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团省委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鄂青办发 [2011] 38号
发布日期:2011年05月25日   字号:【

机关各部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公车治理办相关文件要求,团省委拟成立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设置、职能及相关要求如下:

  一、领导小组设置

  组 长:朱厚伦 团省委书记

  副组长:陈正祥 团省委副书记

      吴朝安 团省委副书记

      胡勇政 团省委副书记

      邹 霞 团省委副书记

      江 浩 团省委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 员:马大奎 省青年职业学院(省团校)党委书记

      董 亿 团省委办公室副主任、实业管理中心主任

      彭长春 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秘书长

      周建军 省中青旅总经理

      黄进明 团省委办公室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团省委办公室

  二、主要职责

  办公室是团省委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根据领导小组的要求承担组织协调、参谋助手、联络宣传、检查督办等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拟定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的督办措施;督促落实工作部署和各项工作任务;加强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协调、沟通与联系,指导其落实相关治理工作;组织开展督导检查;汇总成员单位上报的有关情况和统计报告;具体负责领导干部用车、本级公务用车和临时任务用车的专项治理工作;负责领导小组会议有关工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相关要求

  525前成立团省委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610日前完成机关及相关直属单位车辆配备使用情况登记,并对上报的车辆信息、资金来源、使用情况进行逐车核实,对发现和认定的违规问题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填报《一般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登记表》并进行公示,620日前将统计表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共青团湖北省委办公室

  一一年五月二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