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
关于做好市、县级少工委集中换届工作的通知
鄂青联发 [2016] 1号
发布日期:2016年02月22日   字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团委、少工委:

  地方各级少先队工作委员会(简称少工委),是地方少先队经常性工作的领导机构由同级少先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按期开展换届工作是加强少工委自身建设,优化少先队工作环境的有效方式。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鄂发〔2015〕2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先队工作 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意见》(鄂发〔2014〕15号)精神,加强少先队组织建设,活跃少先队基层工作,现就做好市、县级少工委集中换届工作通知如下:

  一、集中换届工作的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各级少先队代表大会需经同级党委和上级少工委同意召开。主任、委员提名人选,要按照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同级党委管理为主。新一届少工委的委员、主任的选举结果,应及时上报同级党委和上级少工委。确保代表人选符合

  党的要求,确保选举结果体现党意图

  2.坚持全团带队。全团带队”是党赋予共青团的光荣职责。各级共青团从思想上、组织上、工作上、队伍上和作风上带好少先队。市、县级团委要将少工委换届工作纳入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整体框架,指导同级少工委健全少先队工作机制,打牢少先队工作基础。

  3.坚持团教合作。“团教一家,紧密合作”是少先队工作的优良传统,各级少工委要积极争取教育行政部门的支持,主动协调,密切沟通,共同制定换届工作计划,指导少先队活动开展确保换届任务的圆满完成

  4.充分发扬民主。少工委换届工作要按照队章规定,认真履行队内民主程序。少代会代表和少工委委员应自下而上酝酿提名,要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广泛性。少代会代表应由基层少先队组织民主选举产生,少工委委员应由本级少先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需确保选举程序符合队章规定,选举结果符合广大少先队员自主意愿。

  二、集中换届工作的主要任务

  我省第六次少代会拟于2016年“六一”期间召开。为统筹各级少工委换届工作和人事安排,各地要以推动少先队工作整体活跃、实现少先队事业全面发展为目标,按步骤、分阶段、下而上开展好少工委集中换届工作。

  (一)成立市、县少工委。部分未成立市、县级少工委的地方,要主动向同级党委汇报积极争取同级党支持,在以下时间内完成少工委成立工作 :

  1.2016年3月底前向同级党委及编制管理部门请示,落实市、县级少工委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

  2.2016年5月底前召开市、县级第一次少先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本级第一届少先队工作委员会。

  (二)市、县少工委换届。参照团章有关标准,省、市级少工委五年进行一次换届,县级少工委三年进行一次换届。市、县级少工委要在以下时间完成换届工作

  1.未完成换届任务的县级少工委(2013年6月1日前换届的),应在2016年4月底前召开少代会,进行少工委换届;

  2.未完成换届任务的市级少工委(2011年6月1日前换届的),应在2016年5月底前召开少代会,进行少工委换届。

  三、集中换届工作的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强化组织。少工委换届是少先队员、辅导员和少先队工作者政治生活中的大事。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这次集中换届工作的重要意义,站在保证党的事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的高度,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市、县级少工委换届工作,切实发挥少先队领导机构的管理职能和服务作用。

  2.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各要严格按照少先队组织选举有关规定,认真召开少先队代表大会,配齐配强少工委工作力量。特别要围绕换届中容易出现的思想问题和焦点问题,把政策宣传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做实、做细、做好,保证选举工作合法、有效、成功。要正确处理换届工作与保持正常工作秩序的关系,确保换届工作顺利有序。

3.强化配套、确保成效。各地要以少工委换届工作为契机,全面加强各级少先队组织体系建设、活动体系建设、工作队伍体系建设、阵地体系建设和理论研究体系建设,特别要配齐配强市、县级少先队总辅导员,享受同级团委副职待遇,确保专职专用。少先队总辅导员一般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

  4.加强宣传、浓厚氛围各地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等传统媒体和网络、手机、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介,加强宣传报道,扩大社会影响,营造良好氛围。各地换届工作信息(含图片)及时报少工委办公室。 

  联 系 人:赵利霞

  联系电话:027-87237838

  邮  箱:hbsgw2011@163.com

  附件:少先队代表大会和少先队工作委员会相关知识

  共青团湖北省委   湖北省少工委

  2016年214

  附件

少先队代表大会和少先队工作委员会相关知识

    

   一、少先队代表大会相关知识

  (一)少先队代表大会的主要任务:审查和批准上一届少工委工作报告;讨论和决定本地区少先队工作任务和重要事项;选举产生新一届少工委。

  (二)少先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代表名额依据辖区内初中与小学数、少先队员数、辅导员数和少先队工作者数构成方案,体现代表性、群众性,兼顾城市与农村、初中与小学以及性别比例、校内外辅导员比例,少先队员代表不少于50%。代表名额分配应听取相关部门和基层意见,并报请同级党委审批。

  (三)少先队代表大会代表构成:少先队员代表由本地各级优秀少先队员构成。少先队员代表要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农村少先队员代表、男性少先队员代表比例分别不少于少先队员代表总数的20%和40%。原则上要有少数民族少先队员、农村留守少先队员、残疾少先队员、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少先队员、“各族少年手拉手”和“城乡少年手拉手”结对少先队员以及革命老区少先队员等代表人选。

  成人代表由少先队辅导员、少先队志愿辅导员、少年儿童工作者,以及热爱少先队工作、对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有贡献的社会人士组成。辅导员代表要注重向基层辅导员倾斜,要确保基层大、中队辅导员,志愿辅导员和农村辅导员占一定比例。

  )少先队代表大会代表条件。少先队员代表人选必须是6-14周岁的少先队员。要充分彰显当代我省少年儿童的时代特点和精神风貌,具有一定议事能力和广泛代表性,既要有少先队小干部,也要有普通少先队员。代表产生应在基层少先队组织里由少先队员民主选举,由各级少先队组织集体推荐产生。

  成人代表候选人要求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的业务能力,热爱支持少先队工作,竭诚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服务,对少先队事业做出突出贡献,受到广大少年儿童的信任和喜爱,经同级党团组织考察审核后产生。

  )少先队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和产生。各选举单位要按照市、县级团组织预分名额及构成要求,与相关单位、学校党组织、少先队组织协商,并征求有关单位党组织、多数少先队员意见,严格履行民主程序,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法,反复酝酿,逐级推荐产生代表候选人。代表候选人人选要经同级党团组织考察审核,由各市、县团委召开常委会或相应会议,根据代表预分名额和代表候选人条件、构成要求及考察情况,确定为少先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

   二、少先队工作委员会相关知识

  (一)少先队工作委员会的构成。少先队工作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构成。由同级党委分管共青团工作的领导担任名誉主任。主任、副主任负责领导少工委的日常工作。少工委实行“双主任”制,由同级团、教两家分管领导或以上职务者共同担任主任,副主任一般由同级团委少年部负责人、教育行政部门基础教育科(处)负责人、少先队总辅导员担任。少工委的日常办事机构——少工委办公室设在同级团委,与团委少年部合署办公,负责处理少工委的日常事务。

  (二)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委员的构成。市、县级少工委委员构成可参照省级少工委委员构成,包括少先队员、少先队辅导员、少先队工作者及与少先队工作密切相关部门的干部等,各地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委员人数。少工委在确定委员人选时要考虑到工作、身份、年龄结构、阅历和专业背景,兼顾乡镇、社区和学校的区域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