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推进“团支部上网行动”的通知
鄂青办发 [2016] 32号
发布日期:2016年08月12日   字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团委,各大型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企业团工委,省金融团工委、省司法厅团委: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共青团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创新网上工作方式方法,结合湖北共青团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全面推进“团支部上网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支部为单位,每个团组织建立一个微信群和QQ群(初中、高中学生团组织一般只要求建立QQ群),由支部书记负责管理和维护,引导团员青年在网上开展学习、讨论、组织生活等团支部活动,打造触手可及的共青团。

  二、工作内容

  1.加强网上团支部建设。按照“应建尽建”的原则,全省各级团组织(团委、团总支、团支部)都要建立微信群或QQ群。其中,团委的群成员为团委委员和直接管辖的团委(总支、支部)负责同志,团总支的群成员为团总支委员和所辖团支部负责同志,团支部的群成员为支部委员和全部团员青年(包括外出务工青年)。结合区域化团建工作,广泛建立一批基层“地缘、业缘、趣缘”网上团支部。网上团支部微信群、QQ群名称可生动活泼,但在备注中要体现“×××团委(团总支、团支部)”。

  2.开展网上团支部活动。以网上团支部微信群、QQ群为载体,开展在线学习、讨论、组织生活等团支部活动。每个网络团组织微信群、QQ群由本级团组织主要负责同志管理,管理员每天在微信群、QQ群发布信息不少于2条,内容可以是各级团组织工作活动情况或源自主流媒体、团属媒体的正能量的信息,也可以是本支部团员青年关心关注的有关咨询。要针对本地本单位团员青年特点,组织开展学习研讨、志愿服务、生态环保、文化体育、健康交友等生动活泼的活动,力争把网上团支部打造成为团员青年的沟通联络平台、正能量传播平台、团组织的活动交流平台。

  3.明确工作责任。全省各级团组织书记是“团支部上网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要定期对下属各级团组织开展“团支部上网行动”的有关情况进行统计和检查,确保相关工作的落实。要对网上团支部微信群、QQ群建立情况截图保存并逐级上报,及时掌握本地、本单位“团支部上网行动”情况。

  三、工作要求

  “团支部上网行动”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密切联系青年的一项具体举措,各级团组织要将“团支部上网行动”提上重要工作日程,细化方案,全面部署,分解任务,推动落实。

  1.将团支部上网与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要以县市区为单位,按照分层分级的原则,推动各级团组织对照工作要求,明确专人、集中时间和精力,扎实有序推进“团支部上网行动”,于2016年10月底前实现对所有团支部和团员青年的全覆盖。要加强调查研究,将团的组织网络与互联网信息网络有机结合、充分利用,总结好的做法、经验,抓点示范,以点带面,不断夯实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团结凝聚最广泛的普通团员青年。

  2.要将团支部上网与基层组织活跃结合起来。要以网上团支部微信群、QQ群为载体,把线上交流与线下活动结合起来,通过线上沟通联系、征求意见、信息发布、宣传动员,通过线下组织活动、落实工作、提供服务,构建线上线下有机统一的共青团联系服务体系,打通联系服务团员青年的“最后一公里”,吸引团员青年广泛参与,促进基层团组织的整体活跃。

  3.要将全面推进与督导考核结合起来。各级团组织要全面推进“团支部上网行动”,全力支持基层,在骨干培训、方法指导、内容供给、资源倾斜等方面给予帮助,充分调动基层团组织及负责人的积极性。团省委将对“团支部上网行动”工作推进情况实行“月报”制度,根据报送材料和抽查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并将评定结果作为年终考核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联 系 人:吴汉桥、陈思汉、赵洪武

  联系电话:027-87232532

  电子邮件:hbtswzzb@163.com

  附件:全省“团支部上网行动”工作推进表

  

  

  

                 共青团湖北省委办公室

                   2016年8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