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我的中国梦”青年创业典型报告会系列活动的通知
鄂青办发 [2013] 16号
发布日期:2013年04月18日   字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梦”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广大青年中弘扬艰苦奋斗、奋发有为的创业精神,在全社会营造崇尚创业、支持创业、参与创业的氛围,按照全团统一部署,团省委定于20134月下旬至6月底,在全省组织开展“我的中国梦”青年创业典型报告会系列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我的中国梦”

  二、组织方式

  团省委于425日在相关高校启动示范报告会,并于4月底至5月底赴相关市州举办10场报告会。

  各市州团委同期启动、全面参与,于五四期间至少举办1场报告会,630前不少于3场次,并指导有条件的县(市、区)团委举办青年创业典型报告会。

  三、报告团成员

  1.团省委牵头组建的报告团成员,主要由“中国青年创业奖”获得者、“中国青年创业奖提名奖”获得者和“湖北省青年创业人物”获奖者等组成。

  2.各市州青年创业典型报告团成员,由各市州团委组织,主要从各地评选出的省、市级青年创业典型和青年企业家协会会员中择优遴选。

  四、宣讲对象

  主要面向高校、中职、高职院校学生,以及正在接受创业培训的青年群体,各地可根据本地青年创业群体特点确定重点宣讲对象。

  五、宣讲内容

  以“劳动创造财富、奋斗成就人生、创业实现梦想”为精神主线,青年创业典型结合奋斗经历,以生动鲜活的事例和朴实真切的语言,讲述创业历程、创业经验、创业感悟,并回应青年有关就业创业工作方面的问题。

  报告会每场次约半天,各场次报告人3-6人,青年观众不少于300人。报告会采取主讲人作主旨演讲、与观众互动交流的方式进行。各地以此为参照,可灵活采取对话访谈、主题论辩、视频播放等方式。

  六、工作要求

  1.突出主题,精心组织。各地要按照“统一主题、统一步调,保证数量、注重质量”的要求,突出报告会的精神实质,将“中国梦”精神内涵与新时期创业理念紧密结合,注重对广大青年的精神感召;注意与服务青年就业创业工作体系衔接,特别是与正在开展的各类巡讲和青年创业典型评选项目结合,使各项工作相互借力,有序推进。

  2.统筹协调,支持基层。要广泛整合社会资源,有效调配人员、媒体、阵地等工作力量,努力覆盖和影响更多青年。要做好信息的收集整理,对各级组织报告会的推进进度、举办场次、参与青年、报道数量、活动成效等形成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指导和帮助相关县(市、区)团委办好报告会,及时发现和推广新鲜经验,提高报告会的整体质量。

  3.选好典型,注重实效。要做好典型遴选,注重精神导航作用,侧重选择那些脚踏实地、不畏挫折、社会责任感强的创业典范,用现身说法的感人事迹真正打动青年。要优化结构安排,遵循创业工作主导方向,合理安排不同创业群体、创业领域、创业路径的青年创业典范,努力使各类青年创业群体能够找到身边榜样。要做好报告内容的设计,回应青年对就业创业工作的实际关切,提供更有普遍性、针对性的经验借鉴。

  4.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广泛联合电视、电台、网站、校园网等媒体,进行集中报道和跟踪宣传。要充分运用共青团网站、官方微博、手机报、名人微博等载体,做好活动推介,吸引更多青年关注和参与。要在保证真实性的前提下,做好典型事迹的深入挖掘和报告内容的全面展示,强化宣传说服力和感染力,切实在广大青年中弘扬艰苦奋斗、奋发有为的创业精神,在全社会营造崇尚创业、支持创业、参与创业的良好氛围。团省委将联合湖北日报、荆楚网等有关媒体加强集中报道和典型展示。

  请各市州团委于424日前,上报活动方案(包括报告团人员构成、活动形式、场次安排、推进进度、宣传策划等)。513日前,上报五四期间报告会的活动情况。528日前,上报阶段性汇总情况。628日前提交工作台帐。活动期间及时报送工作动态和鲜活经验。

  团省委城市部联系人:黄麒 李臻

  联系电话:027-8781517287233558

  邮箱:qgb777@163.com

  共青团湖北省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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