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0年湖北省学校共青团工作骨干培训班的通知
鄂青办发 [2010] 41号
发布日期:2010年06月23日   字号:【

共青团各市、州、直管市委,神农架林区团委,各大专院校、中学中职团委: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学校共青团工作基层团干部的思想理论水平,促进学校共青团干部学习交流,加强和改进我省学校共青团工作,团省委决定联合中央团校,举办2010年湖北省学校共青团工作骨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学习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学习掌握现阶段共青团重要理论观点和学校战线重点工作,积极探索新时期学校共青团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努力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培训对象

  1、市州、县(市、区)团委分管学校工作的负责同志;

  2、大专院校团委、院系团委专职团干部,中学中职团委书记;

 注:名额总共为60名,上述范围团干采取向各自单位自由申报形式,报满为止。

三、培训时间、地点、内容

  1、培训时间:201071925日,所有学员718日下午三点在团省委报到,晚上集中乘坐火车前往北京(团省委统一购买火车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如有自行前往北京者,请提前一周告之。

  2、报到地点、联系人:

  共青团湖北省委(水果湖东三路7号)

  联系人:范蓉 02787233566 15871819717

      方芳 02787232535  13707263313

  北京中央团校(北京市西三环北路25号)

  联系人:吕静芬(01088567290

3、培训方式:领导和专家授课;学员交流研讨;考察实践教育活动。

  四、有关事项

  1、举办湖北省学校共青团工作骨干培训班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团的十六大精神的重要举措之一。全省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此次学校共青团骨干培训工作,切实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参训人员的选派工作。

  2、培训期间培训费由团省委向中央团校统一支付;食宿、交通费、考察实践费合计3200 /人,由学员所在单位支付。请各地、各单位于628日前集中将参训人员报名表(贴一寸彩照)报送至团省委学校部,报名表和一寸彩照电子版同时发tswxxb05@163.com(以“2010学校部团干培训报名表”为邮件主题)。培训费于71日前交至团省委账号为:共青团湖北省委员会3202005909000046080;工行水果湖支行;行号:825598

  3、为保证培训工作取得实效,培训期间将组织开展交流研讨活动。请参训学员根据各地、各校实际情况围绕加强和改进学校共青团工作进行深入思考,提出本地、本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并形成3000字以内的文字材料以备在会议上进行交流。

  4、培训活动期间,为保持良好的学习生活秩序,学员请勿带家属和亲友参训。选送学员一经确定,如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变更和缺席。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团省委学校部联系。

  联系人:范 蓉 

  电 话:027-87233566

  传 真:027-87232535

  邮 箱:tswxxb05@163.com

  邮 编:430071

  地 址:武汉市水果湖东三路7号 共青团湖北省委学校部

  附件: 2010年湖北省学校共青团工作骨干培训班报名表

            

共青团湖北省委办公室

  二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