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五届“湖北省中学生文华科技品学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鄂青联发 [2012] 6号
发布日期:2012年02月22日   字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团委、教育局、学联,省直机关团工委: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导向作用,引导和激励广大中学生自觉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修德正己、求知好学、全面发展,努力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共青团湖北省委、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学生联合会决定,开展第五届湖北省中学生文华科技品学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省全日制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20127月前在校的学生。

  二、评选标准和推荐名额

  各地依据《湖北省中学生文华科技品学奖评选办法》(附件1)、《湖北省中学生文华科技品学奖候选人名额分配表》(附件2)推荐候选人。各地可以根据情况推荐一至两名标兵候选人,并在《湖北省中学生文华科技品学奖候选人汇总表》中注明(附件4)。 

  三、申报材料 

  各地在推荐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湖北省中学生文华科技品学奖候选人登记表》(附件3)和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同时报送相关材料word格式的电子版);所获主要奖励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 

  四、评选工作程序 

  1.各地依据《湖北省中学生文华科技品学奖评选办法》在本地组织推荐申报,并于2012320日前将候选人申报材料、候选人汇总表报至湖北省中学生文华科技品学奖组委会办公室,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团省委学校部(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东三路7号,邮编:430071,联系电话:027-87235731,传真:027-87232535,电子版材料发送指定电子邮箱:tswxxb05@163.com,联系人:徐本禹、吴宇军)。

  2.组委会对各地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候选人名单将在有关网站和人选所在学校进行公示。

  3.依据公示情况,由湖北省中学生文华科技品学奖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确定第五届湖北省中学生文华科技品学奖获奖学生名单和湖北省中学生文华科技品学奖标兵获奖学生名单。

  五、表彰和奖励

  湖北省中学生文华科技品学奖是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学联授予全省优秀中学生的荣誉称号。本年度共奖励中学生(含中职)不超过200名,其中标兵10名。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学联将在适当时候对湖北省中学生文华科技品学奖获奖者进行表彰,颁发证书及奖金,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湖北省中学生文华科技品学奖评选活动,是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途径,是在全省中学(含中职)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举措。各地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

  2.严密组织,确保质量。各地在推荐申报过程中,要按照《湖北省中学生文华科技品学奖评选办法》,严格执行申报程序,严密组织各项评选活动,切实把最优秀的人选推荐上来。 

  3.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地要加强对评选活动及候选人的宣传,通过组织本地中学生参与评选,使评选活动本身成为一次教育过程,激励广大中学生学习榜样、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附件:1.湖北省中学生文华科技品学奖评选办法

     2.湖北省中学生文华科技品学奖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3.湖北省中学生文华科技品学奖候选人登记表

     4.湖北省中学生文华科技品学奖候选人汇总表

共青团湖北省委  湖北省教育厅  湖北省学生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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