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动员在汉高校青年志愿者积极参与武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通知
鄂青办发 [2014] 47号
发布日期:2014年11月14日   字号:【

  

在汉各大专院校团委:

  为在全市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组织引导广大高校青年志愿者参与武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实践活动,切实提升高校师生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知晓率、支持率、满意率,团省委决定在武汉高校青年志愿者中开展积极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系列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411月至12

  二、活动内容

  1. 在广大青年志愿者中深入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系列活动

  各在汉高校团委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校园,通过校团委、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重点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中国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内容;深入组织动员广大青年志愿者结合自身经历和体会,通过文字、图片、微电影等多种方式表达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解感悟;结合校园文化建设,在青年志愿者中组织开展爱党爱国、诚实守信、勤劳节俭、尊师孝亲、文明礼仪等主题实践活动。

  2. 开展“做文明有礼武汉人”的示范引领活动

  以“争做文明有礼武汉人”为重点,引导高校大学生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在公共场所做到精神面貌好,行为举止文明有礼,无乱吐、乱扔、乱刻画、攀折、损坏花草树木等现象,在乘车、就餐、购物等时自觉做到文明礼貌排队、熟练使用文明礼貌用语;组织高校青年志愿者走上街头,在交通路口、公交站点、地铁站点等人流量较为集中的区域,开展引导市民文明出行,劝阻不文明行为等活动,扩大志愿服务覆盖面;在校园周边开展清洁家园、环境整治等志愿服务,确保周边环境干净整洁、环境优美、安全有序。

  3. 积极开展高校青年志愿服务活动

  以传播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为载体,组织高校青年志愿者深入社区,开展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促进和谐社区建设;与社区建立结对互助长效机制,积极融入校园附近街道、社区的文明创建工作,定期开展家政服务、政策咨询、医疗保健等便民服务,有效满足居民便利、安全、健康的生活需求;对周边市民、社区居民、高校师生开展《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模拟调查问卷》测评,进一步营造人人支持文明创建、人人参与文明创建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高校团委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根据活动的统一部署,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广泛组织动员,落实相关责任,形成工作的整体合力,以实际行动积极参与各项创建任务。

  2.精心组织,力求实效。各高校团委要紧紧围绕文明宣传、交通引导、社区服务三个方面,结合实际,统筹安排,周密计划,精心组织,抓好落实。特别要抓好“12·5”国际志愿者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高校青年志愿者投身文明创建志愿服务活动。

  3.注重宣传,按时反馈。各高校团委要注重发现、总结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积极挖掘工作典型,及时将高校青年志愿者投身文明创建工作的实际情况报送至团省委志愿者中心。要充分利用报纸、网络、微信、微博等宣传手段,运用主题宣传、活动宣传和典型宣传等方式,形成强大的宣传合力,掀起文明创建工作的新高潮。

  团省委志愿者中心

  联 系 人:肖 璐 

  联系电话:027-87238790

  团武汉市委学校与志愿者工作部

  联 系 人:张轶孟

  联系电话:027-85499912

  附件:《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模拟调查问卷》

  共青团湖北省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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