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青年心·中国梦”湖北青年摄影暨微电影创作大赛活动的通知
鄂青办发 [2013] 29号
发布日期:2013年06月13日   字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团委,各大型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企业团工委、省司法厅团委,省驻外团工委,省军区政治部、武警湖北省总队政治部:

  为教育引导青年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国梦”的深情阐释,了解鸦片战争以来中国人民持续奋斗的伟大历程,畅想民族复兴“中国梦”的光明前景,激发青年为湖北构建重要战略支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热情,团省委将举办“青年心·中国梦”青年摄影暨微电影创作大赛活动。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

  青年心·中国梦

  二、 活动时间

  20136-12

  三、 活动对象

  在湖北省内学习、生活、工作的1840周岁青年(参赛者

  可以个人或者团体名义参赛)。参与本次活动的工作人员和担任评审工作的专家除外。

  四、 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共青团湖北省委

  承办单位:湖北鸽子花青年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湖北高校青年传媒协会

  协办单位:武当山风景区管理局、三国赤壁古战场、盛世光影(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市迪特影像器材有限公司、联强国际贸易(中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媒体支持:湖北日报、湖北经视、荆楚网、湖北画报

  本次活动成立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团省委宣传部。

  五、 活动内容

  (一)“青年心·中国梦”湖北青年摄影暨微电影创作大赛。大赛分为摄影类、微电影类和手机拍类三种,主题与内容分

  别如下:

  1.摄影类

  1)主题:“青春视界·美丽湖北”

  2)参赛内容:通过相机镜头反映湖北的自然风光、人文历史、群众生活、民族风情、城乡发展面貌、生态环境建设和文明道德风尚等。

  2.微电影类

  1)主题:“中国梦·我的梦”

  2)参赛内容:通过微电影作品反映湖北当代青年“劳动·奋斗·创造”故事,表达对“中国梦”的理解,对国家梦、民族梦和憧憬,对个人理想的追求等。

  3.手机拍类

  1)主题:寻找“身边的好人小事”

  2)参赛内容:通过手机随手拍摄生活中的好人、小事,曝光假丑恶,展示真善美,推动文明建设。

  (二)“青年心·中国梦”摄影及微电影创作大赛沙龙及讲座。

  (三)“青年心·中国梦”摄影及微电影创作大赛作品巡展。

  六、参赛方式及作品要求

  (一)参赛方式

  参赛者请登录荆楚网大赛主页和湖北共青团网站查看大赛详细安排,下载相关报名表格。

  参赛作品以电子光盘或U盘等存储介质连同参赛报名表格寄至团省委宣传部(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东三路5号);存储介质上须标明短片名称、时长及参赛者姓名。

  参赛者也可以将作品投递至大赛官方收件邮箱379780855@qq.com(同时填报参赛报名表格)。

  各市州团组织也可以将作品集中搜集后统一寄至团省委宣传部。

  (二)作品要求

  1.摄影类:以单幅或组照形式参赛,每位作者参赛作品数量不超过5/组;单幅摄影作品文件限定为2MB5MBJPG文件(长边像素在3000像素以上)。

  2.微电影类:每位作者参赛作品数量不超过3部;作品时限为30480秒,要求为720P及以上高清格式网络版视频文件。

  3.手机拍类:每位作者参赛作品数量不超过5幅,1MB2MBJPG文件静止图片文件。手机拍作品大赛不接收手机视频短片。

  参赛者可围绕以上要求,报送20125月份以来的作品。

  七、活动步骤

  1)组织发动阶段(620日前)。各级团组织在青年中充分宣传发动,积极组织动员青年参赛。

  2)申报和沙龙阶段(6-10月中旬)。参赛人员进行作品创作后将作品及参赛表格按要求投递。6-10月期间组委会每个月组织专家初评部分入围作品(编号后匿名)在相关网站、网页和报纸上进行展示。同时组织数场青年摄影大讲堂,邀请国内摄影及微电影专家分赴全省各地与参赛人员面对面地交流摄影、拍摄技术。

