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全省“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的通知
鄂青办发 [2014] 28号
发布日期:2014年08月11日   字号:【

  

  

  

各市、州、县(市区)团委:

  为开展好2015年“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以下简称“面对面”活动),通过人大、政协等制度化渠道,推动出台有助于青少年成长发展的政策措施,优化青少年成长发展环境,根据团中央《关于开展2015年“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的通知》(中青办发〔20144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和正在全省共青团组织中开展的“走进基层、转变作风、改进工作”大宣传大调研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主题方向

  2015年“面对面”活动主题方向:健全青少年社会化服务体系。

  请各市州、县(市区)团委在此主题方向下,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确定具体主题,不能直接将“健全青少年社会化服务体系”作为活动主题,需在此主题方向下选定具体角度或领域,并通过“面对面”活动推动有关政策取向转化成为青少年服务领域的具体政策、措施、项目。可以从支持培育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发展青少年事务社工、促进志愿服务持续发展等角度研究确定具体主题,或针对就业创业、困难帮扶、权益保护等具体领域的服务体系建设研究确定具体主题。

  二、 具体安排

  (一)专题调研。20148月至10月,各市州、县(市、区)团委确定具体主题后,围绕主题组织开展专题调研,了解现状、发现经验、找准问题、提出建议,并形成调研报告。积极邀请相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参加调研,并视主题相关性邀请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参与调研。

  团省委权益部将按照市州级、县(市、区)级两个层次,组织专家学者对各地报送的调研成果分别进行评审并将优秀成果报送团中央参评。凡被推荐参加全国评选并获奖的优秀成果,将给予经费补助。

  (二)集中呼吁。201412月至20152月,各市州、县(市、区)团委在本级“两会”之前举办“面对面”活动座谈会,与相关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沟通研讨、凝聚共识;请各市州、县(市、区)团委通过大会发言、提案、建议、议案等方式提出政策建议,并主动为相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言献策提供必要支持。“面对面”活动座谈会情况请于会后5日内由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团委汇总后报团省委权益部。

  (三)推动落实。各市州、县(市、区)团委要对提交的建议提案议案进行跟踪,与具体办理部门保持联系沟通,推动相关政策建议得到落实。加强与人大、政协有关工作机构的联系, 发挥政协中共青团和青联界别的组织优势, 推动就青少年相关问题开展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工作,推动解决实际问题。

  三、 工作要求

  1.制定工作方案并推动落实。有关工作方案(应包括活动主题,以及各次倾听活动、主题调研、集中活动、“两会”建议提案发言等方面,工作内容具体到月)和活动开展情况,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团委及时通过团中央“共青团权益工作网”首页“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信息管理系统”上传报送。同时,工作方案请于2014820日前报送团省委权益部。

  2.认真开展调研成果评选。调研工作结束后,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团委至少上报1篇调研报告,同时推荐报送1篇县级团委调研报告。调研报告字数不限,于20141030日前发word格式电子版至团省委权益部。

  3.努力增强活动成效。从本地区实际情况和工作基础出发,研究确定合适的活动主题;认真做好前期调研工作,提高建议、提案、大会发言质量,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结合“倾听”活动、主题调研、座谈会、“两会”建议提案和发言等,大力做好宣传报道,为相关政策建议凝聚社会共识和舆论支持;加强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力所能及地帮助青少年解决或协调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

  团省委将对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团委开展“面对面”工作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并将之纳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考核进行评估。

  联系人:杨伶俐 刘磊

  电 话:027-87233597

  邮 箱:hbqyb@126.com

  共青团湖北省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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