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团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各大型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企业团工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北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湖北省“十二五”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扎实推进青工技能振兴计划,组织动员广大青年职工立足本职岗位,勇于创新创造,提高技能水平,促进企业改革发展,共青团湖北省委、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联合举办2014年中国技能大赛——湖北省青年职业技能大赛。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共青团湖北省委、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协办单位:湖北省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湖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二、参赛对象
1.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企业青年职工、大中专院校青年教师和在校学生,且具有竞赛职业(工种)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工)以上证书或相应资质。
2.在国家级一类竞赛中已获得同职业(工种)前5名或省级一类竞赛中已获得同职业(工种)前3名的职工、教师和学生不再参加此次大赛。
三、赛事安排
本届大赛为省级一类竞赛。设置焊工、计算机网络管理员、美发师、工具钳工、电子设备装接工、中式烹调师、商务策划师、茶艺师、礼仪主持人、少先队辅导员等10个竞赛工种,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其中,焊工、计算机网络管理员、美发师、茶艺师等4个工种纳入2014年中国技能大赛——湖北省第四届技能状元大赛。6月为初赛阶段,由各市(州)、大型企业、大专院校团委分别联合人力资源部门实施。7月至11月为决赛阶段,由团省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组织实施,各地、各单位选派各职业(工种)初赛前4名选手参赛。
四、奖励办法
1.在大赛决赛单项赛中获各职业(工种)前3名的选手,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湖北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直接晋升技师职业资格(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晋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同时,由团省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授予“湖北省杰出青年岗位能手”称号。
2.在大赛决赛单项赛中获各职业(工种)第4-8名的选手,直接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已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的,晋升技师职业资格);并由团省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授予“湖北省青年岗位能手”称号。
3.获各职业(工种)前8名中的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可按相关规定晋升相应的职业资格(获前3名的学生,最高晋升到技师职业资格;获4-8名的学生,最高晋升到高级工职业资格),但不授予“湖北省技术能手”、“湖北省杰出青年岗位能手”、“湖北省青年岗位能手”等荣誉称号。
4.对赛事组织积极的地区和单位颁发若干优秀组织奖。
五、组织机构及技术支持
本次大赛设2014年中国技能大赛——湖北省青年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名单附后),下设组委会办公室、竞赛仲裁组和裁判组等工作机构,负责制定决赛实施方案、操作规程等技术性文件以及裁判人员的选取和委派。实施方案及技术文件于竞赛前下发。
六、有关要求
本次大赛既是全省青年职业技能竞赛的决赛,也是第十届“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湖北选拔赛。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做好初赛的组织工作。要把此次竞赛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结合起来,重点抓好技能培训、竞赛、鉴定、奖励方案的落实等工作,形成学技术、练技能、比贡献的良好导向。要积极吸收和鼓励非公有制企业中的青年职工参与竞赛,进一步扩大竞赛活动的影响和覆盖。要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着力培育和弘扬青年技能文化,营造关心、支持和促进青年技能人才成长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填报2014年中国技能大赛——湖北省青年职业技能大赛决赛报名表,于决赛前将报名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报团省委城市青年工作部。
联 系 人:陈 建 董家伟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东三路5号团省委城市青年工作部(邮编:430071)
联系电话:027-87233558、87233582
传 真:027-87815172
电子邮箱:qgb777@163.com
附件:
1.2014年中国技能大赛——湖北省青年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2.2014年中国技能大赛——湖北省青年职业技能大赛决赛报名表
共青团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