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五届“湖北省杰出(优秀)青年卫士”评选活动的通知
鄂青联发 [2007] 8号
关于开展第五届“湖北省杰出(优秀)青年卫士”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团委,综治办,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人民银行,地方税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武汉海关各隶属单位,武警支队:
为了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委青年工作会议精神,促进“依法治国”、“依法执政”战略的实施,构建和谐社会,进一步树立和宣传新时期全省政法机关、行政执法和经济、国土监督管理部门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展示当代荆楚青年卫士群体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风貌,团省委、省综治办、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人民银行武汉分行、省地税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武汉海关、省武警总队、湖北日报报业集团、湖北省广播电视总台决定,联合在全省开展第五届“湖北省杰出(优秀)青年卫士”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
由15个主办单位的负责同志组成第五届“湖北省杰出(优秀)青年卫士”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见附件一),负责本次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和评审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团省委社区和维护青少年权益部,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日常工作。各地可相应成立由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组委会,日常工作由各地团委负责。
二、评选范围
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6年12月31日后出生),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保护国土资源等重大事件中,为捍卫法律尊严,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出了突出成绩的政法、行政执法、财政金融、国土战线的优秀青年。曾获国家级青年卫士和“湖北省杰出青年卫士”荣誉的,不再参加本届评选;曾获“湖北省优秀青年卫士”荣誉的,经推荐可以作为本届 “湖北省杰出青年卫士”候选人参评。
本次活动将评选出 “湖北省杰出青年卫士”11名,“湖北省优秀青年卫士”89名。
三、评选标准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
2、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在非常时期、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本职岗位上有突出贡献。
3、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坚持原则,廉洁自律,作风正派,勇于维护法律尊严与社会正义,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4、秉公执法,无私无畏,在清除社会丑恶现象,严厉打击违法犯罪,保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关键时刻有突出表现。
5、严格履行监督职能,努力维护财经纪律,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武警湖北省总队参照以上标准,重点推荐本系统在参与地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见义勇为、无私无畏的先进人物。
四、评选办法
候选人的产生采取系统推荐、地方推荐和社会推荐相结合的办法。
系统推荐: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成员单位在全省范围内将本系统的先进模范人物,经过认真考核,向组委会推荐。
地方推荐:有条件的地方可相应成立本地评选活动组织机构,开展市州级评选活动。各市州级团委负责日常工作,按照评选标准和条件,推荐参评人选,并由各系统市州级主管部门与团委共同签署意见,向组委会办公室上报。
社会推荐:评选活动的消息向社会正式公布后,社会各界人士可以直接向组委会办公室推荐人选,组委会委托有关部门考察合格后,列入候选人名单。
组委会办公室对上报材料提出初评意见,并将初评出的“湖北省杰出(优秀)青年卫士”候选人在有关新闻媒体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最后由评选活动组委会统一审核,确定受表彰人员。
五、工作要求
接此通知后,各有关单位应组织专门力量,积极做好候选人的推荐工作。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团委和各系统要以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把最优秀、最具代表性的青年向上级组织推荐。按照分配名额于2007年5月18日前将推荐的候选人名单、推荐表、候选人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及候选人事迹材料简介(300字左右)一式3份及候选人2寸彩色照片5张,6寸场景工作或生活彩照2张,一并寄送组委会办公室,并将候选人推荐表、事迹材料及简介电子版发送组委会办公室电子邮箱。
组委会办公室通讯地址:武汉市武昌水果湖东三路七号团省委权益部,邮编:430071;
办公电话:027-87233597; 传真电话:027-87815741;
电子信箱:hbqyb@126.com。
附件:附件.doc
1、第五届“湖北省杰出(优秀)青年卫士”评选活动组委会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第五届“湖北省杰出(优秀)青年卫士”评选活动推荐名额分配表
3、第五届“湖北省杰出(优秀)青年卫士”推荐表
4、第五届“湖北省杰出(优秀)青年卫士”事迹材料格式
5、第五届“湖北省杰出(优秀)青年卫士”事迹简介格式
共青团湖北省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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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办公室 |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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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检察院 |
湖北省公安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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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司法厅 |
湖北省财政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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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国土资源厅 |
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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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地税局 |
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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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海关 |
武警湖北省总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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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报业集团 |
湖北省广播电视总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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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