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3年度“全省优秀共青团员”、“全省优秀共青团干部”、“全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通知
鄂青办发 [2014] 7号
发布日期:2014年03月04日   字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团委,各大型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企业团工委、省司法厅团委,省武警总队政治部,省驻外团工委:

  “全省优秀共青团员”、“全省优秀共青团干部”、“全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是共青团湖北省委授予全省团员、团干部和基层团组织的最高荣誉。经研究决定,2014年“五四”期间,团省委将集中表彰2013年度“全省优秀共青团员”、“全省优秀共青团干部”、“全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全省优秀共青团员

  1.年龄14至28周岁(1986年5月1日至2000年4月30日出生)

  2.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3.勤于学习,勇于创造,甘于奉献,符合团员创先争优“五个带头”的标准,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取得突出成绩;

  4.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

  5.入团1年以上;

  6.获得过市州级以上表彰。

  各级专职团干部不参加“优秀共青团员”评选。

  (二)全省优秀共青团干部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忠诚党的事业,注重党性修养,政治素质高,道德品质好,符合团干部创先争优“五个表率”的要求;

  2.热爱团的岗位,勤奋工作,锐意创新,开拓进取,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坚持围绕党政中心和青年需求扎实开展工作,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

  3.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服务青年,在青年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号召力;

  4.从事团的工作2年以上;

  5.获得过市州级以上表彰。

  “全省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重点面向基层。团市(州)委领导班子成员不参加评选。

  (三)全省五四红旗团委

  1.工作活跃,成绩显著。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团员踊跃参与,在青年中有影响,在落实全团重点工作和开展全团性品牌活动方面取得实效;

  2.组织设置规范,班子配备齐全,工作制度健全,团的委员会能够发挥积极作用,经常性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工作;

  3.团委班子能力强、业务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团结进取,作风扎实,具有开拓创新精神;

  4.符合基层团组织创先争优“五个好”的标准,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成效显著;

  5.获得过市州级以上表彰。

  团的领导机关不参加评选。

  (四)全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

  1.工作活跃,至少有一项以上特色工作,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在所在单位和青年中获得高度认可;

  2.组织设置规范,成员结构合理,工作制度健全,经常性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等工作;

  3.团支部(总支)成员素质好、能力强,认真落实上级团组织的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

  4.符合基层团组织创先争优“五个好”的标准,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成效显著;

  5.获得过市州级以上表彰。

  已被推报为“全省五四红旗团委”候选单位的,不再推报其下属团支部(总支)。

  二、申报名额

  团省委参照各地各单位上报的2012年度团组织和团员统计数量,按一定比例进行名额分配,具体名额见附表。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所分配名额进行申报。

  各地各单位要扩大视野,拓宽渠道,重点面向基层、面向一线,兼顾领域和行业分布,推报的候选人(单位)的数量、结构应与团员、团干部、基层团组织在各领域的分布情况相匹配,并向非公企业团组织、乡镇街道团组织、驻外团组织适当倾斜。工农业大市应注意推荐工农业生产一线的先进典型。农村基层团组织所占比例应不少于总数的30%。优秀共青团员申报人选中中学生团员不得超过总数的10%(请提前与团省委组织部沟通人选情况),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人选中基层团干部比例应不少于60%。

  各地、各单位可从近三年表彰的“全省五四红旗团委”和“全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中,择优申报1-2个“全省五四红旗团委标兵”和“全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标兵”候选单位。

  三、有关工作要求

  各级团组织要对申报工作高度重视,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切实将最先进的团组织和最优秀的团员、团干部推荐上来,通过申报评选,形成正确导向,激励和调动各级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各市州级团委要认真履行团内民主程序,将组织评价和群众评价结合起来,对拟申报单位进行全面的了解和考核,在听取党组织意见的基础上,确定申报名单。推报的候选人(单位)须在本地本单位团员青年中进行公示,符合条件的方可上报。

  要指导申报单位和个人认真填写申报表,按要求撰写申报市级材料(2000字以内),于3月20日前,以市州为单位汇总,将申报名单、各类奖项的申报表、申报事迹材料和公示证明材料原件一式2份(附电子版)报团省委组织部。要在上报的申报名单中对各申报对象进行排序,并加盖市州级团委公章。申报材料切勿过度包装,一律用普通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吴汉桥 樊俊锋

  联系电话:027-87232532

  电子信箱:hbtswzzb@163.com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东三路7号

  邮政编码:430071

  附件:1.2013年度“全省优秀共青团员”、“全省优秀共青团干部”、“全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申报名额分配表

  2.2013年度“全省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3.2013年度“全省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4.2013年度“全省五四红旗团委”申报表

  5.2013年度“全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申报表          

共青团湖北省委办公室

201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