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2年共青团湖北省委常委(扩大)会议的通知
鄂青办发 [2012] 54号
发布日期:2012年07月23日   字号:【

各市、州、县团委,各大型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企业团工委,省司法厅团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团中央年中工作交流会精神,总结上半年全省团的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安排部署下半年工作,推进省第十三次团代会筹备工作,进一步推动全省团的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经研究,定于727日召开2012年共青团湖北省委常委(扩大)会议,会期半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727(星期五)下午300,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共青团湖北省委常委(扩大)会议,请与会人员于下午240前入场就座完毕。主会场设在武汉电信商务会议中心4楼楚天厅。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设分会场。

  二、参会人员 

  (一)主会场

  1.团省委书记、副书记;

  2.在汉大型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团委书记,省直机关团工委、省企业团工委、省司法厅团委书记;

  3.团省委机关全体干部。

  (二)各市(州)分会场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团委班子成员,各县(市、区)团委书记。不在汉的企业、高校团委书记在所在地分会场参加会议。

  三、有关事项

  1.会议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原因,须书面报团省委审批同意。

  2.请相关单位于725日下午4:00前将主会场参会人员回执表(附后)报团省委办公室。

  各市州于726日上午1100前将本地分会场的会议组织及参会人员报团省委办公室。

  3.请各地精心准备,抓紧与电信部门对接,认真做好分会场的参会组织工作。各分会场统一布置会标“2012年共青团湖北省委常委(扩大)会议XX市(州)分会场”,并摆放座席卡。主会场将不定时切换各分会场现场镜头,请各地进一步强调会风会纪,确保有序。参会人员要集中精力开好会,保持良好精神状态,在会议进行过程中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在会场内大声喧哗或睡觉,自觉维护团干部的良好形象。对分会场组织工作不力、纪律涣散的市(州)团委,团省委将于会议结束后进行通报。

  联系人:段俊杰、李丹丹

  电话:027-8723381187232531  传真:027-87360836

  邮箱:hbgqtbgs@163.com

共青团湖北省委办公室

 2012年7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