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1年度全省共青团工作创先争优考核办法》的通知
鄂青发 [2011] 22号
发布日期:2011年11月15日   字号:【

关于印发《2011年度全省共青团工作创先争优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团委,大型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团委:

  为贯彻落实团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规范共青团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不断深化全省共青团系统创先争优活动,确保团中央确定的全年重点工作、团省委年度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经团省委书记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将《2011年度全省共青团工作创先争优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共青团湖北省委

  20111112

2011年度全省共青团工作创先争优考 核 办 法

  为确保2011年全省共青团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推动全省共青团工作创新发展,现就做好2011年度全省共青团工作创先争优考核工作制定如下办法:

  一、考核对象

  (一)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团委。

  (二)直管大型企事业单位团委;

  (三)直管大专院校团委。

  二、考核等次

  对各地各单位团委完成全年工作任务的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评出2011年度全省共青团工作先进单位,其中市州团委评出先进单位7家,大型企事业单位团委评出先进单位12家,大专院校团委评出先进单位12家。

  三、考核内容

  (一)市州团委工作目标

  市州团委工作考核实行百分制,分为重点工作目标和共性工作目标,其中共性工作目标分值占20%,重点工作目标占80%

  共性工作目标内容为:

  1、认真履行团的四项基本职能,找准服务大局和服务青年的结合点,设计开展主题突出、成效明显的工作和活动,组织动员广大青年为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

  2、突出工作创新,深入推进基层团建和团的工作创新竞赛展示活动,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区域内团的工作整体活跃。

  3、在基层团组织和团员青年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大力推行创先争优领导点评、公开承诺、服务青年等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载体、有成效。

  4、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开展“双争”活动,切实加强团的领导班子和团干部队伍建设,班子成员配备整齐,政治过硬、作风扎实、自律严格,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团干部富有创新意识和奉献精神,在青年中有良好形象。

  5、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任务,认真做好团的信息调研工作。

  重点工作目标内容为:

  1、推进青少年思想引领工作。实施青年分类引导工作,广泛开展“我与祖国共奋进”、“学党史、知党情、跟党走”、“红领巾心向党”等主题教育活动,完成首批《青年思想引导大纲》转化和运用工作目标任务,运用微博、手机报等新媒体开展对青少思想引导工作。

  2、推进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以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建团、驻外团组织建设和乡镇、街道团的组织格局创新为重点,加强共青团、少先队教育培训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基层团组织建设模式,实现对青年的有效覆盖

  3、促进青年创业就业。大力实施“青创工程”、大学生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完成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青年就业创业培训、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评定等目标任务。

  4、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普遍开展“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推进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农民工子女结对率、农民工子弟学校结对率实现全覆盖。

  (二)直管大型企事业单位团委工作目标

  1、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结合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实际和青年职工特点,创新性地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大力加强团的领导班子和团干部队伍建设;认真做好共青团工作信息报送和调研工作,团的工作整体活跃。

  2、认真做好青年思想引领工作。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理想信念教育、形势政策教育等活动;了解掌握青年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提出青年思想引领的对策建议;积极运用新媒体分层分类引导青年,完成首批《青年思想引导大纲》转化和运用工作目标任务。

  3、大力实施青工技能振兴计划。组织开展技能培训、技能竞赛、青年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活动,提高青年职工生产技术水平;积极选树、大力宣传青年人才典型,制定、落实对优秀青年技能人才的奖励政策。

  4、积极推动青年自主创新。组织开展青年创新实践活动,增强青年职工自主创新意识,提高创新能力;建立完善青年创新创效工作机制,落实工作保障。

  5、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组织开展内容丰富的“青年文明号”创建、青年文化活动和青年志愿行动,加强企业青年文化建设。

  6、服务青年职工成长发展。根据青年职工特点,组织开展教育培训、技能提升、文体娱乐、交流交友、心理疏导等工作,积极参与促进青年就业创业行动,服务青年职工成长发展需求。

