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抽调第二批市州以上团委干部驻县级团委指导工作的通知
鄂青办发 [2009] 7号
发布日期:2009年03月24日   字号:【

共青团各市、州、县(市、区)委,神农架林区团委,各大型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企业团工委,省司法厅系统团委: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按照全团的统一部署,团省委研究决定,自2008年9月起,分4批抽调市、州以上团委干部驻县级团委指导工作。首批选派干部驻县级团委指导工作于2009年2月底结束,团省委继续抽调市州以上团的领导机关干部驻县级团委指导工作。现将第二批驻县指导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派驻对象及名额

  派驻对象为市、州团委有一定工作经验和较强实际工作能力的干部。按照团中央关于第二批抽调派驻县级团委数量不少于县级团委总数的四分之一和每个地市团委机关应抽调1名处级干部、省级团委机关抽调3至4名处级干部的要求,经各市、州团委推报,团省委书记办研究,确定第二批抽调派驻县级团委29个,派驻干部29人(名单附后)。

  二、派驻工作任务

  第二批抽调派驻工作时间为半年,自2009年3月起至2009年8月止。派驻干部在派出单位的领导和支持下,以加强团的基层基础工作为主要任务,指导、支持和帮助县级团委开展工作,在基层工作实践中进一步增进群众感情,锻炼工作能力,转变工作作风,提高综合素质。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整建和活跃一批基层团组织。派驻干部要通过实地走访或分片、分战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与派驻地的全部基层团组织负责人面对面进行交流,全面了解派驻区县青年和共青团工作的基本情况。指导和支持县级团委以乡镇"五好团委"、村"四有支部"创建为重点,开展县、乡(镇)、村团组织"三级联创"活动,推动乡镇、村团组织规范化、有形化、信息化建设。重点联系1个乡(镇)、2个村,深入基层抓落实。

  2、探索创新一批基层基础工作的新模式、新载体和新机制。指导和支持县级团委大力探索创新基层基础工作的有形载体、有效的资源配置方式和组织动员机制。探索建立项目化运作机制,将团建工作由"活动主导型"向"项目带动型"转变,逐步形成"项目-品牌-事业-机制"的共青团工作发展模式。采取独立组建、乡企(村企)联建、行业组建、跨区组建等方式,积极探索村校建团、产业建团、协会建团等新模式。各派驻县(市、区)选择1-2个乡镇、村,按照建制村联合建团、建制村与属地学校联合建团、依托产业基地和产业协会建团等新模式开展团建工作试点。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直接联系3个具有较好基础的基层团组织,进一步明确思路,强化措施,形成创新成果。

  3、选好配强一批基层团干部。指导和支持县级团委加强团干部的选配、管理和教育培养,探索"差额竞选"、"公推直选"等多渠道选拔基层团干部的方式。争取党委和党委组织部门重视支持,按照省委和省委组织部相关政策要求,选好配强基层团委(支部)书记。加强团的委员会建设,适当扩大乡镇、村团委(支部)委员人数,吸纳青年致富创业能人、两新组织中青年负责人进入委员会。面向基层团委(支部)书记开展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业务、现代农业、市场经济、民主管理、服务群众等方面知识培训,提高团干部素质。探索建立基层团委(支部)书记岗位目标责任制,完善工作实绩考核办法,确保其认真履行职责。

  4、实施一批青年就业创业项目。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共青团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指导和支持县级团委扎实有效地开展服务青年就业、创业、致富、成才的工作。推动田园小康项目、农村青年诚信创业计划、青年创业支援计划、大学生村官创业"扬帆计划"等青年创业项目在基层的落实,发挥这些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认真抓好"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建设和岗位对接工作,直接联系1个青年创业项目,并积极提供服务。集中力量开展农村青年春季培训行动,充分利用现有培训资源,重点针对返乡青年农民工和农村初高中毕业生,开展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和劳动预备制职业培训,各派驻县(市、区)培训人数原则上不少于300人。

  5、服务和联系一批青年能人。指导和支持县级团委以新农村建设百业青年标兵、田园小康项目实施人、农村青年诚信创业计划带头人、农村青年科技带头人和乡村青年文化名人为重点,加强服务和联系工作,发挥青年能人在青年中的影响和带动作用,拓展团的组织基础。直接联系2名青年能人,与青年交朋友。

  6、发现并推广一批基层好的工作经验。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及时发现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优秀基层团组织,认真做好典型的经验总结和推广工作。要从培育挖掘出的基层经验中,区分农村、学校、企业、社区四个领域,选取重点,向有关战线的基层团组织进行介绍,加强对基层团建工作的分类指导,总结基层团组织吸引和凝聚青年的有效方式。每一名派驻干部都要通过深入细致的工作,在所驻地发现、挖掘3到5个基层团组织的典型。

  7、形成一批基层调研成果。深入基层,深入青年,围绕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基层团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群众的生产生活、青年成长成才等方面加强调查研究,全面掌握基层情况,认真思考研究问题及对策,形成一批基层调研成果。

  三、派驻干部的管理与考核

  1、派驻干部原则上按辖区确定驻县,主要任务是指导支持县级团委工作。为加强干部培养锻炼,各地可按干部管理权限,与党委组织部门协商安排干部挂任相应党政职务,熟悉了解基层党政工作。处级干部可安排挂任县(市、区)党政副职,科级干部可安排挂任乡镇党政副职。

