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团委、绿化委员会、林业局,各大型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企业团工委,省金融团工委,省司法厅团委,省军区政治部,武警湖北省总队政治部: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部署和目标任务,组织动员广大青少年积极传播绿色理念、践行绿色生活、培育绿色队伍、倡导绿色生产、建设绿色工程,投身国土绿化,推进美丽湖北建设,做绿色发展的实践者和推动者。
二、活动时间
2016年全年,以3月至5月植树季为重点。
三、主要内容
1.开展集中性植树造林活动,广泛动员青少年和社会公众参与。继续以“县县青年林,村村青年路”为五年(2014-2018)工作目标,利用植树节、国际森林日和世界水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抓住春季植树造林的有利时机,启动一批青年林工程和青少年绿色家园示范项目。引导青少年深入开展身边“增绿”活动,利用农村道路、渠系两侧和闲置地、边角地、废弃地等开展四旁植树活动,利用城市的家居、办公场所内外空间开展绿化美化活动。组织动员青少年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广泛开展种植纪念树、认捐认养树木和绿地、保护古树名木等多样化、小型化的植绿护绿活动。
2.开展绿色发展理念和生态文化传播活动,引导青少年养成生态文明价值观。组织青少年开展生态环保科普宣传等丰富多彩的绿色教育活动,引导青少年树立爱绿植绿护绿意识、生态环保意识和节约节俭意识,养成生态文明价值观。积极运用新媒体和文化艺术手段,整合全媒体传播,通过主流报刊、广电传媒、门户网站、户外广告、微信、微博等多元渠道,加强生态文化公共宣传。深入开展“寻找身边的绿色卫士”和“绿色团队”争创活动,挖掘、宣传青少年生态环保优秀典型和成熟案例,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引导更多青少年参与生态文明实践。
3.加强青少年生态环保社团联盟建设。发挥联盟枢纽作用,构建以联盟为枢纽,以骨干型青少年生态环保社团和优秀青少年环保志愿者为网络,辐射带动广大青少年投身生态环保事业的工作格局。加强青少年环保社团组织的培育和发展,增强青少年环保社团的组织活力。举办省级青少年生态环保社团骨干特训营,促进青少年生态环保组织之间的交流。充分发挥青少年生态环保社团联盟群众性强的特点,积极引导广大青少年和社会公众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助力建设美丽湖北。
4.大力运用众筹理念,拓展“微公益”社会化参与途径。鼓励指导各级团组织加强与金融机构、大型企业合作,结合社会需求、消费模式、低碳生活,探索更多面向普通社会公众的“微公益”项目。树立“微思维”,倡导“微行动”,继续开展“绿色长征”公益健走活动,以跑步捐树、绿色传递等新颖、时尚的形式吸引广大青少年参与;继续开展光盘行动、垃圾分类回收、物品循环利用、节水节能等生态保护主题实践活动,让青少年从身边小事做起、从自身做起,逐步养成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践行生活方式绿色化。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级团组织和绿化、林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合作,早作安排,并结合地方实际,创造性设计和组织开展活动,通过项目、资金支持带动各级层层落实,广泛动员青少年和社会公众普遍参与,掀起植树护绿活动热潮。
2.健全机制,明确分工。要探索建立常态化的沟通联络和分工协作机制,发挥各自优势,协同推进2016年度青少年植树行动。团组织主要负责活动策划、人员组织、媒体宣传、社会化动员等工作,绿化、林业部门主要负责将青少年植树行动纳入当地造林绿化总体规划、加强技术指导、提供苗木支持等工作。
3.尊重规律,实事求是。各级在组织开展活动中要遵循“就近就便”原则,根据当地生态建设需求和城乡造林绿化总体布局的实际情况,注重活动内容设计和青少年参与度,杜绝形式主义,绝不允许给基层单位增加负担。要按照地方造林绿化工作安排,活动事前有科学规划、统一部署,事中有专业人员指导、现场安全保障,事后有跟踪养护、科学管理,巩固和保护好造林绿化成果。要尊重自然规律,坚持适地适树、科学造林,坚决反对造林绿化中的铺张浪费,用实际行动向广大青少年宣传普及生态环保知识理念,适时总结各地好做法、好典型,予以推广表扬。
各级团组织要加强与绿化、林业部门工作联系会商,认真部署“保护母亲河 美丽中国梦——2016年度青少年植树行动”,并于4月30日前报送该项工作阶段性总结。
团省委农村青年工作部
联系人:陈 倩
电 话:027-87303549
电子邮箱:chbqnb@163.com
省绿化委办公室
联系人:马 骏
电 话:027-51796081
电子邮箱:973001204@qq.com
共青团湖北省委 湖北省绿化委员会 湖北省林业厅
201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