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度湖北省(杰出)青年岗位能手推荐工作的通知
鄂青联发 [2011] 1号
发布日期:2011年01月10日   字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团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各大型企事业单位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企业团工委,省司法厅团委: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广大青年职工立足本职岗位,提高技能水平,增强创新能力,为加快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贡献力量,团省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评选表彰2010年度湖北省(杰出)青年岗位能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611日后出生)的青年职工。

  二、推荐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职业道德高尚,敬业爱岗,遵纪守法。

  2、刻苦钻研业务,熟练掌握本岗位各项业务技能和知识,实际操作技能在本单位、本系统处于领先地位。

  3、安全、优质、超额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成效显著,贡献突出。

  4、各市州、大型企事业单位推荐对象必须获得市州级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1年以上,省直机关推荐对象可不受此条件限制。

  5、杰出青年岗位能手推荐对象要在技术、管理、营销、服务等方面拥有创新成果,为本单位创造出较好的经济效益,并获得过省级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1年以上。

  三、工作步骤

  1、推荐申报2011315日前)。各地、各单位团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部门根据分配的名额,自下而上逐级做好推荐审查工作,根据推荐对象的事迹择优排列顺序并注明杰出青年岗位能手推荐人选(各地、各单位限推荐杰出青年岗位能手1名)。推荐表和事迹材料一式三份,于2011315日前报团省委城市青年工作部(电子版一并报送)。

  2、审核确认2011415日前)。团省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召开评审会,对推荐对象进行审核,从中择优确定2010年度湖北省(杰出)青年岗位能手。

  3、命名表彰2011430日前)。团省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发文命名表彰。

  四、工作要求

  各级团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保障)部门要将推荐(杰出)青年岗位能手,作为发现、培养优秀青年人才的一项重要工作,相互配合,通力协作,确保推荐工作顺利完成。

  1、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在推荐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履行规定程序,由推荐对象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经所在县级团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部门审核推荐和市州级团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部门共同审核同意后,报团省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对推荐对象,要以适当形式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评选条件、拟推荐对象的先进事迹和举报方式等,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坚持评选条件,确保质量。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好中选优,确保推荐对象的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对推荐的干部职工,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得组织部门同意,并征求纪检、监察、综合治理、计生、安全生产等部门意见。

  3、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推荐对象要重点向基层、艰苦边远地区和一线青年职工、青年技术工人倾斜。同时,要以推荐工作为契机,广泛宣传青年职工岗位成才的事迹,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形成积极的社会导向。

  联系人:樊俊锋

  地 址:武汉市武昌水果湖东三路7

  邮 编:430071

  电 话:027-87233558

  E-mailhbqnwmh@163.com

    

  附件:12010年度湖北省青年岗位能手名额分配表

     22010年度湖北省(杰出)青年岗位能手推荐表

     32010年度湖北省(杰出)青年岗位能手候选人征求意见表

  共青团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〇一一年一月四日