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抗震救灾"湖北青年五四奖章(状)"表彰对象的通知
鄂青办发 [2008] 31号
发布日期:2008年07月24日   字号:【

各地、各有关单位团组织:

  5月12日四川发生特大地震以来,全省各级团组织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抗震救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团中央的统一部署,迅速有效地动员和组织广大青年积极投身抗震救灾工作,涌现出一大批不畏艰险,忘我拼搏,无私奉献的优秀青年典型和先进青年集体,展示了新时期湖北青年的高尚情操和良好形象。为弘扬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用抗震救灾斗争中涌现出来的英模人物和先进事迹引导和激励青少年,经研究,拟对在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优秀青年和青年集体授予"湖北青年五四奖章"和"湖北青年五四奖状"。现将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基本条件

  "湖北青年五四奖章"推荐对象的条件是:年龄在45岁以下的湖北青年,政治思想、工作生活和学习等方面一贯表现优秀,积极参与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不畏艰险,忘我拼搏,无私奉献,作出突出贡献。

  "湖北青年五四奖状"推荐对象的条件是:在抗震救灾中组建的赴灾区一线开展救灾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青年突击队、青年志愿服务队等青年集体,以及组织团员青年参与抗震救灾作出突出贡献的青年集体。

  二、推荐办法

  各地、各有关单位团组织可根据本地、本单位青年和青年集体参与抗震救灾工作的情况,择优推荐1-2个表彰对象(先进个人或先进单位自定),于7月28日前将简要情况报团省委组织部。团省委组织部根据初步推荐情况综合考虑后反馈意见,协商确认推荐表彰对象。各地、各有关单位团组织按照组织程序将确认推荐表彰对象报党组织批准后,于7月31日前将表彰对象推荐表(一式两份)和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报团省委组织部(电子版同时发至团省委组织部电子邮箱)。

  三、工作要求

  各地、各单位团组织要高度重视,积极向同级党组织汇报,在党组织的领导下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切实把优秀的先进典型推荐上来。要以这次表彰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6月30日在抗震救灾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代表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为灾后重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联 系 人:吴汉桥、刘静漪
联系电话:027-87232532(传真)
邮  编:430071
电子邮箱:hbtswzzb@163.com

附件:附件下载

   1、"湖北青年五四奖章"推荐表
   2、"湖北青年五四奖状"推荐表

共青团湖北省委办公室
2008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