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日活动的通知
鄂青联发 [2014] 51号
发布日期:2014年11月24日   字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团委、青联、学联、少工委,各大型企业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青联,省企业团工委,省司法厅团委,省驻外团工委,省军区政治部、省武警总队政治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我省“六五”普法规划,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积极参与“法治湖北”建设,现就在全省广大青少年中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推进依法治国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实施我省“六五”普法规划,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突出开展宪法宣传,进一步增强广大青少年的法治观念,树立青少年法律信仰,促进广大青少年形成认真学法、严格守法,准确用法的自觉性。

  三、时间安排

  2014年我省“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从11月下旬开始,到12月底结束。

  四、宣传重点

  1.大力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基本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以及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等内容,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基本特征和主要内容,进一步坚定广大青少年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信心。

  2.大力开展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推进依法治国重大决定的学习宣传。重点宣传四中全会关于推进依法治国的主要内容:一条依法治国基本经验;一个依法治国总目标;五个依法治国原则;六大依法治国任务。引导广大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牢把握法治中国建设的发展方向。

  3.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等与广大青少年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广大青少年学法、用法、守法的积极性。

  4.大力开展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广大青少年树立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观念,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5.大力宣传“六五”普法规划的目标任务,宣传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在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中的重要作用以及取得的重要成绩,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五、活动内容

  各地要结合本地“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安排和共青团工作实际,设计和组织开展好相关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以下活动形式供各地参考。

  1.开展一次法律知识集中宣传。以“12.4”全国法治宣传日为节点,综合运用橱窗、展板、现场咨询、发放资料、广播电视、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等多种手段开展集中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2.举办一次宪法宣誓和签名。集中组织广大青少年开展一次对宪法宣誓,签名活动,增强广大青少年的宪法意识。

  3.开展一次送法下基层服务。依托法制课堂、主题团队日活动、社区学校等载体,邀请法律专家、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为青少年举办专题报告,解读法律法规,普及法律常识。

  4.组织一次专题培训。通过组织培训班、座谈会、交流会等形式加强对普法志愿者等法治宣传人员的培训,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5.发放一批青少年法治教育读本。以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日为契机,发放《未成年人法律保护》漫画书。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级共青团组织、青联、学联、少先队组织要按照通知要求,切实组织好本地区,本部门“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日宣传活动,治定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2.围绕中心,紧扣主题。各级团组织要紧紧围绕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法治宣传,紧扣“弘扬宪法精神,推进依法治国”主题,不断激发广大青少年参与“法治湖北”的积极性。

  3.加强宣传,务求实效。充分利用网络、移动载体、手机报、微信微博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创新普法形式。

  各地活动情况请于1219日前报团省委权益部。

  联 系 人:刘磊

  联系电话:02787233597

  电子邮箱:hbqyb@126.com

  共青团湖北省委员会

        湖北省青年联合会

  湖北省学生联合会

    湖北省少先队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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