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百县千乡”农村区域化团建工作竞赛深入推进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的通知
鄂青办发 [2015] 12号
发布日期:2015年03月23日   字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团委:

  为提高共青团组织在农村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加快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按照团中央工作部署,团省委决定在全省农村基层团组织中广泛开展“百县千乡”农村区域化团建工作竞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共青团工作新常态思维为指引,以建设基层服务型团组织为目标,按照区域化建组织、区域化配干部、区域化搞活动、区域化建阵地的要求,坚持典型示范与普遍整顿相结合、规范提升与整体活跃相结合的原则,深入推进农村区域化团建工作,进一步夯实农村共青团的组织基础,扩大有效覆盖面。

  通过开展“百县千乡”农村区域化团建工作竞赛,加强百个县级团委、巩固千个乡镇团委、活跃万个基层团组织,努力实现“一个率先、两个扩大、三个提升”的目标,即率先完成团中央部署的“百县千乡”分类示范创建各项工作任务,扩大农村基层团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促进农村基层团组织活跃度、吸引力、凝聚力明显提升。

  二、工作内容及步骤

  (一)对标整改(320630日)

  1.制定实施方案。各市(州)、县(市、区)结合区域特点和工作基础,按照“四个区域化”和建设基层服务型团组织的要求,坚持“一县一表、一乡一表”的工作原则,制定工作实施方案,转化工作量表,并于331日前将本地实施方案和转化量表以市(州)为单位报至团省委农村青年工作部。要按照下抓一级的原则,市(州)、县(市、区)分别召开所属县(市、区)、乡镇团委负责人“对标整改”部署会和述评会,培养一批工作竞赛指导员,指导基层团组织对标整改。

  2.深入开展“八查”。按照不同层级职责,围绕基层组织、班子队伍、团员管理、活动开展、基础团务、工作阵地、微信体系、经费保障等方面重点内容开展核查(附件1)。在指导乡镇团委开展自查的基础上,团县委通过乡镇互查、分片核查、专班抽查等方式,全面掌握各地工作开展的真实情况。市(州)、县(市、区)团委通过实地调研、电话访问等方式,指导、帮助和推动基层团的工作。在开展“八查”的同时,各地要认真梳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形成自查报告,并报上一级团委备案。

  3.全面开展“八改”。对照任务要求和工作标准,围绕组织不全、班子不强、队伍不优、活力不足、团务不精、阵地不实、联系不广、保障不力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狠抓整改(附件2)。各地针对查找梳理的问题,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和措施,限期完成整改任务。同时要围绕团员管理规范、组织体系健全、活动经常开展、阵地共用共享、经费保障有力、工作有效评估等建立长效机制,促进乡镇团组织发挥枢纽功能。各地完成“八改”工作后,及时总结措施和成效、形成整改报告,并报上一级团委审定。

  (二)巩固提升(71831日)

  1.开展集中活动。鼓励和支持基层团组织围绕思想引导、创业就业、志愿服务、生态环保、文体娱乐等方面,设计兼顾不同类型团组织的区域性品牌活动,推动区域内不同类型、不同隶属关系的团组织集中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和“中国梦”、“万名乡村好青年传递核心价值观”、“倾听心声 共促发展”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与政府部门面对面、团干部“如何健康成长”、“保护母亲河”生态环保行动等主题活动,促进基层团组织活跃。

  2.开展结对共建。推动区域内机关、学校、企业团组织与乡镇、村、合作组织和直属团组织开展结对共建工作,促进资源共享、活动共办、阵地共用。通过挖掘典型案例、组织片区交流、开展现场观摩等形式,推动区域内团组织沟通交流。团省委将举办“百县千乡”农村区域化团建培训研讨班,直接联系一批优秀农村基层团干部。

  3.开展项目创新。大力推进农村共青团工作创新创优,以市(州)为单位组织县(市、区)、乡镇团委围绕联系青年、开展活动、建立机制、整合资源等内容,设计项目、优化流程、推动落实,挖掘基层好创意、好载体、好机制,推出一批优秀工作项目,形成“市市有品牌,县县有特色,乡乡有亮点”的工作格局。

