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团干部常态化下沉基层直接联系青年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鄂青办发 [2016] 14号
发布日期:2016年04月14日   字号:【

  

各市、州、县团委各大型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企业团工委、省金融团工委、省司法厅团委:

  现将《关于建立团干部常态化下沉基层 直接联系青年制度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共青团湖北省委办公室

  2016411 

  

  

  

  

  关于建立团干部常态化下沉基层

  直接联系青年制度的意见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克服“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倾向,增强团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推动团干部进一步转变作风、密切联系团员青年,现就建立团干部常态化下沉基层、直接联系青年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改进作风为主线,以直接联系为路径,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联系和服务团员青年、指导和推动基层工作为重点,坚持领导带头与全员参与相结合、整体推进与分类指导相结合、联系服务与组织引导相结合、面对面交流与运用新媒体手段联系相结合,推动全省团的各级干部深入基层、联系青年制度化,不断提高团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扩大团的工作有效覆盖面。

  二、主体对象

  1.团省委全体干部;

  2.市(州)团委机关干部;

  3.县(市、区)团委班子成员。

  大型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和其他专职团干部要结合实际,开展常态化下沉基层、直接联系青年工作。

  三、主要内容

  1.“8+4”工作制度。实行分批选派团省委机关干部到县(市、区)团委驻点工作制度。以密切联系青年、锤炼优良作风、推动基层工作为目标,每半年选派一批团省委机关干部,派驻县(市、区)团委开展为期4个月的工作,重点做好政策宣讲、调查研究、组织建设、活跃工作、优化环境、发掘经验、改进作风、结对帮扶等工作,努力实现服务青年在基层、工作落实在基层、本领提高在基层、作风转变在基层。

  2.“4+1”工作制度。实行省、市团委全体干部和县(市、区)团委班子成员每周4天在机关办公、1天到服务对象中工作制度。创新团的领导机关工作模式,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将干部派往有关区域、园区和非公企业、社会组织、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等基层单位,直接到青少年中间去,开展共青团、少先队工作,和青少年同学习、同劳动。每人每周在基层青少年中工作不少于1天,打通联系服务青少年“最后一公里”。

  3.“青年之声”平台轮值制度。实行省、市、县团委全体干部轮流在本级“青年之声”互动社交平台进行值班制度。落实与青年“生物钟”相适应的弹性工作制、错时工作制,安排干部在本级“青年之声”互动社交平台进行轮值,倾听、接待青少年提问,落实统筹督办责任,负责协调相关方面解答、解决青少年实际问题,让青少年随时随地能够找到共青团。

  4.基层联系点制度。实行团省委机关干部、直属事业单位处级干部和市(州)团委班子成员联系县(市、区)工作制度。每人联系1个县(市、区),每年深入联系点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5天。主要开展调查研究、指导工作、解决问题、优化环境、宣讲政策等工作,每人每年访谈青少年不少于20名,关爱帮扶困境青少年不少于3名,至少有一次与青少年同劳动同学习同生活的经历,帮助联系点青少年办几件实事。

  5.直接联系青年制度。实行各级专职团干部经常性直接联系团员青年制度。每名专职团干部经常性联系100名左右青年,每名兼职团干部经常性联系10名以上。直接联系青年要重内容、重效果,做到有声音、有互动、有话题、有线下活动、有面对面交流,及时了解所联系青少年的学习、思想、工作、生活情况,虚心听取意见建议,力所能及地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四、有关要求

  1.领导带头,率先垂范。实行团干部常态化下沉基层、直接联系青年制度,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防止和克服“四化”倾向的重要举措,是密切与青年联系,扩大共青团在青年中的影响力、凝聚力的迫切需要。各级团组织负责同志要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强化措施,要带头下沉基层,带头联系青年,以身作则,当好表率,以实际行动带动广大团干部的积极参与,推动工作落实。

  2.动态管理,严格考核。团省委将建立常态化下沉基层、直接联系青年信息管理系统,对所有下沉和联系基层的干部进行信息登记、日志记载、动态发布,随时进行抽查,定期进行评比。每年采用社会调查的方式,对干部下沉基层、联系青年工作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对未按要求落实工作制度、满意度测评排名靠后的干部,给予通报批评并进行相关处理。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运用新闻媒体,特别是新媒体手段,大力宣传团干部下沉基层、联系青年的重要意义和目标要求,做好组织动员和工作推动。要充分利用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平台,宣传推广各地、各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选树先进典型,形成积极导向和良好氛围。

  各市州级团委要根据本意见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相关配套措施,并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完善。有关工作情况每半年向团省委报告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