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共青团湖北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鄂青发 [2012] 10号
发布日期:2012年07月04日   来源:办公室   字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团委,各大型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企业团工委、省司法厅团委,省驻外团工委,省军区政治部、武警湖北省总队政治部:

   经省委和团中央批准,共青团湖北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将于今年11月召开,这是全省团员青年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认真做好省第十三次团代会的代表选举工作,是开好这次大会的基础。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团的组织选举规则,结合我省实际,现就代表选举工作通知如下。

   一、代表选举单位的划分

   省第十三次团代会的代表选举,以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省直机关、省国资委系统、省司法厅,团组织关系隶属团省委的各大型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为选举单位。

   各地、各单位出席省第十三次团代会的代表,由各选举单位按照《团章》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组织选举规则(暂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的规定及所分配的代表名额和构成要求,分别组织推荐提名和选举。

省军区、武警湖北省总队的代表,由省军区政治部和省武警总队政治部分别按照程序组织代表候选人的推荐提名和正式选举,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和选举结果直接报团省委。

   二、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出席省第十三次团代会的代表应是具有选举权的共青团员(包括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是全省共青团员中的优秀分子。应具备以下条件: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在重大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2、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完成党团组织交办的任务,在学习、劳动和工作及其他社会生活中起模范作用并作出突出成绩;

   3、坚持原则,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同广大团员青年保持密切联系,受到团员青年的拥护和信任;

   4、有较强的议事能力,以对团的事业负责的精神,如实反映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意见,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三、代表的构成及名额分配

   省第十三次团代会代表,在坚持先进性的同时,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代表中既要有团的各级干部,也要有生产工作一线的优秀共青团员、先进基层团组织的代表和学生团员。

   省第十三次团代会代表为660名。代表构成的指导性比例为:团的各级专职工作者占65%;工人、农民、学生、进城务工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等基层一线先进模范团员代表占35%;中共党员不超过70%;代表平均年龄原则不超过30周岁,25岁以下的代表不低于30%;女代表不低于30%;少数民族代表应占一定的比例;各市州至少有1名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代表。在团干部代表中,乡镇、街道和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驻外团组织负责人的总比例不低于10%

   分配给各选举单位的代表名额,在适当参考省第十二次团代会代表名额数的基础上,根据各地、各单位所辖团组织数和团员人数确定(具体分配方案附后)。

   四、代表的产生程序

   省第十三次团代会的代表实行差额选举,差额选举的比例不低于22%。代表的产生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逐级遴选的办法进行。

   1、推荐提名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各选举单位按照分配名额及构成要求,经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推荐或党团组织协商提名,并征求人选所在单位团内外青年的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

   2、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对初步人选在选举单位范围内和人选所在单位,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在组织考察的基础上,召开选举单位团的委员会会议(或相应会议),按照多于代表分配名额22%的数额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3、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审查及批复。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由选举单位报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查同意后,于2012831日前报团省委审查批复。

   4、代表选举和报批。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经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和团省委审查同意后,选举单位召开团代表大会或团代表会议或团员大会,进行代表正式选举,选举结果于2012930日前报团省委审批。

   五、加强对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省第十三次团代会代表的选举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便于统筹考虑省第十三次团代会代表和共青团湖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成员的组成,2012年任期届满的市州、大型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团委,经请示同级党委同意,其团代会召开时间建议调整到20129月底以前。各级团组织要以省第十三次团代会代表选举工作为契机,积极争取党委、党委组织部门的重视和支持,抓紧选好配强团的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各级团委书记。对于在省第十三次团代会前后有转岗考虑的团干部,一般不推荐提名为团代表。要严格按照《团章》和团内组织选举的相关规定,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尊重和保障团员的民主权利,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省第十三次团代会代表选举工作圆满成功。要使省第十三次团代会代表选举产生过程,成为团员意识教育和民主集中制教育的过程,成为巩固和扩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成果的过程,成为“建团90喜迎十八大建功促跨越”主题活动的具体实践过程,进一步增强各级团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加快推进全省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把湖北建成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而努力奋斗。

   附件:1、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湖北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2、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湖北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材料的报送说明

     3、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湖北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4、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湖北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    

                                                                                          共青团湖北省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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