  2、派驻干部实行派出单位和派驻单位双重管理,以派出单位管理为主。派驻干部原行政关系不变,不免现任职务,转临时党组织关系,参加派驻单位党组织生活。

  3、派驻期间,派驻干部在原单位的各项待遇不变,不得享受接收单位的任何福利,派出单位可按标准适当发给生活补助。派驻干部不得给基层提不合理要求,增加基层负担。

  4、派驻干部在派驻工作期间原则上不再从事原岗位工作,派驻干部调离团的工作岗位,派出单位应及时调整干部顶替其派驻工作,保证派驻工作任务的落实。派驻干部不直接领导县级团委的工作,与县级团委之间是工作指导关系,所有工作事项均需通过县级团委决定和布置。

  5、派驻工作结束后,团省委统一组织派驻干部要与所驻县团委书记共同述职,并由派出单位向派驻地县委反馈意见,同时由派出单位会同派驻单位对派驻干部进行考核,考核材料存入本人干部档案。

  四、有关要求

  1、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选派团市(州)委以上团的机关干部到县级团委指导工作,是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团十六大和我省第十二次团代会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市州团委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派驻工作,积极支持派驻干部开展工作。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好机关工作与派驻工作的关系,确保派驻干部的工作时间和精力投入。团省委将对派驻干部实行目标管理,与派驻干部签订责任状,并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通报。派驻工作的成效,将作为团省委对市州团委进行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2、加强工作指导和协调。各市州团委要加强与派驻干部的联系,及时掌握工作情况,听取他们对派驻工作的意见与建议,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对派驻团县委在资金、项目和人力、物力等方面要积极整合资源,给予重点倾斜。要积极采取项目化的方式,就团的基层基础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在派驻县级团委大胆进行探索创新。县级团委要为派驻干部开展工作创造条件。要积极主动向党政分管领导和党委组织部门领导汇报当地共青团和青年工作情况,争取党政部门的重视与支持;县级团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积极主动与派驻干部进行工作上的沟通协调,建立紧密的工作联系和协作机制,共同推动工作。

  3、严格对派驻干部的管理。指导、督促派驻干部严格按要求开展工作,工作要有计划、有总结、有研究、有效果。派驻干部要以对团的事业负责的精神,珍惜派驻基层工作的机会,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学习、扎实工作、大胆创新,展示团干部的良好形象,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4、加强对派驻工作的宣传。要充分运用各类团属媒体和其他宣传渠道,加大对派驻工作的宣传,扩大团的工作的社会影响。湖北共青团网设驻县工作专栏,各市州共青团网站也要开辟驻县工作专栏,专题报到驻县工作情况。各派驻干部要积极上传信息,团省委将每月通报一次信息上传情况。要注重发现、总结优秀派驻干部的先进事迹,及时予以宣传报道。大力推广各地在派驻工作中形成的好做法、好经验,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为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提供借鉴。

  5、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每批派驻工作结束后,各派出单位和派驻干部要将派驻团县委作为工作联系点(时间不少于一年),继续以加强团的基层基础工作为主要任务,指导、支持和帮助县级团委开展工作。要注意建立推进基层团建和基层工作的长效机制,保证共青团和青年工作任务在基层的落实。

  五、派驻工作相关联系方式

  派驻工作联系人:吴汉桥 刘静漪;
  派驻工作联系电话:027-87232532;
  派驻干部工作交流QQ群:7635423;
  派驻工作信息上传邮箱:hbtswzzb@163.com。

附:湖北省第二批派驻县级团委指导工作人员名单

共青团湖北省委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湖北省第二批派驻县级团委指导工作人员名单

姓 名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派驻单位

余 兰 团省委实业发展管理中心副主任     团仙桃市委

程 智 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副秘书长      团洪湖市委

时中豪 团省委维护青少年权益部副调研员    团监利县委

许祖祥 团武汉市委宣传与信息工作部部长    团武汉市江夏区委

陈隽罡 团武汉市委统战联络部部长、市青联秘书长  团武汉市新洲区委

吴 江 团武汉市委组织部副主任科员      团武汉市汉南区委

余凌志 团武汉市委社区工作部副主任科员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团工委

徐 莉 团黄石市委副书记           团黄石市西塞山区委

张海涛 团黄石市委正科级干事         团大冶市委

龙小红 团襄樊市委副书记           团襄樊市襄城区委

孙 喜 团襄樊市委宣传部长          团老河口市委

蒋成林 团十堰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团十堰市茅箭区委

高 瑾 团十堰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团郧西县委

万玲玲 团荆州市委副书记           团荆州市沙市区委

苏 平 团荆州市委干部            团公安县委

任 蔚 团宜昌市委副书记           团宜都市委

鲁 武 团宜昌市委宣传部部长         团宜昌市夷陵区委

牛 晋 团宜昌市委青农部副部长        团宜昌市点军区委

张 斌 团荆门市委副书记           团钟祥市委

邓 冰 团鄂州市委副书记           团鄂州市梁子湖区委

丰玉霞 团黄冈市委副书记           团浠水县委

吴海舟 团黄冈市青农部部长          团红安县委

沈 磊 团孝感市委书记            团大悟县委

丁 萌 团孝感市委副科级干部         团云梦县委

郭冰生 团咸宁市委副书记           团嘉鱼县委

吴国龙 团咸宁市委组织部部长、青工部部长   团通城县委

傅 敏 团随州市委副书记           团广水团市委

罗华玉 团恩施州委副书记           团利川市委

张 楠  团恩施州委办公室主任         团宣恩县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