  4.搭建服务平台。结合青少年实际需求,整合乡镇文化站、农村党员活动室、农家书屋、希望家园等工作阵地,努力探索建设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为青少年提供团务服务、法律维权、心理疏导、创业就业、就学帮困、交友联谊、文化活动、重点青少年帮教等方面的社会服务。

  (三)成果检验(911031日)

  1.开展互比互查。各市(州)、县(市、区)对照工作竞赛考核量表(附件3、附件4),采取交叉检查、综合考评等方式,采用查阅资料、实地察看等方法,查出问题,找出差距,比出先后。

  2.片区互相抽查。省级抽调专人组成工作组,分片区进行抽查,检验互比互查成果。

  3.开展典型选树。召开片区经验交流座谈会和现场观摩会,组织优秀典型现身说法,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工作竞赛成果和一批示范县(市、区)、乡镇团委。

  (四)评选表彰(1111130日)

  1.工作考核。分层级开展工作考核和评价,并将考核结果向同级党委通报。县(市、区)团委于115日前完成对乡镇团委考核,市(州)团委于1115日前完成对县(市、区)团委考核,并将考核报告及工作竞赛的工作总结报至团省委农村青年工作部。

  2.总结表彰。团省委根据“百县千乡”农村区域化团建工作竞赛考核评估情况进行全省排名,对排名靠前的25个县(市、区)团委和100个乡镇团委予以表彰;同时还将整合项目、培训等资源重点予以扶持。

  3.推广经验。编写《“百县千乡”农村区域化团建工作竞赛优秀案例集》,积极向团中央推荐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并通过工作网站、电子简报、微信等渠道大力宣传推广。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百县千乡”农村区域化团建工作竞赛是面上推进农村基层各类团组织整顿、巩固、提升的新举措,也是创建工作典型和标杆、带动整体活跃的新探索。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3月底要将此项工作安排部署到乡镇一级。团省委将在年中召开专项督办会,听取各地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各级团组织要积极争取党政领导重视支持,为本地工作竞赛开展优化环境、创造条件。

  (二)全面发动,统筹推进。要以工作竞赛为契机,广泛发动,切实做到“三个全覆盖” 即涉农县(市、区)全覆盖、所有乡镇全覆盖、涉农街道全覆盖,统一部署、全面推进、同步考核,扩大工作参与面和影响力。要充分利用团属舆论阵地和党报党刊等主流媒体,开辟专栏、宣传报道、扩大影响,营造抓团建、促活跃、强服务的浓厚氛围。全省农村共青团工作创新试点县要抓住试点机遇,突出问题导向,大胆探索创新,在工作竞赛中积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三)健全机制,落实责任。一是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围绕全省农村共青团战线各项工作目标,层层分解任务,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对进度迟缓、工作滞后的市(州)团委主要领导进行约谈。二是工作督导制度。从4月份起实施工作动态通报制,市(州)、县(市、区)、乡镇每月25日前以网上报送形式逐级上报工作进度(附件5),及时反馈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省、市、县三级要定期评价、通报面上进展情况,宣传推广典型经验;要通过召开片区推进会、现场会进行督办指导。三是数据信息统计核查机制。运用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台账系统,进行统计、录入、分析、评价,定期进行抽查,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四是建立激励机制。各级团组织要将“百县千乡”农村区域化团建工作竞赛成绩作为各类表彰、推优的重要依据。对活动部署及时、组织领导有力、发动充分广泛、工作成效显著的团组织给予资源倾斜和扶持。

  附件:

  1.“百县千乡”农村区域化团建工作竞赛“八查”指引

  2.“百县千乡”农村区域化团建工作竞赛“八改”要求

  3.“百县千乡”农村区域化团建工作竞赛量表(县)

  4.“百县千乡”农村区域化团建工作竞赛量表(乡镇)

  5.“百县千乡”农村区域化团建工作竞赛月报表

  共青团湖北省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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