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湖北省青少年事务顾问团的通知
鄂青办发 [2010] 40号
共青团各市、州、直管市委,神农架林区团委:
为了构建“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的长效机制,畅通反映青少年普遍性利益诉求的组织化渠道,扎实做好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各项工作,团省委决定成立湖北省青少年事务顾问团。顾问团由部分省人大代表和省政协委员组成,其职责按《湖北省青少年事务顾问团工作办法》执行。
请各地加大创新力度,积极构建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沟通交流的制度性安排,扎实开展“面对面”活动,更好地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附件一:《湖北省青少年事务顾问团工作办法》
附件二:湖北省青少年事务顾问团名单
共青团湖北省委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