  3)评审阶段(10月下旬—11月中旬)。采用网上公开投票及专家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推荐200幅提名作品进入专家评审;10月中旬,组委会在相关媒体上对获奖作品进行公示。

  4)颁奖及巡展阶段(11月下旬-12月)。作品公示结束后,按得奖等次向作者寄出奖品及证书。11月份,在各市州、相关企业和公共场所进行巡展;11-12月份在高校巡展。同步组织专家在巡展现场进行作品点评。

  八、奖项设置

  摄影、微电影及手机拍三类比赛分别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入围(展示)作品若干,分别颁发证书、奖金和奖品。

  九、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广泛动员。“青年心·中国梦”青年摄影暨微电影创作大赛活动是“我的中国梦”系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之一,已被列入湖北省第五届网络文化节的子活动。各地各单位团委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精心动员本地本单位青年参加。

  2.精心组织,加强指导。各地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大力激发青年创作热情,选拔和推荐一批形象鲜活、内涵丰富,具有思想性、艺术性、文化性、感染力的作品参加比赛。

  3.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各地各单位要引导、动员青年关注大赛官方网站、共青团湖北省委官方微博、微信,及时了解活动相关信息、动态。同时,充分利用好报刊、宣传栏、网站、论坛等宣传阵地,以及微博、微信、QQ群、手机报等新媒体,将活动内容以多种形式传播到公众中去。

  联系人:刘 莹   叶 柳  

  联系电话:027-8723589187232542

  大赛官方网站:

  (荆楚网)http://topic.cnhubei.com/2013/qnxzgm/

  共青团湖北省委官方微博:

  (腾讯)http:// t.qq.com/youthhubei

  (新浪)http://weibo.com/youthhubei

  共青湖北省委官方微信号:qingchunhubei

  附件:1.“青年心·中国梦”湖北青年摄影暨微电影创作大赛活动参赛须知

     2.“青年心·中国梦”湖北青年摄影暨微电影创作大赛活动报名表

  附件1

“青年心·中国梦”湖北青年摄影暨微电影创作大赛活动参赛须知

  为确保大赛顺利开展,参赛者须遵守下列事项:

  1.参赛者填报信息和提交参赛作品之行为,应视为该参赛者理解本大赛规则内容,并承诺接受约束。

  2.填写报参赛表时,要求填写本人准确真实的信息,一旦发现信息不实,将取消参赛资格。

  3.主办方将对参赛个人信息严格规范管理,只用于比赛相关事宜。参赛者须拥有参赛照片、视频中所包含任务的肖像使用权以及照片的著作权,同时须保证上传照片、视频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其他合法权益。

  4.主办方任何时候接到包括有关肖像权、著作权等相关投诉的,或者发现投稿作品中包含欠条规定之违反内容时,将立即删除相关照片、视频并把相关投诉转送至上传人,由上传人自行解决相关投诉并承担费用。

  5.因参赛照片、视频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等情形使主办方遭受损失的,主办方有权要求上传人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

  6.参赛照片须为本人独立完成的作品未经公开发表,不得抄袭、拷贝、仿冒,不接收利用电脑软件修改过的作品。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经核实后将取消参赛资格。

  7.参赛者同意主办方在获奖公告、作品集、活动宣传广告及其它公益宣传广告等中公布和使用参赛作品、作者姓名和其他必要信息。

  8.获奖者同意主办方有权不限次数的将其获奖作品以任何方式应用于网站、图片展、印刷物等非商业用途,并不再另行支付报酬。如用于商业用途,需向作者支付稿酬。

  9.所有参赛照片、视频和文字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违背公共秩序和善良风度及道德标准之内容,不得上传具有色情、暴力等不健康内容的照片、视频和文字。

  10.所有参赛作品概不退还,参赛者请自留原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