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湖北省志愿者协会会员和第二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年09月05日   字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团委,各大型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企业团工委、省金融团工委、省司法厅团委: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7·2”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志愿服务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团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全会精神,推进湖北省志愿者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改革,推动青年志愿者事业发展,经团省委书记办批准,拟于今年下半年在武汉召开协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现就推荐湖北省志愿者协会会员和第二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协会改革的有关事项

  1.进一步增强协会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旗帜鲜明讲政治,加强党的建设,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推进协会改革,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和鲜明价值导向。强化团组织对协会的领导,聚焦团的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提高对共青团改革的贡献度。坚持基层导向,扩大优秀青年志愿者和优秀基层志愿服务组织在协会成员中所占比例,整合更多资源支持基层青年志愿者协会发展。

  2.进一步强化协会社会化功能。调整成员组成结构,扩大团体会员,壮大队伍,广泛吸纳各级各类青年志愿服务组织、基金会、互联网公益平台等团体和专家学者、企业家、律师、新媒体从业人员等社会各界优秀人士加入协会,着力吸引社会资源、凝聚社会力量、动员社会参与。

  3.进一步强化协会枢纽型功能。适应青年社会组织加快发展趋势,发挥科教大省优势,大幅提高青年志愿服务组织特别是高校青年志愿者协会、社会化青年志愿服务组织在协会成员中占比,发挥协会联系、服务、引导职能,构建以共青团为主导的青年志愿服务组织体系。

  4.进一步强化协会自身建设。发挥协会引领带动作用,探索推进协会秘书处实建实转,建立完善协会规章制度,健全工作运行机制,推动协会法治化、专业化、规范化发展。

  二、名额分配及产生办法

  1. 名额分配

  本届会员约220名,包括个人会员110名,团体会员110个。名额分配在第一届基础上,根据各地各行业注册志愿者人数、工作开展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2. 产生办法

  会员由各地各单位团委、志愿者协会按分配的名额推荐合适个人或组织;也可由协会秘书处根据工作需要直接推荐。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单位)由各地各单位按照分配的推荐名额,从会员中择优提名,由协会秘书处综合考虑提出最终方案。协会理事会人选方案报团省委党组研究同意后,提交大会选举。

  现有会员中建议继续留任并符合条件的,请各地各单位团委、志愿者协会征求其本人(单位)同意后,推报至协会秘书处;该部分会员占各地各单位推荐名额,并需填报提名推荐表和汇总表。

  会员和理事候选人推荐按照质量优先兼顾结构的原则进行。推荐人选建议结构:会员和理事推选过程中要注重基层导向,适当扩大团体会员比例,优秀青年志愿者代表和基层志愿服务组织比重要适当提高,志愿服务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媒体从业人员、为青年志愿者事业作出贡献的企业家、法律工作者、社会人士要有适当比例,企业和行业类青年志愿服务组织、基金会、互联网平台等需要占一定比例。 

  三、推荐条件

  1.个人会员

  遵守协会章程,自愿加入协会的优秀青年志愿者代表和基层青年志愿服务工作者代表,以及热心公益事业、对青年志愿者事业有较大贡献的社会各届人士;个人会员一般在14至45周岁(1974年8月1日至2005年8月1日期间出生)。

  理事候选人从会员中择优提名,应为在市(州)或系统内有较大影响、为志愿者事业作出较大贡献、有号召力和资源调动能力的各方面代表。常务理事候选人从理事候选人中择优提名,应为在省内有较大影响、为志愿者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各方面代表。

  2.团体会员

  遵守协会章程,有加入协会意愿,成立2年(含2年)以上的合法志愿服务组织及其他社会组织,制度健全、管理科学、运作良好、公信力强;志愿服务组织的注册志愿者人数原则上不少于50人,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基层志愿者协会优先考虑。

  理事候选单位从团体会员中择优提名,包括市(州)、直属团委和部分影响较大的县(市、区)青年志愿者协会,在市(州)或系统内有较大影响、具有代表性的社会组织、企业志愿服务组织、行业和机构志愿服务组织、高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基金会等。常务理事候选单位从理事候选单位中择优产生;其中,地市级协会为席位常务理事单位。

  志愿服务组织成为团体会员后,原则上其负责人不再推荐为个人会员。

  四、提交材料

  1.个人会员需填写《湖北省志愿者协会会员(个人)提名登记表》(附件2),同时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和电子证件照片(照片要求:近期免冠彩色电子照片,白色背景,竖版,JPG格式,照片文件不小于500K;命名格式为:推报单位名—会员名字,如:武汉—xxx.jpg)。

  2.团体会员需填写《湖北省志愿者协会会员(团体)提名登记表》(附件3),同时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等注册登记证明材料(高校青年志愿者协会无需提供注册登记材料)。

  3.市(州)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金融团工委、省司法厅团委、省青联、省青企协、志愿者协会需填写《湖北省志愿者协会会员(个人)提名汇总表》(附件4)和《湖北省志愿者协会会员(团体)提名汇总表》(附件5),按比例要求填报相关内容,并加盖公章。

  五、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推荐会员和理事候选人是协会健康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各地各单位团委、志愿者协会要精心部署,统筹兼顾,专人负责,认真按分配名额做好推荐工作。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做好人选推荐遴选工作,切实把政治可靠、信念坚定、能力突出的组织和个人推荐上来,从源头上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和鲜明价值导向。

  2.严格把关。要严肃推荐程序,对照推荐条件和结构,对提名人选认真考察、严格审核,通过实地考察、征询意见等途径,全面了解候选人政治素质、思想道德和社会形象等情况,确保好中选优。在向省志愿者协会秘书处推报前,须将拟推荐人选名单和监督电话等信息在人选所在单位和各地各单位团委官网或在主要社会媒体上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3.按时报送。要按时收集提名登记表及相关材料,确保推荐材料准确、客观、真实。按提名次序排序,加盖各市(州)团委,各大型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企业团工委、省金融团工委、省司法厅团委公章后,于9月30日前将所有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报送协会秘书处。

  联 系 人:姚 斌 

  联系电话:027-87231969  13657276293

  电子信箱:hbzhiyuanzhe2012@126.com

  通讯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东三路5号

  邮    编:430071

  附件:1.湖北省志愿者协会会员和第二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2.湖北省志愿者协会会员(个人)提名登记表

                 3.湖北省志愿者协会会员(团体)提名登记表

                 4.湖北省志愿者协会会员(个人)提名汇总表

                 5.湖北省志愿者协会会员(团体)提名汇总表

 

共青团湖北省委办公室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