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黄石市、襄阳市、十堰市、咸宁市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服务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稳步推进我省连片特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努力提高连片特困地区农村中小学学生营养健康水平,团省委、省青基会决定,在秦巴山、幕阜山片区实施“希望厨房”项目,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积极参与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以促进秦巴山、幕阜山片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健康成长为宗旨,对秦巴山、幕阜山片区农村中小学的厨房进行维修改造,配备厨房设备,做好厨师培训,提高厨房供应能力和供应质量,实现秦巴山、幕阜山片区农村中小学厨房设施设备现代化,系统解决农村中小学学生饮食及营养问题,努力提高秦巴山、幕阜山片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健康水平。
二、活动主题
“情系秦巴山、爱撒幕阜山”希望厨房走进贫困山区行动
三、实施范围和项目内容
(一)实施范围
秦巴山片区所辖7个县:郧县、郧西县、竹山县、竹溪县、房县、丹江口市、保康县;幕阜山片区所辖4个县:阳新县、崇阳县、通山县、通城县。
(二)项目内容
“希望厨房”项目主要是资助农村中小学配置现代化厨房设备、营养知识普及等。
1.厨房设备配置。根据厨房现有条件,通过菜单式选购,提供包括存储、加工、烹饪、消毒、清洗等种类的现代化厨房设备,完善厨房配置。
2.营养知识培训。针对厨具操作维护、营养膳食搭配、厨房管理使用等问题,开展厨师培训活动。
(三)申报条件
1.学校必须是农村完小、初中,学校布局符合当地教育部门中长期规划,近十年内学校无撤并或搬迁计划;
2.学校每天每顿就餐人数在100人以上;
3.学校已有厨房或可用作厨房的建筑,厨房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厨房改造达到“希望厨房”项目申报条件。
四、项目流程和实施步骤
(一)项目流程
需求调研→甄选受助学校→学校提出申请→省青基会立项→政府配套资金修缮厨房→学校提交设备需求清单→省青基会组织采购→供货商配送厨房设备→验收希望厨房→营养知识普及→设备后期维护
(二)实施步骤
1.项目摸底(2013年3月15日前)。各县市开展农村完全小学和农村中学就餐情况、厨房现状摸底调查,弄清待援建厨房需求情况,并将《农村中小学厨房情况摸底调查汇总表》(见附件1)于3月15日前发至省青基会邮箱。
2.项目启动和申报(2013年3月16日至3月3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启动“希望厨房”项目。对符合援建要求的学校,由各县市团委、教育局初审后报市团委、省青基会审核,合格者予以立项。
3.项目筹资(2013年4月1日至10月1日)。各级团组织要充分发挥希望工程品牌优势,通过组织化动员和社会化动员方式,向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希望工程重点捐方、知名餐饮企业、社会团体、爱心个人募集资金;团省委(省青基会)、市级团委、县级团委原则上按照2:1:1的比例筹集“希望厨房”资金;各市、县所筹款项全部划入省青基会指定账户,用于统一采购厨房设备,划拨厨房修缮补贴款,支付“希望厨房”铜牌及捐方考察、宣传推广、营养知识普及等费用;省青基会将各地所筹款项的2%以工作经费形式划拨给各地团委用于补贴属地范围内的宣传推广及调研考察等费用。
4.项目建设(2013年7月1至2014年5月31日)。省青基会根据各地上报的设备需求清单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安装,整县推进“希望厨房”建设。
5.项目验收(2014年6月30日前)。各“希望厨房”安装配送到位后,省青基会定期会同捐方、基层团组织、县级教育局对“希望厨房”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正式投入使用。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希望厨房”项目是服务新一轮扶贫攻坚,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而发起的公益项目,是共青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又一载体。各级团委要高度重视,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成立“希望厨房”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好宣传、财政、教育等相关部门,全力做好“希望厨房”的筹资、配建工作。
(二)扩大宣传,整合资源
实施“希望厨房”项目,社会关注广,期望高,影响大。各级团委要认真组织,精心谋划。县市团委要根据本地实际,统筹协调好本地“希望厨房”项目实施工作,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募集资金,确保项目实施取得实效。
(三)规范操作,严格管理
实施“希望厨房”项目,涉及多家职能部门,项目执行周期较长,厨房修缮要求高,设备运输、安装、调试、运行等环节操作性较强。各级团委要会同教育部门严格按照《湖北省希望厨房管理暂行办法》(,见附件2)的要求,指导受助学校按照“希望厨房”的改造标准进行修缮,加强对希望厨房项目管理,规范操作流程,推动项目的顺利实施。进一步维护好、监管好希望工程这一公益品牌。
联系人:谢国华 赵洪武
联系电话:027-87367273
电子邮箱:hbxwgc@126.com
附件1:《农村中小学厨房情况摸底调查汇总表》
附件2:《湖北省希望厨房管理暂行办法》
共青团湖北省委办公室
2013年2月28日
附件2
湖北省希望厨房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湖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为改善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厨房设备陈旧落后、卫生条件不足的状况,改善农村学生的营养与卫生条件,帮助学生健康成长,开展希望厨房公益项目。
第二条 希望厨房项目主要是资助农村中小学配备厨房设备,改善卫生条件、普及营养知识。为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湖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章程》及希望工程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所有湖北省内以希望厨房名义开展的筹款、基金管理和资助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 希望厨房受助学校的条件
