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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与诗同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广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鄂青联发 [2015] 19号
发布日期:2015年04月20日   字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团委、教育局、学联、少工委,各高等学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省直机关团工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诗歌为载体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播,搭建学生诗歌交流平台,服务学生成长发展,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学联、省少工委决定,联合省中华诗词学会在全省青少年学生中实施“与诗同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广工程。现将《“与诗同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广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共青团湖北省委 湖北省教育厅

  湖北省学生联合会 湖北省少工委

2015417

  

“与诗同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广工程

  实 施 方 案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一系列重要讲话中深刻阐述了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主题的中国梦,并提出准确把握优秀传统文化的时代价值和中国梦的丰富内涵,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实现中国梦的精神力量,是我们当前面临的重大理论和实践课题。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大观园中,诸子百家熠熠生辉,湖北作为荆楚文化的发祥地,不仅孕育了《楚辞》等国学经典,更吸引着众多著名诗人游历并留下名篇。为充分发挥湖北诗歌文化优势,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学联、省少工委等单位决定,联合省中华诗词学会,以诗歌为载体,在全省青少年学生中实施“与诗同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广工程,让青少年学生在优秀传统文化的滋养中,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一、活动主题

  与诗同行 逐梦人生

  二、活动时间

  每年1月至12

  三、参与对象

  全省各高校、中学中职及小学在校学生

  四、主要内容

  1.“与诗同行·联动”。发动和整合学校诗歌类学生社团,成立松散式非社团联盟性的湖北省学生诗歌社团联席会,接受省学联、省少工委及省中华诗词学会的指导,同时建立定期联络、交流机制,促进学校诗歌类社团的健康发展。

  2.“与诗同行·研讨”。定期邀请湖北诗歌界的名家走进校园,组织高校诗歌类社团进行分享交流,以专题研讨会的形式就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高校诗歌类社团发展等内容进行探讨。

  3.“与诗同行·共建”。以开展共建式活力团委建设为契机,组织全省诗歌类大学生社团与中小学结对,组织诗歌诵读志愿者与中小学生结对,同时将普及诗歌赏析的教材及相关活动送到中小学校园,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4.“与诗同行·赛事”。通过“两赛一论坛”的活动组织打造全国青少年学子的诗歌盛会。着力将湖北省两大校园文化品牌活动——樱花诗歌邀请赛和“一二·九”诗歌散文大赛推向全国。在“一二·九”赛事期间,将举办全国性的学生诗歌社团专题研讨会,届时也会邀请两岸四地的高校诗歌社团参与交流。团省委将联合湖北省中华诗词学会,为青年学生诗歌创作者打造作品展示、宣传的专刊、专网。

  5.“与诗同行·家园”。依托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和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宣传推广阵地,打造广大诗歌爱好者赏诗、作诗、以诗会友的精神家园,并向相关机构推荐优秀人才和优秀作品。

  6.“与诗同行·践行”。将诗歌创作活动与社会实践活动紧密结合,通过组织开展“我为核心价值观代言——寻找身边的最美”诗歌创作活动,“楚天弘文尚德”湖北大学生孝道文化征文、演讲比赛,“楚风杯”大学生书画大赛等活动进行诗歌创作及推广工作,打造“与诗同行”活动品牌,发挥诗歌立德、抒情、启智、健心、育美、创新的教育功能,让广大荆楚学子受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熏陶,自觉认同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五、重点活动

  1.湖北省学生诗歌社团联席会成立仪式

     间:3

  参与对象:全省以诗歌创作、推广为主要内容的学生社团组织

  活动内容:发动和整合大中学校诗歌类学生社团,成立湖北省学生诗歌社团联席会,并以此为契机,开展交流,研讨以诗歌为载体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播。

  承办单位:省中华诗词学会秘书处、相关学校团委

  2.第三十二届全国大学生樱花诗歌邀请赛

     间:3月至4

  参与对象:全省各高校在校学生,同时邀请全国其他高校在校学生参赛

  活动内容:比赛包括大学生樱花诗歌邀请赛(创作组)和大学生樱花诗歌邀请赛获奖作品朗诵赛(朗诵组),鼓励青年学生创作、朗诵古体诗、近现代诗歌参与比赛。

  承办单位:武汉大学团委

  3.“送教材、送培训进校园”活动

     间:5月至10

  参与对象:全省部分高校、中学及小学

  活动内容:组织全省诗歌类大学生社团与中学、小学结对,邀请诗歌创作及朗诵名家与中小学生面对面,将诗歌教材和培训送给中小学生,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感染中小学生。

  承办单位:省少工委办公室、省中华诗词学会秘书处、相关学校团委

  4.“我为核心价值观代言——寻找身边的最美”诗歌创作活动

     间:5月至10

  参与对象:全省各高校、中职、中学在校学生

  活动内容:组织开展“我为核心价值观代言——寻找身边的最美”社会实践活动,并以此为载体开展诗歌创作活动,通过点赞身边典型的感人事迹、荆楚大地的秀美风光等来感染、影响广大青年学生。

  承办单位:省学联秘书处、相关高校团委

  5.湖北省高校纪念“一二·九”运动80周年诗歌散文大赛

     间:10月至12

  参与对象:全省在校大、中、小学生、同时邀请全国其他高校、海峡两岸在校学生参赛

  活动内容:以“一二·九”运动80周年为契机,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纪念“一二·九”运动80周年诗歌邀请赛。比赛分青年组(14周岁以上)和少年组(614周岁),少年组比赛侧重经典诗歌诵读,青年组比赛包括原创古体诗词作品评比、原创现代诗歌作品评比、原创散文作品评比和配乐朗诵评比等内容,参赛作品要弘扬主旋律,富有时代感,充分展示当代青年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承办单位:华中师范大学团委

  6.“与诗同行”优秀作品展

     间:4月至12

  参与对象:全省各高校、中职、中学在校学生

  活动内容:建立“与诗同行”专题网页,专题刊物,对各类比赛中涌现出的优秀作品进行线上展示。开展官方微信、微博推送活动,每日一诗,重温经典,并在线上开展微讨论。结合“一二·九”诗歌散文大赛,举办全省“与诗同行”优秀作品展,开展线下集中展示活动。

  承办单位:省学联秘书处、省少工委办公室、省诗词学会秘书处、相关学校团委

  六、有关要求

  各级团组织、教育行政部门、少先队组织要高度重视,按照贴近学生、因地制宜、强化责任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活动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同步开展各项工作,确保活动实效。同时要营造良好氛围,抓好宣传引导,要综合运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种媒体进行全方位、立体化宣传。各学校要在本校网站、官方微博、学生QQ群、微信群等新媒体平台进行活动的集中宣传和展示,引导更多学生参与到此项活动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