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共青团理论骨干培训班的通知
鄂青办发 [2008] 27号
发布日期:2008年06月27日   字号:【


关于举办"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全省共青团理论骨干培训班的通知

共青团各市、州、直管市委,神农架林区团委,各大型企事业单位团委,各大专院校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企业团工委,省司法厅团委,省军区政治部,省武警总队政治部:

  为认真学习贯彻团的十六大精神,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青年,不断加强团的理论研究、理论武装和宣传工作,深入推进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进一步提高共青团干部、青年骨干的理论水平和思想修养,团省委决定,举办"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 --全省共青团理论骨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九次党代会精神,认真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在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团十六大部分代表座谈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李长春同志代表党中央在团的十六大开幕式上所致的祝词,邀请团省委领导和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举办专题讲座,引导和帮助大家深入学习掌握现阶段党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和重大工作部署,扎实推进青年理论武装工作和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积极探索新时期共青团思想教育和理论宣传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努力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培训对象

  1、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团委宣传部长,县市团委书记或分管书记;
  2、大专院校、大型企事业单位团委宣传部长,分团委书记;
  3、青年理论研究社团负责人和"两新"组织、青年自组织中的青年理论骨干。(名额分配表和报名表附后)

  三、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2008年7月23日至28日,7月23日上午报到。
  地点:丰颐大酒店(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336号,可乘坐806、591、564路公交车到广八路站下车)

  四、有关事项

  1、举办全省共青团理论骨干培训班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省九次党代会精神和团的十六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全省团的理论武装和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的有效途径。全省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此次共青团理论骨干培训工作,切实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参训人员的选派工作。

  2、培训期间培训费由团省委支付;食宿费、交通费合计1600元,由学员所在单位支付。培训班报到时,由省团校统一开具正式发票。请各地、各单位于7月5日前将参训人员报名表、两张一寸彩照及500元交通费预付款交至团省委宣传部。

  3、为保证培训工作取得实效,培训期间将组织开展交流研讨活动。请参训学员围绕"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新时期共青团理论武装工作创新",认真总结本地、本单位近年来开展青年思想政治教育和理论宣传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形成2000字以内的文字材料于报到时统一提交。同时,为巩固培训班的成果,培训班结束后,将以培训学员为重点,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新时期共青团理论武装工作实践与创新"论文评选活动。团省委宣传部将对各地各单位工作经验交流材料和学员撰写的优秀论文结集出版。

  4、培训活动期间,为保持良好的学习生活秩序,学员请勿带家属和亲友参训。选送学员一经确定,如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变更和缺席。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团省委宣传部联系。
  联系人:赵 燕 027-87232542,13971654335 027-87360836(传真)
      杨 磊 027-87232106,13477050948

  附件1:全省共青团理论骨干培训班名额参考表
  附件2:全省共青团理论骨干培训班报名表

  附件下载

共青团湖北省委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