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追授李江军同志“湖北省见义勇为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的决定
鄂青发 [2007] 15号
发布日期:2007年12月19日   字号:【

  李江军同志系湖北孝昌人,1986年出生,共青团员,生前在武汉市惠洋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务工。2007年7月7日,李江军同志为抓获盗窃同事的歹徒,不惧危险,和歹徒扭打在一起,身受重伤,因抢救无效,献出了自己年轻的生命。

  李江军同志身上集中体现了当代湖北青年弘扬正气、无私奉献的时代风貌,是新时期湖北团员青年的优秀代表,他用生命谱写了一曲壮丽的青春之歌,是全省广大团员青年学习的榜样。为了表彰李江军同志的英雄事迹,引导和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健康成长、建功成才,共青团湖北省委决定,追授李江军同志“湖北省见义勇为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

  团省委号召全省广大团员青年向李江军同志学习,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勤奋学习,开拓创新,锐意进取,自觉奉献,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共青团湖北省委
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