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第六届湖北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组织奖、项目奖的决定
鄂青联发 [2012] 51号
发布日期:2012年12月15日   字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大型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省直机关团工委,省企业团工委,省司法厅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导向作用,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激励更多的青年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在志愿服务事业中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扩大志愿服务事业的社会影响力,推动志愿服务的组织、队伍、项目、机制建设,在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促进社会管理创新中作出更大贡献,共青团湖北省委、湖北省志愿者协会自201210月起联合开展了第六届湖北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组织奖、项目奖评选活动。

  在动员申报、组织初评、组织推荐、材料申报、公开评选、资格审查的基础上,团省委、省志愿者协会决定授予陈志勇等227位同志“湖北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授予“小雏菊”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等147个单位“湖北青年志愿者优秀组织奖”;授予“牵手梅河”义务支教等141个项目“湖北青年志愿者优秀项目奖”。

  此次受表彰的志愿服务先进典型是广大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的优秀代表,他们在平凡的学习和工作中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为我省广大青年和社会公众作出了表率,为和谐社会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希望受到表彰的个人和集体珍惜荣誉,戒骄戒躁,不懈努力,再创佳绩。希望广大团员青年和志愿者向受到表彰的先进典型学习,自觉从我做起,从身边具体事情做起,助人为乐,扶贫帮困,服务社会,积极投身志愿服务,在实践中锻炼自己,在奉献中增长才干,在平凡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取得不平凡的成绩。希望各级共青团、志愿者组织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十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着眼发展、着力建设、着重基层,不断增强志愿者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努力把志愿者的精神、热情、专长和社会管理的需要结合起来,积极构建深入持续有效推动志愿服务的工作机制,打造志愿服务项目品牌,广泛宣传和动员广大志愿者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文明湖北、幸福湖北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1.第六届“湖北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名单

     2.第六届“湖北青年志愿者优秀组织奖”名单    

     3.第六届“湖北青年志愿者优秀项目奖”名单

       

  共青团湖北省委           湖北省志愿者协会

     2012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