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文明办、团委、新闻出版广电局,各大型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企业团工委、省司法厅团委,省驻外团工委,省军区政治部、武警湖北省总队政治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团十七届二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建设学习型湖北的意见》(鄂办发〔2012〕3号)精神,在全省青少年中大力营造浓厚的读书氛围,充分发挥青少年在全民阅读活动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根据《湖北省青年书香号活动管理办法(修订)》有关规定,省文明办、团省委、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决定联合开展2013—2014年度湖北省青年书香号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事业单位(含重点建设工程)、大专院校、中学、农村村级组织(含合作社与专业协会)、街道社区、部队团以下建制单位、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社会组织中已开展青年书香号创建活动的基层团组织和青年集体。
二、评选标准
创建集体人数一般应该在10人以上100人以下,其中35周岁以下青年人数占70%以上,且至少有一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负责人。申报省级青年书香号集体必须获得市州级、各大型企事业单位级、各大专院校级、省直机关团工委、省企业团工委、省司法厅团委、省军区政治部、武警湖北省总队政治部、省驻外团工委系统级的“青年书香号”,并具有较强示范性、代表性和影响力的青年集体。具体标准如下:
序号 |
项目 |
评先条件 |
具体内容 |
1 |
组织 领导 |
组织机构 |
1.深入贯彻落实鄂办发〔2012〕3号文件精神,积极开展全民阅读活动。 2.成立了领导小组和专门机构,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并积极引领读书活动。 3.组织召开全民阅读活动工作会议,积极推动全民阅读活动全面深入开展。 |
2 |
制度 管理 |
管理制度 |
制定、下发正式文件,建立相关工作制度与管理规范,有明确的读书活动目标,有详细的台账记录,读书活动有目的、有计划、有保障。 |
计划安排 |
制定并落实好全年读书活动方案与阶段性计划安排,建立阅读活动常态化机制。 | ||
考评机制 |
根据青年书香号创建标准与要求,建立科学、规范的评价机制与考评机制,青年书香号活动纳入本单位文明创建、绩效考核等体系之中。 | ||
3 |
配套 设施 |
设施配套 |
有固定的读书活动场所。建有读书室、阅览室等专门读书活动场所,或依托文化站、图书馆、活动室等建立相对固定的读书活动场所,且活动场所面积在50m2以上,图书200册以上,征订报刊2种以上。 |
队伍管理 |
有稳定的青年读书队伍。创建集体人数一般应该在10人以上100人以下,其中35周岁以下青年人数占70%以上,且至少有一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负责人。 | ||
宣传氛围 |
1.活动场所有统一醒目的读书活动标识。 2.编辑制作全民阅读活动口号、宣传语并广泛推广宣传。 3.利用本单位的网页、微博、微信、手机报、纸媒等各种宣传平台,及时发布读书活动消息。 | ||
4 |
活动 特色 |
规模范围 |
1.积极参加上级单位组织的读书活动,与其他单位合作开展各项读书活动。 2.参加读书活动人数占集体人数的90%以上。 |
组织形式 |
根椐青年特点,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主题鲜明的读书活动,并能将开展读书活动与开展思想引导、志愿服务、文明共建等活动结合起来。 | ||
总结推广 |
1.及时总结好的读书经验做法并在本单位推广。 2.发掘本集体的先进典型,号召集体内青年学习。 | ||
5 |
突出 成效 |
借阅频率 |
1.图书室、阅览室利用率高,月借阅量超过100次。 2.青年读书人均每月读书超过2本。 |
成果应用 |
1.发现并树立一批热爱读书的个人典型。 2.总结推广能激发读书兴趣的好载体、好方式。 3.读有所得,成员公开发表过与阅读相关的文章。 | ||
社会影响 |
1.在阅读活动中有重大贡献或优异成绩被上级单位表彰。 2.阅读活动、先进经验、做法、典型被媒体报道,对青年读书起到良好的影响带动作用。 | ||
6 |
策划 创新 |
活动创新 |
在活动组织策划、表现形式、运作上有创新点。 |
形式创新 |
服务方式创新和阅读设施创新。 |
三、名额分配
青年书香号名额分配原则上根据各地、各单位创建现状确定(具体名额见附件1);各地、各单位须参照名额分配,推报候选集体,由省青年书香号活动组委会择优评选表彰。
四、推报方式
1.各地、各单位团组织负责本地区、本单位的“青年书香号”创建、评比及省级“青年书香号”申报工作。
2.团组织关系在团省委的大型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的推报工作分别由团省委城市部和学校部组织开展。
3.省直厅局、省属企事业单位的推报工作,分别由省直团工委、省企业团工委组织开展。
五、评选步骤
1. 组织推报(2014年10月-11月):各地、各单位按照创建条件和标准对创建集体进行综合评价,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后择优推荐申报。
2.审核评定(2014年12月)。省青年书香号活动组委会对候选集体进行评审。
3.公示表彰(2015年1月):省文明办、团省委和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将共同对各地、各单位申报的创建集体进行审核,确定一批候选集体并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授予省级“青年书香号”,特别优秀的将推荐省全民阅读领导小组办公室表彰为“十佳青年书香号”。
六、工作要求
各参评青年集体必须在工作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公示,将申报单位的基本情况、创建情况、申报省级青年书香号等情况以及省青年书香号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监督电话、电子信箱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不得少于10天。
各参评青年集体要认真填写《2013—2014年度湖北省青年书香号申报表》一式三份(附件2),并附2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和事迹介绍PPT及其他相关台账资料(表格及相关材料须同时提交电子版)。
请各地、各单位于2014年11月30日前,将推报材料汇总,并报团省委宣传部。逾期未报视同弃权。
联系人:刘 莹 姚 斌
联系电话:027-87232542 传 真:027-87360836
电子邮箱:hbxcb2008@163.com
附件:
1. 2013-2014年度湖北省“青年书香号”申报名额分配表
2. 2013-2014年度湖北省“青年书香号”申报表
湖北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共青团湖北省委员会
湖北省新闻出版局广播电视局
201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