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报送创先争优活动青年典型的通知
鄂青办发 [2010] 63号
发布日期:2010年11月08日   来源:办公室   字号:【

关于推荐报送创先争优活动青年典型的通知

  共青团各市、州、直管市委,神农架林区团委,各大型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企业团工委,省司法厅团委: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省广大青年中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推动全省共青团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根据关于在全省共青团组织和团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集中行动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共青团湖北省委将在全省团组织和广大青年中开展“时代新青年、身边好榜样”典型宣传活动,推荐选树一批创先争优活动青年典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凡年龄不超过40周岁,在创先争优活动中,以高尚的道德情操、良好的个人品行和突出的工作业绩受到社会广泛赞誉或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服务青年成长成才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均可推报。推报的青年典型类型包括道德模范、创业先锋、科技精英、敬业楷模、致富能手、志愿者标兵等。

  各地涌现出的重大基层团组织典型也可报送。

  二、报送方式及要求

  全部采用网络报送,分集体推荐和自荐两种形式。

  (一)集体推荐。以市州、企业和高校团组织为单位统一报送。

  1、报送方式:登陆“湖北共青团”网站“全省共青团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专栏,点击专栏右下方的“时代新青年、身边好榜样典型(或重点典型)推荐标识,按照要求填写并提交先进典型姓名、性别、年龄、联系方式、照片(生活照、工作照各1张)、事迹简介(推荐报送普通典型的事迹材料200字以内,推荐报送重点典型的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等资料。

  2、报送进度:

  120101119日前,各市州、企业和高校团组织报送第一批时代新青年、身边好榜样”典型5-10名、重点典型1-3名。

  2201012月—20116月,各市州、企业和高校团组织随时将本地本单位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予以推荐上报,至少每月上报一次。

  3、报送数量:创先争优活动期间,每个市州报送先进典型总数量为50-60个,企业和高校分别报送总数量为10-20个。团省委将从中挑选1000名青年典型,建立省级青年人才库。

  (二)自荐。其他符合报送范围的个人或集体可以通过电子邮件(hbsbhby@163.com)自行报送相关事迹材料。

  三、宣传方式

  团省委将在“湖北共青团”网站开设“全省共青团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专栏,对各级各类青年典型进行宣传。团省委还将对各地各单位报送的重点典型,根据网络点击率、典型事迹影响范围等方面进行评选,从中评出100名先进个人,并择优选取20名重点典型,积极争取湖北日报或楚天都市报创先争优活动专栏对其进行报道。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全省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把推荐上报先进典型作为服务青年的重要措施,作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有效载体,认真做好先进典型的培育和宣传工作,深入挖掘、精心选树、推荐上报一批先进典型。要以“时代新青年、身边好榜样”活动为契机,发动广大团员青年挖掘身边的典型,树立更加可亲、可敬、可信的青年典型,提高典型宣传的影响力。要抽调专门人员,明确专人负责,保证整个宣传活动的顺利进行。

  2、注重结合,把握导向。要把时代新青年、身边好榜样集中宣传与学习严大平、王桂珍、赵小亭活动结合起来,联合当地新闻媒体,大力树立和宣传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青年典型,特别是在平凡岗位上心系群众、无私奉献、干事创业的优秀团员青年,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对照先进找差距、学习先进见行动、立足岗位做贡献。

  3、认真审查,及时上报。各级团组织要对推荐的先进典型进行认真全面的考核评估,慎重确定,做到分析准确、群众认可、评价适当。要严格按照全省统一部署逐步推进,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推荐上报工作。

  联系人:杨伶俐 邢光璞

  电 话:027-87232106027-87233528

                 共青团湖北省委办公室

                 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