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全省共青团“三进三访三促”活动优秀组织奖和先进工作组、先进个人的通知
鄂青办发 [2011] 47号
发布日期:2011年06月21日   字号:【

各市(州)、县(市、区)团委:

  3月份以来,按照全省“三万”活动和共青团“三进三访三促”活动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全省各级团组织迅速行动、狠抓落实,较好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党的青年群众工作,团省委决定,近期表彰一批“三进三访三促”活动“优秀组织奖”、“先进工作组”和“先进个人”。“优秀调研成果奖”将另行评选表彰。现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三进三访三促”活动中作风扎实、实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均可进行申报,申报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优秀组织奖。面向市(州)团委进行申报,申报条件为:工作部署早、行动快、落实好,善于整合工作力量和资源,指导辖域基层团组织和工作组圆满完成活动各项任务,工作有声势、有影响、有实效,得到同级党委和“三万”活动办肯定,受到基层干部群众和农村青年的好评。

  (二)先进工作组。面向市、县驻村工作组进行申报,申报条件为:扎实开展驻村工作,入户率100%,深入了解农村民情、团情和青年发展状况,结合实际为基层办实事,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作风过硬、成绩显著,得到驻点村干部群众和农村青年认同与拥护。

  (三)先进个人。主要面向驻村工作组成员和乡镇团干部进行申报,申报条件为:深入基层,扎实开展工作,按要求做好问卷调查、面对面访谈、团情统计、民情日记撰写等工作,广泛联系服务基层群众和农村青年发展。结合实际,指导和推动基层团组织建设和工作。

  二、表彰名额

  “优秀组织奖”8个,“先进工作组”3035个,“先进个人”8090名。

  三、申报办法

  (一)“优秀组织奖”由团省委“三进三访三促”活动办,根据各市(州)工作推进情况、团省委督导调研组检查情况和工作总结等,提出建议名单报团省委书记办研究确定。

  (二)“先进工作组”实行组织推荐和工作组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其中,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团委驻村工作组直接向团省委活动办报送驻村工作总结(1500字左右),团省委活动办结合各地工作推进情况,提出6个市(州)团委和1个直管市、林区团委工作组的建议名单;13个市(州)各推报1个县(市、区)团委工作组,提交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下同)和推报意见;各工作组也可直接自荐申报,向团省委活动办提交加盖本级团委公章的事迹材料,申报名额不限。

  (三)“先进个人”实行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其中,组织推荐人选80名,具体名额分配附后,个人自荐人选申报名额不限。“先进个人”申报需提交个人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和县级以上团委的推报意见或证明材料。

  四、工作要求

  (一)各级团组织要对申报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切实将“三进三访三促”活动中好的经验做法提炼出来,将先进集体和个人推荐上来。通过申报评选,形成正确导向,激发和调动广大团干部深入做好党的青年群众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推动全省农村共青团工作新发展。

  (二)有关申报材料一律采用A4纸张打印,一式2份,组织推荐的由市(州)团委加盖公章,自荐的由县(市、区)团委加盖公章,于2011626日前统一报团省委“三进三访三促”活动办(农村部)。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催报(电子版可先行报送,纸质版随后报送存档)。

  联 系 人:何淼、孙利雄;  

  联系电话:0278723355987303549

  电子邮箱:chbqnb@163.com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水果湖东三路7

  邮政编码:430071

共青团湖北省委办公室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