  7、加强团的自身建设。合理设置团的组织,选好配强团的干部;争取党委出台支持共青团工作的政策和措施;加强团干部的教育培养,认真做好“推优入党”工作;落实团的工作保障。

  (三)直管大专院校团委工作目标

  1、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根据青年学生特点,创新性地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本单位团的工作整体活跃;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大力加强团的领导班子和团干部队伍建设;认真做好共青团工作信息报送和调研工作。

  2、强化青年思想引领。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教育培养工作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广泛开展主题团日活动和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利用团学宣传阵地和新媒体,开展形势政策宣传和教育引导;完成首批《青年思想引导大纲》转化和运用工作任务;发现和培养青年学生先进典型;加强团学工作调查研究。

  3、服务青年学生成长发展。组织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培训、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大讲堂等创业教育和实践活动;加强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的建设和管理,举办“百企万岗”校园招聘活动,设立创业基金和孵化基地,为大学生就业创业提供支持和帮助;开展多种形式的助学活动,帮助经济困难学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实现就业。

  4、推动大学生素质拓展。完善“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工作体系,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校内科技创新活动和校园文化活动,打造校园和团学组织文化建设的特色品牌。

  5、积极维护校园稳定。建立完善大学生思想动态监测体系,及时准确把握大学生思想动态;加强网络信息管理和舆情引导,建立学校舆情信息观测点和舆情信息员队伍;组织学生参与学校有关学生事务的决策,拓宽代表和维护学生权益的渠道;加强对校园学生活动的指导和管理;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6、加强团学组织建设。落实党建带团建的各项要求,按期对团学组织进行换届,团干部配备到位,并落实相应待遇;探索创新基层团组织建设的有效载体和途径;做好对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及学生社团的指导和管理工作;落实工作保障,加强共青团、学生会阵地建设;健全规范推优入党制度,规范团费收缴管理。

     (四)加分项目

  1、团组织集体获得省委、省政府、团中央(不含内设部门)及以上表彰的,每项加2分。

  2、团组织集体获省直厅局和团省委(不含内设部门)表彰的,每项加1分。

  3、在工作创新、破解难题、优质服务等方面有特别成效,被省委、省政府和团中央领导批示肯定的,每项加1分。

  以上加分项目不包括团中央、团省委“五四”系列表彰项目。同项工作获得两个以上层次表彰的,按得分高的层次加分,不重复加分。每个单位总计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

  (五)扣分项目

  1、因工作失误被上级通报批评的,每件(次)扣1分。

  2、团委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班子成员配备不到位,空缺在半年以上的,扣12分。

  (六)一票否决

  出现省、市规定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口计划生育、保密等一票否决事项的,取消该单位当年考核评先资格。

  四、考核程序

  (一)各单位自查自评

  各地、各单位对照本办法要求,对年度工作进行总结,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逐项开展自查自评,形成书面自查报告报团省委。其中市州团委报团省委组织部,直管大型企事业单位团委报团省委城市青年工作部,直管大专院校团委报团省委学校部。

  (二)团省委部门考评

  团省委各相关部门对被考评单位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评打分。对有电子数据系统的考评项目,以系统录入数据为准。其他考评项目以台账数据为准。

  (三)组织交叉考评

  团省委抽调相关人员,组成交叉检查组,重点检查考评市州共性工作目标和企业、高校创先争优工作情况,查看市州重点工作台账,进行量化打分。

  (四)确定先进单位

  按照团省委部门考评和交叉考评各占50%的比例,计算各单位考评得分,由团省委常委会研究确定2011年度全省共青团工作先进单位

  五、表彰奖励

  在团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上,对2011年度全省共青团工作先进单位进行表彰。

  六、组织实施

  为做好全省共青团工作创先争优年度考核工作,团省委成立由朱厚伦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组成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工作办公室设在团省委组织部,具体负责年度创先争优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各市州可参照本办法,结合实际对所属团县(市、区)委的工作进行考核,择优推报先进单位,由团省委给予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