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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二届“湖北跨越发展青年先锋”表彰人选的通知
鄂青办发 [2012] 13号
发布日期:2012年04月10日   来源:办公室   字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团委,各大型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企业团工委、省司法厅团委,省军区政治部、省武警总队政治部:

   为集中展示当代湖北青年的精神品格和时代风貌,组织动员广大青年为推动我省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贡献青春力量,团省委、省青联联合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于今年“五四”期间表彰第二届“湖北跨越发展青年先锋”。现将人选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年龄1840周岁(197251日—1994430日出生)、在湖北工作或学习(含驻外机构和工程项目等)的优秀青年。特别优秀或作出重大贡献、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196751日—1994430日出生);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3.品德高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立足岗位,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在推动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实践中取得显著成绩、作出突出贡献,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5.获得过省级以上表彰。

   二、申报名额

   第二届“湖北跨越发展青年先锋”拟表彰10名,由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团省委、省青年联合会根据各地申报人选的情况择优评选。各地申报名额请按以下要求掌握:

   1.每个市州推荐人选不超过2名,其中,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推荐人选各为1名。

   2.直管大型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推荐人选分别由团省委城市部、学校部在广泛征求各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推荐人选,各战线不超过3名。

   3.省直机关团工委、省企业团工委、省司法厅团委、省军区政治部、武警湖北省总队政治部推荐人选各为1名。

   三、申报程序

   各地各单位要扩大视野,拓宽渠道,认真做好申报工作。要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严格考察,征求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上级主管部门以及有关方面的意见,认真填写《“湖北跨越发展青年先锋”人选申报表》,如实整理事迹材料(3000字左右),于320日前报团省委组织部(社会自荐报名时间截止为320日)。

   联 系 人:吴汉桥

   联系电话:027-87238819

   电子信箱:hbtswzzb@163.com

   通讯地址:武汉市武昌水果湖东三路7号(430071

   附件:第二届“湖北跨越发展青年先锋”人选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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