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全省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研究课题立项的通知
鄂青办发 [2016] 31号
发布日期:2016年08月02日   字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团委,各大型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企业团工委,省金融团工委、省司法厅团委:

  近期,团省委成立调研课题立项评审组,对各地各单位推报的2016年度全省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研究课题进行初评,并报经团省委书记办研究同意,决定确定“组织理论视角下共青团改革研究”等10项课题为专项立项课题,“‘专兼挂’团干部管理模式研究”等10项课题为重点立项课题,“襄阳市社会组织发展现状及对策分析”等30项课题为立项课题,课题立项通知书将发至各课题组负责人。

  对确定的各项课题,团省委办公室将与课题组签定《2016年湖北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调研课题项目承诺书》,在2016年12月30日前完成课题研究、撰稿任务,并向团省委办公室提交课题结项申请。团省委将对提交结项申请的调研课题成果进行初审,评为“合格”以上等次的课题同意结项,并分别给予重点立项课题3000元、立项课题1000元的调研工作经费资助。评为“不合格”等次的立项课题,待修改完善并达到“合格”等次后,再给予相应经费资助。团省委将适时组织专家对2016年全省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研究课题进行评审,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2000元奖励。同时,对课题研究中积极参与、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对参与申报但未入选立项的课题,也鼓励及时完成调研报告,并将获得与立项课题同等资格参与年度优秀调研成果评选。

  2016年度全省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和加强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理论研究围绕推动共青团改革创新工作,积极开展策论性研究。要鼓励团干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理论工作者积极参与,不断提高课题研究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努力创造条件,加大对课题研究的时间、人员、经费投入,不断拓展研究广度和深度,努力营造全员“大调研”的良好风气。团省委将加强对课题研究的管理和服务,并将开展立项课题研究中期检查。

  联 系 人李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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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016年度全省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研究立项课题名单

   共青团湖北省委办公室

     201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