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湖北共青团“关爱留守儿童,助力精准扶贫”集中行动月活动的通知
鄂青办发 [2016] 40号
发布日期:2016年12月22日   字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团委、青联、学联、少工委、志愿者协会,各大型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企业团工委、省金融团工委、省司法厅团委: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脱贫攻坚工作的部署要求,认真落实全省共青团系统“关爱留守儿童助力精准扶贫”行动整体安排,共青团湖北省委决定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助力精准扶贫”集中行动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6年12月2017年1

  二、活动主题

  青春扶贫 你我同行

  三、主要内容 

  1.开展一次结对帮扶“回头看”活动。各级团组织围绕“关爱留守儿童 助力精准扶贫”行动“双结双促”工作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全省已完成精准识别的77869名贫困留守儿童实现志愿者结对全覆盖,确保全省4821个贫困村实现共青团助力精准扶贫工作全覆盖,确保结对帮扶工作围绕“四个一”的标准落到实处。

  2.开展一次“1+3”对口支援活动。按照文件要求,有效整合发展基础较好地区团组织、大型企事业单位和大专院校团组织优势资源,聚合力量对全省37个扶贫开发重点县进行对口支援,集中开展一次对接帮扶活动,重点围绕公益、生产、教育、人才、团建等方面,合力推进对口县共青团助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

  3.开展一次实地走访慰问。按照“线上对接”与“线

  下实施”相结合的模式,广泛发动各级专兼职团干部、青联委员、青年企业家、青年职工、少先队员等各类青年扶贫志愿者,从关爱对象的实际需求出发,春节前对关爱对象进行一次实地走访慰问,重点围绕亲情陪伴、心理疏导、助学扶智、权益维护、创业增收等方面开展结对帮扶,为他们送去关和温暖。

  4.开展一次工作督导总结。按照文件要求,团省委机关各部室要集中组织“1+3”对口支援单位召开工作协调会进行工作督导推动。各级团组织围绕结对帮扶、对口支援、推进措施、工作经验、实际成效等内容,对共青团助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在年终述职评价中单列助力精准扶贫的分值,作为评价全年工作的重要指标。充分运用湖北省贫困留守儿童结对精准扶贫信息管理系统,指导和推动各级团组织对结对关爱情况及时对接、录入、记载、反馈和评估,对未按要求落实的团组织及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情况严重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关爱留守儿童,助力精准扶贫”集中行动月活动是共青团落实扶贫开发工作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是共青团立足社会扶贫、促进精神扶贫、助力精准扶贫的重要载体。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周密安排,层层抓好落实,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以此促进各级团组织与服务对象的密切联系,让贫困青少年感受到团组织的关心和社会大家庭的温暖。

  2.广泛动员,精心组织。要坚持共青团系统全面发动,整合多方资源,发动多方力量,组织引导各级团干部、各界青年涌跃参与精准扶贫,关爱留守儿童,不断扩大集中行动月活动参与面。要注重结合驻村扶贫、新农村建设、基层联系点等安排,将关爱留守儿童工作与本单位、本部门扶贫开发工作紧密融合,善于借助党组织和工作组的力量开展工作。

  3.积极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传播效应,及时挖掘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和活动中的鲜活事例,营造社会各界重视支持共青团助力精准扶贫工作,关心关爱贫困留守儿童的浓厚氛围。

  请各市(州)、大型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企业团工委、省金融团工委、省司法厅团委于2017年1月5日前向团省委报送2016年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总结(原则上不超过2000字,并附2-3个典型案例、5张活动照片)及集中行动月实施方案重点活动安排。3月3日前将集中行动月活动总结(包括推进措施、集中开展活动情况,走访联系青年数量,各类活动举办场次、覆盖团员青年数量等)报团省委农村青年工作部。

  联 系 人:  陈吉祥

  联系电话:027-87303549 87233559

  电子邮箱:chbqnb@163.com

  共青团湖北省委办公室

  2016年12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