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践行核心价值观 携手共筑中国梦”寻找乡村好青年活动的通知
鄂青联发 [2014] 32号
发布日期:2014年06月19日   字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委宣传部、团委:

  为树立和培育农村青年身边的好典型,激励和引导广大农村青年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贡献省委宣传部、团省委决定从2014年起在全省联合开展“践行核心价值观 携手共筑中国梦”寻找乡村好青年活动(以下简称“寻找乡村好青年”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践行核心价值观 携手共筑中国梦

  二、活动时间

  每两年举办一次,第一次于2014年6—10月开展。

  三、类别标准

  对象为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35岁以下农村青年,共分两类。

  乡村创富好青年:在诚信创业、带动致富、奉献社会等方面表现突出,为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作出积极贡献。  

  乡村道德好青年:在尊老爱幼、邻里和睦、热心公益等方面表现突出,为促进乡风文明、共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活动原则上在市、县、乡三个层级各寻找和选树10名左右“乡村好青年”(含两类)。省级确定10名“十佳乡村好青年”和100名全省“乡村好青年”。

  四、产生办法

  “寻找乡村好青年”活动通过组织发动和网络宣传相结合、逐级选树和阶段推出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团组织要结合本地实际,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要求,组织广大青年开展学习讨论,明确本地“乡村好青年”具体标准,大力寻找发掘乡村好青年的追梦故事,采集事迹材料,发动青年参与,开展社会评价。“寻找乡村好青年”活动自村和乡镇开始,逐级选树推荐。乡、县、市三级要按照明确标准、广泛寻找、公示宣传、认定产生、成长分享、向上推荐六个环节,做好“寻找乡村好青年”工作:

  (1)结合本地青年思想实际,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讨论活动,明确本地“乡村好青年”具体评价标准;

  (2)层层广泛发动广大青年寻找发现身边的创富好青年和道德好青年;

  (3)对推荐产生的“乡村好青年”候选人在本辖区范围内进行公示,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微博、微信等方式对“乡村好青年”事迹进行宣传;

  (4)通过网络投票、综合评价等方式产生本辖区的“乡村好青年”;

  (5)各层级“乡村好青年”产生后,均要举办1次以上“我的中国梦”、“奋斗的青春最美丽”、“我为核心价值观代言”等活动,分享“乡村好青年”敢于有梦、勇于追梦、勤于圆梦的故事,传递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6)自乡镇起,本级产生的10位“乡村好青年”(每类5人),作为上一层级活动的候选人向上推荐,并制作“乡村好青年”微视频。省委宣传部、团省委共同确定的10名“十佳乡村好青年”代表推报给团中央作为全国“乡村好青年”候选人。

  时间安排

  6月,各市安排部署。乡镇以上开通活动专题网页、微博和微信,村和各类组织向乡镇推荐,产生乡镇级“乡村好青年”。

  7月,产生县级“乡村好青年”。

  8月,产生市(州)级“乡村好青年”,并向省级推荐10名“乡村好青年”候选人(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证件照、生活照和微视频)。

  9月,产生省级10名“十佳乡村好青年”和100名“乡村好青年”。

  10月,推报全国“乡村好青年”。

  6月份团中央将开通“寻找乡村好青年”活动官方网站、微博和微信,供各层级进行“乡村好青年”的展示、推举,并对活动开展情况予以统计发布。6月中下旬,全省正式启动“寻找乡村好青年”相关活动。9月,对全省“乡村好青年”候选人进行集中展示,开展网络投票。10月举办全省“乡村好青年”分享活动,发布省级10名“十佳乡村好青年”和100名“乡村好青年”。

  六、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各地要把“寻找乡村好青年”活动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高度重视,认真谋划,精心组织。要细化活动方案,明确各层级责任,把握工作节奏,强化指导督促。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切实做好“寻找乡村好青年”活动的宣传指导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方式对“乡村好青年”事迹进行宣传;各级团委要组织广大青年开展学习讨论,明确本地“乡村好青年”评选具体标准,要大力寻找发掘“乡村好青年”的追梦故事,发动青年参与,积极开展社会评价推荐。

  2.创新思路,加强扶持。各地要创新工作思路,注重发动基层,用好农村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培养计划、创业小额贷款、技能培训、青少年生态环保、志愿服务等工作载体,寓引导于服务之中。要把选树和支持结合起来,将各层级“乡村好青年”纳入“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及其他表彰项目的评选范围,在项目、资金、信息、人才等方面给予扶持。

  3.广泛动员,做好宣传。各地要充分利用全媒体手段对“乡村好青年”评选工作进行宣传,广泛发动广大青年普遍参与,努力扩大活动对青年的影响力,传播诚信创业、带动致富、奉献社会、尊老爱幼、邻里和睦、热心公益的社会正能量。

  4.加强管理,及时反馈。各地要认真做好“乡村好青年”的评选推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好主题分享会,认真做好分享会的宣传工作。各层级“乡村好青年”产生后,要将其基本信息录入团中央活动官方网站数据系统。请各市(州)于6月19日前上报实施方案,并及时向团省委农村青年工作部报送各层级“乡村好青年”的事迹材料和活动开展情况。

    联 系 人 :赵洪武 费缓缓 

    联系电话:027-87233559

    传  真:027-87303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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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湖北省委宣传部

共青团湖北省委

                     2014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