第四条 受资助学校必须为农村完全小学或中学,就餐人数不少于100人,已经有厨房或可用作厨房的建筑,且厨房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有分离的操作间和储物间。同时,厨房必须经过重新装修,装修后的标准如下:
1.地面:要耐磨防滑、不渗水、清洁,地面有1~2%的坡度,有排水明沟,并设防鼠、防残渣的栏,沟面覆盖易清洁排水盖板。
2.墙壁:操作间四周墙壁铺贴瓷砖墙裙不低于1.5m。
3.顶面要求:顶面要用防霉、防潮的清洁材料做成平面天花板。
4.配置防鼠、防蟑螂、防苍蝇、防尘等设施,与外界相通的门窗要安装纱窗纱门或风幕等防蝇设施。
5.要设置操作间、储物间等功能间,并有明显功能标志。
6.操作间需设置荤菜清洗池、素菜清洗池,洗手、洗碗池。
7.操作间要配置贴磁砖或大理石面的工作台,荤素砧板、生熟刀具要分开使用,并设固定存放刀、砧板专用架。
8.操作间里的售菜台必须用瓷砖贴面。存放熟菜和熟肉制品等直接入口食品使用不锈钢容器,售菜台上需安装防蝇设施。
9.储物间食品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及其他杂物混放,食品要分类上架、离墙离地存放,卫生整洁。
10.按照30名学生装配一个水龙头的标准,设置专用洗手池。
第五条 学校厨房周围15米内不得有垃圾、污秽物堆放处。环境整洁,无污染源。
第六条 受助学校应具备“三通”:通公路;通自来水(包括市政自来水,或经过加压的地下水);通“三相电”(可以正常使用220V及380V电源);10年内无撤并或搬迁计划。
第七条 受资助学校在改建厨房、配置厨房设备、改善卫生条件达到希望厨房标准的过程中,除了湖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的资助款外,还应有政府匹配资金保证项目顺利完成。
第八条 符合希望厨房受助条件的学校、有接受希望厨房项目资助愿望的学校,以所在地县级团委的名义提出申请,填写《希望厨房受助学校申请表》并上报申请学校装修后的厨房洗印照片。
第三章 希望厨房的建设标准
第九条 厨房设备规格应与就餐人数相适应。
第十条 希望厨房资助标准为2.7万元,用于选配以下设备:
1.蒸饭柜;
2.保鲜柜或冰柜一台;
3.消毒柜一台;
4.绞肉机一台;
5.不锈钢货架;
6.开水器;
7.不锈钢保温饭台;
8.土豆去皮机;
9.和面机一台;
10.排风扇或抽油烟机;
11.学生碗筷及碗柜;
12.不锈钢炊具和容器;
13.不锈钢操作台;
14.洗菜池;
15.洗手池;
16.其他自选设备。
有需要特殊设备的学校,由所在地县级团委上报《希望厨房设备配置表》,湖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商捐方同意后方可执行。
第十一条 建成后的学校厨房卫生标准要符合教育部颁发的《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
第四章 希望厨房资助项目的申请与批准
第十二条 所在地县级团委对符合资助建设希望厨房条件的学校,应会同当地教育部门进行审核,并在协调落实配套资金后填写《希望厨房受助学校申请表》,同时,将申请学校装修后的厨房洗印照片,上报湖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第十三条 湖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对《希望厨房受助学校申请表》及附带的申请学校厨房装修后的照片进行审定,征询捐赠人意见。对审定合格、捐赠人认可的学校,批准立项;对审定不合格的,提出意见退回县级团委修改,修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受助资格。
第十四条 县级团委应征询汇总受助学校需求,确定采购清单,将《希望厨房受助学校申请表》、申请学校装修后的厨房洗印照片、厨房设备配置清单上报市级团委和湖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第五章 希望厨房设备的配置
第十五条 希望厨房项目的资助标准为3万元人民币,其中厨房设备27000元(含物流费用),厨房装修改造2000元,宣传、推广、捐方考察、营养知识普及、铜牌等1000元等。
第十六条 希望厨房的设备由湖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按照相关规定实行统一招投标采购。先期试点希望厨房项目可以由受助学校提出申请,经湖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同意后,按照报账制自行采购。
第十七条 供货单位在接到供货书面通知后,20个工作日内配送希望厨房设备到校并负责安装,校方签收配送清单并留存一份,另一份由供货单位转交湖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第十八条 县级团委、教育局共同组织对希望厨房验收,向湖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提交项目实施总结报告、验收单后,湖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将厨房修缮款拨至县级团委,将设备购买款拨至供货商。
第六章 对捐赠人的服务
第十九条 湖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对捐赠人提供标准化服务,接受捐赠人的监督。
1.向捐赠人提供希望厨房资助学校的地址,配置设备的清单、完工时间。
2.捐赠人如有要求,可以捐赠人指定的名称命名希望厨房。
3.在希望厨房配置的设备明显位置粘贴捐赠人捐赠标识。
4.在希望厨房的建设过程中,随时接受捐赠人的咨询并提供相关的资料。
第七章 希望厨房项目管理
第二十条 希望厨房建成后,县级团委要对建有希望厨房的学校给予长期关注,并加强后期管理。建设希望厨房较多的地方,要成立希望厨房项目管理领导小组,由县级团委、教育局、所在地乡镇领导和希望厨房学校校长组成。随时接受上级组织及捐赠人的咨询和检查。
第二十一条 希望厨房建成后,学校必须严格遵照国家有关规定,达到健康和卫生标准,切实保证希望厨房的卫生和学生的饮食安全,设备的使用安全。对于饮食当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并报上级管理部门备案。
第八章 命名及挂牌
第二十二条 建成后的厨房统一命名为“希望厨房”,在学生食堂或希望厨房门头上的明显位置,悬挂希望工程管理机构统一设计制作的“希望厨房”标牌。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修订权归湖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