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4年中国技能大赛——湖北省青年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鄂青联发 [2014] 28号
发布日期:2014年06月04日   字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团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各大型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企业团工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北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湖北省“十二五”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扎实推进青工技能振兴计划,组织动员广大青年职工立足本职岗位,勇于创新创造,提高技能水平,促进企业改革发展,共青团湖北省委、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联合举办2014年中国技能大赛——湖北省青年职业技能大赛。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共青团湖北省委、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协办单位:湖北省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湖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参赛对象

  1.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企业青年职工、大中专院校青年教师和在校学生,且具有竞赛职业(工种)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工)以上证书或相应资质。

  2.在国家级一类竞赛中已获得同职业(工种)前5名或省级一类竞赛中已获得同职业(工种)前3名的职工、教师和学生不再参加此次大赛。

  、赛事安排

  本届大赛为省级一类竞赛。设置焊工、计算机网络管理员、美发师、工具钳工、电子设备装接工、中式烹调师商务策划师、茶艺师、礼仪主持人、少先队辅导员10个竞赛工种,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其中,焊工、计算机网络管理员、美发师、茶艺师等4个工种纳入2014年中国技能大赛——湖北省第四届技能状元大赛。6月为初赛阶段,由各市(州)、大型企业、大专院校团委分别联合人力资源部门实施。7月至11月为决赛阶段,由团省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组织实施,各地、各单位选派各职业(工种)初赛前4名选手参赛。

  四、奖励办法

  1.在大赛决赛单项赛中获各职业(工种)前3名的选手,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湖北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直接晋升技师职业资格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晋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同时,由团省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授予“湖北省杰出青年岗位能手”称号。

  2.在大赛决赛单项赛中获各职业(工种)第4-8名的选手,直接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已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的,晋升技师职业资格;并由团省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授予“湖北省青年岗位能手”称号。

  3.获各职业(工种)前8名中的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可按相关规定晋升相应的职业资格(获前3名的学生,最高晋升到技师职业资格;获4-8名的学生,最高晋升到高级工职业资格,但不授予“湖北省技术能手”、“湖北省杰出青年岗位能手”、“湖北省青年岗位能手”等荣誉称号。

  4.对赛事组织积极的地区和单位颁发若干优秀组织奖。

  五、组织机构及技术支持

  本次大赛设2014年中国技能大赛——湖北省青年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名单附后),下设组委会办公室、竞赛仲裁组和裁判组等工作机构,负责制定决赛实施方案操作规程等技术性文件以及裁判人员的选取和委派实施方案及技术文件于竞赛前下发。

  六、有关要求

  本次大赛既是全省青年职业技能竞赛的决赛,也是第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湖北选拔赛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做好初赛的组织工作。要把此次竞赛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结合起来,重点抓好技能培训、竞赛、鉴定、奖励方案的落实等工作,形成学技术、练技能、比贡献的良好导向。要积极吸收和鼓励非公有制企业中的青年职工参与竞赛进一步扩大竞赛活动的影响和覆盖。要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着力培育和弘扬青年技能文化,营造关心、支持和促进青年技能人才成长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填报2014年中国技能大赛——湖北省青年职业技能大赛决赛报名表,于决赛前将报名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报团省委城市青年工作部。

    

  联 系 人:陈  董家伟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东三路5号团省委城市青年工作部(邮编:430071)

  联系电话:027-87233558、87233582

  传  真:027-87815172

  电子邮箱:qgb777@163.com

  附件:

    1.2014年中国技能大赛——湖北省青年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2.2014年中国技能大赛——湖北省青年职业技能大赛决赛报名表

    

  共青团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5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