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予张玉莲同志"湖北青年五四奖章"的决定
鄂青联发 [2009] 14号
发布日期:2009年04月20日   字号:【

关于授予张玉莲同志"湖北青年五四奖章"的决定

  张玉莲同志是大冶市金牛粮食购销公司出纳员,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爱岗敬业,恪尽职守。2009年1月14日下午,张玉莲在办公室清点公司账目时,遭遇一名中年男子持刀抢劫。为保护公款,张玉莲与歹徒浴血搏斗,身上多处被歹徒刺伤,颈部主静脉被割断,最后因失血过多倒在追赶歹徒的路上。事后,警方根据线索迅速逮捕了歹徒,追回了被劫款物。

  作为一名身单力薄的女青年,张玉莲为保护公款,面对持刀歹徒,临危不惧,不怕牺牲,英勇搏斗,以实际行动践行了社会主义荣辱观,弘扬了社会正气,展现了当代湖北青年的时代风貌,是全省广大青年学习的楷模。为表彰张玉莲同志的高尚品格和英雄事迹,引导和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健康成长、建功成才,共青团湖北省委、湖北省青年联合会决定,授予张玉莲同志"湖北青年五四奖章"。

  全省广大团员青年要向张玉莲同志学习,以先进青年为榜样,坚定理想信念,勤奋刻苦学习,勇于艰苦创业,培养高尚品德,积极投身科学发展,为建设和谐湖北、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共青团湖北省委 湖北省青年联合会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