  2、“祖国在我心中”湖北省青少年文艺汇演参赛确认单

    

              共青团湖北省委

              湖北省青少年宫协会

              二00九年八月十三日

   

  

  附件1

  “祖国在我心中”湖北省青少年文艺汇演评比规则

  

  一、根据《关于组织开展“祖国在我心中”湖北省青少年文艺汇演活动的通知》精神制定本规则。

  二、组委会下设评审委员会,在文艺汇演现场评分。评委会将由5位评委组成,对每个参演节目即时评分。每个节目满分为100分,评分时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然后计算总分。

  三、按节目总分,确定特等奖2名、一等奖4名、二等奖8名、优秀奖5名。当节目总分一样时,由评委会现场研究,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确定前后次序。

  四、每个参演节目必须控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节目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凡超过规定时间,将扣总平均分1分,超过规定时间2分钟以上的,扣总平均分3分。

  五、评委将按节目主题内容、表演水平、艺术效果、服装及舞美四个方面进行评判。其中:

  1.主题内容20分。主题内容要求健康向上,体现时代性和传统文化继承性,主题不突出、思想内容贫乏的节目将酌情扣分。

  2.表演水平30分。表演自然流畅,内容完整。两人以上的群体表演,演员之间的配合自然默契、协调一致。对演出中的忘词、错词、怯场、走调、不合拍、群体表演不一致等表演失误将酌情扣分。

  3.艺术效果30分。表演内容具有艺术效果,表演方式符合该类表演形式的艺术要求,能给观众带来艺术享受。对不符合表演形式的艺术要求、表演内容过于简单、表演内容和形式完整性差、表演艺术性明显缺乏的节目将酌情扣分。

  4.服装及舞美20分。演员的服装及舞美布置要与演出的内容相协调,力求完美。对演员服装明显不协调、过于随意,必须有的舞美布置缺乏或与节目内容明显不协调,服装与舞美在演出过程中出现意外等情况将酌情扣分。

  六、本规则由评委会负责解释。

   

  

  附件2

  “祖国在我心中”湖北省青少年文艺汇演参赛确认单

  序号

  报送单位

  节目名称

  类别和形式

  演出人数

  指导教师

  1

  武汉市青少年宫

  《天  路》

  舞 蹈

  35

  毛艳琳

  2

  武汉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飞的更高》

  现代舞

  16

  张志蕊

  3

  硚口区青少年宫

  《红星闪闪耀中华》

  歌 舞

  14

  粱 薇

  4

  江岸区青少年宫

  《祖国多美丽》

  群 舞

  16

  潘代双

  刘 蓓

  5

  江汉区青少年宫

  《歌唱祖国》

  歌 舞

  22

  王 林

  6

  汉阳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我的偶像》

  舞 蹈

  20

  胡 娟

  7

  武昌区青少年宫

  《王二小新唱》

  大合唱

  

  

  8

  青山区青少年宫

  《记忆废墟》

  舞 蹈

  16

  刘智慧

  9

  武钢青少年活动中心

  《骏 马》

  打击乐(组合)

  6

  韩昌桂

  10

  江汉油田青少年宫

  《东方红》

  少儿群舞

  38

  王欣珍

  11

  仙桃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向前冲》

  电声乐队合唱

  5

  孙旭葵

  12

  赤壁市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

  《雨竹林》

  舞 蹈

  18

  定 娜

  13

  咸安区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

  《竹乡竹娃》

  舞 蹈

  16

  唐春梅

  14

  京山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

  《激情拉丁》

  体育舞蹈

  20

  林 旋

  15

  宜昌市青少年宫

  《爷爷的三峡号子》

  少儿歌舞

  21

  陈燕莹

  董 杨

  16

  荆门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苗 歌》

  舞 蹈

  12

  程艳萍

  17

  十堰市青少年宫

  《伞儿红》

  舞 蹈

  16

  李晓燕

  18

  襄樊市青少年宫

  《天鹅湖》

  芭蕾舞

     25

  谭 辉

  19

  荆州市青少年宫

  《世纪宝贝》

  幼儿群舞

  24

  胡 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