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发挥好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杂志、中国共青团杂志等团属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的通知
鄂青办发 [2010] 62号
发布日期:2010年11月02日   字号:【

共青团各市、州、直管市委,神农架林区团委,各大型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企业团工委,省司法厅团委,省军区政治部,省武警总队政治部: 

  

  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杂志、中国共青团杂志等团属报刊是共青团重要的宣传舆论阵地,是服务广大青年的主流媒体,是共青团影响青年的重要依靠力量。为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两个全体青年”的目标,充分发挥共青团宣传舆论阵地在加强青少年思想引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团中央对进一步做好青年思想引导工作和团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杂志、中国共青团杂志等团属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的通知》(中青办通发〔201048号)的精神,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杂志、中国共青团杂志等团属媒体宣传发行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团属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以及在共青团事业格局中的重要地位

  中国青年报是中央重要的主流媒体和团中央机关报,中国青年杂志是团中央机关刊,中国共青团杂志是团中央面向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干部的工作指导刊物。多年来,这些团属报刊在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服务党政工作大局、促进青年健康成长、推动全团重点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对于推动团的事业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新形势下,团组织通过传媒路径引导青年,首先要运用好中国青年报等团属媒体这些基础性的重要载体。全省各级团组织要充分认识团属媒体重要作用,努力扩大其对广大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更好地吸引和凝聚青年,不断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

  二、进一步扩大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杂志、中国共青团杂志等团属报刊的覆盖面

  进一步抓好中国青年报等团属媒体的宣传发行和学习运用工作,既是团中央的明确要求,也是我们全省各级团组织义不容辞的重要职责。全省各级团组织要按照团中央的有关要求,认真把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杂志、中国共青团杂志等团属报刊的宣传发行工作当作共青团组织的一项重要任务,主动将团属报刊的宣传发行工作纳入团的工作体系中,把扩大覆盖与推动工作结合起来,增强与团属报刊的互动,实现团属报刊发行逐年稳中有升的良好态势。

  实行奖励征订办法。由团省委和中国青年报社共同商议,研究制定《湖北省2011年度中国青年报征订工作奖励实施办法》(见附件1),在全省各级团组织2010年征订数量的基础上,提出力争实现10%的增长目标。围绕这一目标,确定了各地各单位团组织2011年的征订参考数量,以及完成这一目标和超出这一目标的工作经费奖励标准。对于在征订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团省委将联系中国青年报社给予版面刊登专题稿件的奖励。

  普遍征订与突出重点相结合。要按照团属报刊“覆盖所有基层团委、部分团总支和团支部”的工作目标,在抓好普遍征订的同时,巩固重点领域的发行。做好大中学校、企事业单位、部队等系统和重点城市中团支部、“青年文明号”集体、青年中心、青少年宫、青少年维权岗、青年文明社区等的订阅。另外,还要努力开辟新的增长点,围绕乡镇、街道组织格局创新以及推进进城务工青年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建团工作等抓好新建团组织的发行工作。 

     抓好团属媒体赠订工作。各级团组织和青联、青年企业家协会等要广泛动员青联委员、青年企业家和其他社会力量订阅或向缺少经费的基层团组织、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经济困难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等赠阅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杂志或中国共青团杂志。要积极争取党委宣传部门和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的支持,有条件的团组织要向相关党政领导赠阅,并积极争取党政支持纳入“农家书屋”工程。经济较发达地区团组织要把赠阅报刊作为支持贫困地区团组织开展工作的重要措施。

  认真落实订报订刊经费。各级团组织要认真执行《关于团费交纳和管理使用的规定》和《关于团费交纳和管理使用的补充规定》中“所收团费首先保证订阅中国青年报等团的报刊。鉴于中国青年报在教育服务团员、团干部和推动团的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未完成中国青年报订阅计划的团组织,团费不可留作他用”的有关要求。各级团组织在自身使用团费征订的基础上,要积极争取党政领导的重视,将团属报刊征订工作纳入本地本单位党报党刊宣传发行工作的目标管理体系之中,同时要积极争取社会支持,多渠道筹集订报订刊经费。

  中国少年报是中国少年先锋队的队报。各级团组织要切实肩负起“全团带队”的庄严使命,与各级少先队组织一起认真抓好中国少年报的发行工作。中华儿女杂志是全国青联的机关刊。要广泛动员基层团组织和青联委员订阅中华儿女杂志,充分发挥中华儿女杂志在团结广大青年、服务青年统战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三、切实加强对共青团宣传舆论阵地建设的组织领导

  全省各级团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团办、为全团”的方针,充分发挥市场和自身组织体系的力量,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2011年度中国青年报等团属媒体的宣传发行工作,切实加强对团属宣传舆论阵地建设的组织领导。

  强化工作责任制。各市州、大专院校和大型企事业单位团委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地区、本单位的征订工作负总责,分管宣传工作的副书记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团的宣传部门要主动承担起宣传征订的具体工作,其他部门要形成合力,积极支持,有针对性地推进宣传发行工作。在发行工作中,各级团组织要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报刊发行的各项规定,严禁向农村和农民摊派,严禁向社会组织摊派,把团属媒体的征订发行工作落到实处。

  切实用好团属媒体。在做好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杂志、中国共青团杂志等团属媒体宣传发行工作的同时,各级团组织要充分发挥宣传舆论阵地作用,把扩大覆盖与推动工作结合起来。全省各级团组织要把团属媒体作为推动共青团工作,提高广大青年和团干理论素养的重要平台,在广大青年群体中扎实开展读报活动,扩大中国青年报等团属媒体在青年中的影响力,更好地发挥其在引导青年健康成长中的重要作用。要积极向中国青年报等团属媒体提供反映本地本部门共青团工作和青年工作的鲜活素材,推荐符合时代特征、展示青年风貌的典型,为推动全省共青团事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宣传舆论氛围。

  加强工作督办。团省委将对各地2011年度团属媒体宣传发行工作进行定期督办,及时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请各地、各单位在报刊征订工作开始后,每周统计上报一次征订情况,全部征订工作结束后,请以市州、企业、高校为单位于20101231日前填写2011年度征订团属报刊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并附邮局征订收据,报送至团省委宣传部,以便兑现奖励。

  联系人:赵 燕 朱 煜   电话:027-87232542(办) 

  邮件地址hbxcb2008@163.com

  附件1:湖北省2011年度《中国青年报》征订工作奖励实施办法

  附件2:湖北省2011年度《中国青年报》征订目标参考表

  附件3:湖北省2011年度征订团属媒体情况统计表

  共青团湖北省委办公室

  二O一O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