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度全省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课题研究的通知
鄂青办发 [2014] 14号
发布日期:2014年04月04日   字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团委,各大型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企业团工委,省司法厅团委、省驻外团工委,省军区政治部、武警湖北省总队政治部:

  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也是湖北共青团工作创新发展、提升活力的关键之年。为了深化全省“大调研、大走访”活动,进一步加强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理论研究,为全省共青团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理论和智力支撑。现将做好2014年度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课题研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省第十次党代会和团的十七大精神,牢牢把握党对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改革发展的新要求,着眼新形势下青少年成长发展的新变化,深入思考我省共青团事业发展中具有根本性、战略性的理论课题和具有现实针对性、紧迫性的实践问题, 坚持调查研究与工作推进同步、理性思考和实践操作并重,努力形成一批高质量的理论研究成果。

  二、推进步骤

  (一)课题类别

  课题分为重点调研课题和一般调研课题两类。其中,申报重点调研课题未被立项的,将自动转入一般调研课题的立项申请程序。

  (二)课题确定

  各地各单位根据《2014年度湖北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调研课题申报指南》(见附件)所列条目,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和掌握资源情况,自行确定调研范围、方向和重点,并选定调研课题,也可自拟调研题目。

  (三)课题申报

  课题申报由课题主持人负责。申报课题经所在单位同意,报所在市州团委审核把关后报团省委研究室。各大型企事业单位和大专院校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企业团工委、省司法厅团委、驻外团工委分别负责本单位、本系统的课题申报工作。课题组要认真填写《2014年度湖北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调研课题申报书》。(请在“湖北共青团网”通知公告栏〈http://www.hbgqt.org.cn〉下载)。每个课题组(主持人)原则上只允许申报1项课题。课题申报截止日期为2014415日。

  (四)课题立项

  团省委于2014420日前对申报课题进行立项审核,确定重点调研课题10项、一般调研课题30项。申报课题立项后,团省委将与课题组签定《2014年度湖北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调研课题项目承诺书》。

  (五)课题结项

  课题于20141031日前完成,并向团省委研究室提交课题结项申请。团省委将组织专家对提交结项申请的调研课题成果进行初审,评为“合格”以上等次的课题同意结项,并分别给予重点调研课题3000元、一般调研课题1000元的调研工作经费。不合格的立项课题,待修改完善并达到“合格”等次后,再给予相应经费。

  (六)课题奖励

  团省委组织专家对2014年全省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研究课题进行评审,确定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2000元奖励。同时,对课题研究中积极参与、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颁发荣誉证书。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动员。各地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发动,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大调研、大走访”活动,鼓励团干部和青少年工作者等积极参与,并将其作为提高理论思维和调研能力的重要手段。

  (二)形成研究合力。要坚持书记带队调研,团省委书记办成员每人每年主持12个重点调研课题,深入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60天。全省各级团组织书记和团的领导机关干部要带头领办课题、带头开展调查研究。要注重吸纳不同层面的专家学者、理论工作者主动承办课题研究,不断拓展研究广度和深度,努力营造全员“大调研”的良好风气。

  (三)加强指导服务。要及时跟踪和了解本地本单位的课题申报情况,指导各课题组紧密结合工作特点及优势申报课题。加强与团省委研究室交流,协助课题组做好课题论证和申报,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

  : 赵德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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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湖北省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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